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人事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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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166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八章 人事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6
页码: 425-430
摘要: 内容包括:干部管理、公务员制度、机构改革、职称评聘、工资福利、人才交流开发。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人事

内容

第二十八章人事
  1990年,酒泉市人事局设干部调配股、科技干部管理股、工资福利股和行政办公室。编委办公室为科级单位,与人事局合署办公。1993年4月,成立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1999年4月,成立酒泉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服务中心,与编委办公室合署办公。2001年8月,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升格为正科级事业单位,与市人事局合署办公。2002年9月,酒泉市人事局更名为肃州区人事局。设干部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股、行政办公室4个职能股室。
  第一节干部管理1990年,酒泉市有干部4809人,其中机关单位1535人,事业单位2750人,企业524人。机关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252人,占干部总数的16.5%;事业单位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的720人,占干部总数的26%。此后,录用高校毕业生,鼓励在职干部进修,到1997年,机关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增加到412人,占干部总数的32.8%。事业单位干部中大专以上学历增加到1559人,占干部总数的38.2%。2002年,干部总数5860人,其中机关干部1112人,事业单位干部4565人,大专以上学历干部3177人。
  干部录用1993—1995年,从在岗农民技术员和集体职工中集中聘用乡镇农业服务体系干部,为各乡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财税所、农机站、经管站聘用干部305人。这部分人员,在聘期内享受国家干部工资福利待遇,因公伤残,享受同级国家干部的工伤待遇,不享有丧葬和遗属生活补助待遇。对解聘者,按在乡镇站(所)工作时间,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原标准工资,作为1次性生活补助,由乡镇站(所)在经营收入中支付。1990—2002年,采用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招考、从在岗人员中录用(转干)的方式,录用干部515名,其中考试录用大中专毕业生、非在职电大、夜大、函大、刊大、职大毕业生、代培生221名,工人转干42名,录用36名招聘干部,录用乡镇企业家、乡经委主任、全国劳动模范20人,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126名,录用乡镇农税、武装干事、广播站人员、卫生工作者、计生专干70名。
  干部调动坚持工作需要、编制内调动、合理使用的原则。同时考虑解决家庭困难和夫妻分居等问题。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干部由组织、人事部门征得单位及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个人申请调动的,须填写《干部调动审批表》,报相关单位和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由人事部门报有关领导批示后,向调出单位主管部门发出调动通知,被调动干部办完相关手续后,持人事局开具的介绍信到调入单位报到。1993年后,企业之间干部调动由劳动部门管理,人事部门只办理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干部的调动。领导干部的调动由组织部门审批。1990—2002年,累计调出干部1065人,其中机关483人,事业单位663人;调入1333人,其中机关302人,事业单位971人干部考核1994年后,国家、省、地相继出台了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办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内容、程序及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国家公务员考核内容为德、能、勤、绩四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事业单位干部考核内容和标准与此相近,考核程序为个人述职、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根据群众提出的考核意见进行审核,部门负责人根据以上程序审核确定考核等次并报人事局审核后,提交公务员考核领导小组审定,考核结果由人事局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
  公务员考核结果最初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1996年增加良好等次。1999年增加基本称职等次。事业单位干部考核结果起初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6月,甘肃省统一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4个等次,职员的考核等次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1994—2002年,参加考核的党政机关人员累计10057人(次),其中考核为优秀1416人(次),称职8505人(次),不称职17人(次),不定等次135人(次)。
  干部任免按照有关规定,政府序列部门副职及其他科级机关、事业单位的领导和企业领导由市委提出建议后,人事部门提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由市政府任免;机关非领导职务中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由组织、人事部门任免;科员、办事员由人事局任免。2002年,任命主任科员10人,副主任科员37人,科员930人,办事员110人。
