第七节 诊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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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225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诊所管理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
页码: 476-477
摘要: 1989年,根据城市人口和医疗点的布局,对个体诊所实行统一管理,每月收取日收入3-5%的管理费。2000年,个体诊所改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证,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诊所管理

内容

第七节诊所管理
  1989年,根据城市人口和医疗点的布局,对个体诊所实行统一管理,每月收取日收入3-5%的管理费。1994年,酒泉城区有个体诊所10个,人员25人,农村有个体诊所122所,个体卫生人员190人。1995年城区个体诊所增加到60个,人员186名。1996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对个体诊所重新注册、发证,关闭20所,处罚取缔非法行医1所,城区个体诊所减为39所。1997年,根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城区个体诊所减至12所。1999年,增加到65所。2000年,个体诊所改为营利性医疗机构,办理工商登记证,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2002年,有43所个体诊所,个体卫生人员132名。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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