  干部离退休1993年以前,干部退休按照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执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国家公务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或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2002年,离退休人员1979人,其中退休1916人,离休63人。
  干部退休后每月按规定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当月。退休费数额根据各个时期不同规定而变化。1993年工资改革以后,退休费标准主要以退休干部工龄长短计发。执行职级工资制度的人员,退休时职务(岗位)工资和级别(等级)工资及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按规定比例打折扣计发,其它各项补贴、津贴按本人原标准全额计发。执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的人员退休时,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津贴)按规定的比例打折扣计发。其他各项津贴、补贴全额给发。
  军转干部安置1990—2002年,安置军转干部49人。其中1990—1991年安置2人,1993—1997年安置14人,1998—2001年安置30人。军转干部到机关事业单位,一般根据工作需要和其在部队的职务确定相应的北领导职务,工资待遇按照国发[1995]19号文件确定。
  第二节公务员制度1993年10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1997年6月,酒泉市结合机构改革,制定《酒泉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及党群机关参照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和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市属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均属条例适用范围。党的工作机关和人大、政协等机关及工商联、民主党派的工作人员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管理。农业建设指挥部、农业机械管理局、物价局、环境保护局、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项目办公室、农机监理站、城市经济调查队、就业服务管理局、粮食局、非国有经济管理局等11个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首批国家公务员从现有机关工作人员中过渡。1997年8月,经培训、考试,酒泉市委、市政府所属工作部门有560人过渡为公务员。1998年9月,乡镇机关237名工作人员经培训考试,过渡为公务员。2001年底,全市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在职干部1141人(含公开招考57人),其中党群机关及参照管理单位239人,政府机关及依照管理单位902人。市、乡机关在干部岗位上的工人只参加过渡培训和考试,不办理公务员过渡手续。
  1996年开始,机关进人实行凡进必考制度。1998年10月,首次招考14个职位的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24人。1999—2002年,从大、中专毕业生中招考干部34人,其中团干11人,妇女干部6人,公安人员8人,乡镇司法助理8人。
  第三节机构改革1997年,市直党政群机构以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为改革内容,按照政企、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精简、撤并、重组部分机构。市委工作机构中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并入宣传部,保留牌子。台湾工作办公室和侨务工作办公室职能并入统一战线工作部,保留牌子。老干部工作局、党史办归口组织部管理。机关党委改为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不占机构限额。档案局与档案馆一个机构两个牌子,史志办公室职能并入档案局,保留牌子,属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政府工作机构中撤销工业交通局,组建经济贸易委员会,交通局为经贸委管理的事业单位。撤销文化局和体育运动委员会,组建文化体育局。撤销农业委员会,保留农建指挥部。法制局和信访办职能并入政府办公室,保留牌子。质量管理局改为质量技术监督局,职能并入经贸委,保留牌子。民族宗教局职能并入民政局。农业机械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广播电视局、经济协作办公室等退出政府序列,改为事业单位。物资局、一轻工业局、商业局、粮食局改为经济实体,组建成4个公司。1998年恢复酒泉市农业委员会,与市农建指挥部合署办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划垂直管理。2000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上划垂直管理。市委工作机构由原来的17个减为6个,市政府工作机构由原来的37个减为25个。
  1998年4月,银达、红山、总寨3乡镇为酒泉地区乡镇机构改革试点,8月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以健全乡镇功能、强化服务、精兵简政、提高效率为改革内容,规范乡镇机构设置。黄泥堡乡设综合办公室。城关镇设党委办公室、综合治理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办公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其他乡镇统一设置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乡镇企业办公室的牌子)、社会发展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4个建制镇增设小城镇建设办公室。乡镇事业站(所)统一设置三所六站一中心一区一院(财税所、法律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所、农业技术推广站、合作经济管理站、畜牧兽医服务站、农业机械管理站、林业工作站、水利管理站、文化中心、学区、卫生院)。
  2002年1月,再次进行市、乡机构改革,转变职能,合理划分事权,精简人员编制,调整机构设置。市委政策研究室职能并入市委办公室,保留牌子;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职能并入组织部,保留牌子;民族宗教局职能并入统一战线工作部,保留牌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列为协调办事机构。老干部工作局列为行政机构归组织部管理。撤销经济贸易委员会、商业局和非国有经济管理局,组建经济贸易局,暂保留商业局、非国有经济管理局的牌子。撤销劳动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和就业服务管理局,组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境保护局列为政府序列机构。物价局职能并入发展计划局,保留牌子。乡镇企业管理局职能并入经济贸易局,保留牌子。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能并入农牧局,保留牌子。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变为协调办事机构。法制办公室、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列为部门管理机构,归口政府办公室管理。撤销农业委员会,组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与旅游局、招商局、交通局、广播电视局、粮食局一并列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市直党政群机构由35个减为28个,精简20%,其中,市委序列工作机构由8个减为6个,政府序列工作机构由27个减少为22个。12个农村乡镇除黄泥堡乡只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和若干助理员岗位外,其他乡镇统一设置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加挂乡镇企业办公室的牌子)、社会发展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和人民武装部。建制镇和上坝乡增设集镇建设办公室。城关镇将党政综合办公室分设为党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乡镇事业站所统一设置财政税务所、法律服务所、计划生育服务所及农林牧技术服务中心、文化中心和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卫生院。2002年8月,撤销城关镇建制,设西北街、西南街、东北街、东南街、工业园、新城区等6个街道办事处。9月,撤销县级酒泉市,设立肃州区。
  1990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1567名。事业单位编制3499名。1997年,省下达市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600名,机关后勤服务编制90名,公检法司行政编制355名。1998年,省下达乡镇行政编制423名,市核定乡镇事业站所编制651名,农村中小学事业编制2273名,乡镇卫生院事业编制324名。2002年,省下达市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437名,比2001年的560名减少123名,精简22%。下达乡镇行政编制339名,比改革前的423名减少84名,行政编制精简20%(民族乡精简15%)。下达政法系统专项编制354名,减少18名。
  1999年4月,登记事业单位428个,其中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309个,非法人资格的单位119个。此后,年检审核登记单位的名称、登记事项及单位履行职责任务等情况。2001年3月,法人事业单位全部换发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002年,登紀事业单位450个,注销登记1个,变更226个单位的251项登记事项。1998年10月电力局移交嘉峪关电业局代管。11月,黄粮墩,林场、西峰林场、玉米原种场整体移交酒泉地区现代农业控股集团公司管理。同年,将部分以生产经营为主,不承担社会公益性职责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按照整体出售产权、整体承担债权债务、整体置换职工身份、整体负担养老失业医疗统筹、整体安置职工产权改革一步到位的原则改制为民有民营。完成渔种场、城建开发公司、市政府招待所、丁家坝园艺场、三利水利机械公司的改制工作。1999年,酒泉公园、职业技术培训中心、市一中、畜牧中心等单位进行人事制度改革试点。酒泉公园打破干部工人身份界限,层层承包,逐级负责,推行全员聘用合同制,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实行年薪制,其他人员实行计时效益工资。职业技术培训中心核定编制,经费总额动态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单位自主分配,节余部分自主使用。市一中建立校长、教导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任课教师五级聘任网络,以岗定薪,工效挂钩,合理拉开工资配效档次。畜牧屮心破除职称、职务终身制,实行平职平聘、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灵活用人方式。第四节职称评聘1990年,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659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564人,高级职称33人,中级职称592人,初级职称1790人。专业技术人员中,农业技术人员116人,工程技术人员83人,教学人员1852人,医务人员256人。1990年,2659名专业技术人员经考核和职称复查,优良1071人,合格1546人,不合格42人,续聘2559人,解聘25人,缓聘10人,取消资格7人,未聘58人。此后,职称评聘收归市职改办统管,首次成立的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和评议小组同时换届。1991年,2653名取得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建卡。1992年,设高级岗位103个,中级岗位988个。1993年,教育、卫生专业职称评、聘分开,部分专业实行以考代评,经济、会计、审计、计算机、卫生等专业任职资格必须参加专业资格考试取得,农牧局、经贸局和教育局设有农林、工程、教育三个系列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1999年,专业职务管理从岗位限额过渡到以结构比例为主的新模式,设高级岗位134个,中级岗位1272个。1998—2001年,有7名工作业绩突出者被破格晋升为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002年,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由1990年的2474人增加到3924人,高级职称的从33人增加到62人,中级职称人员从592人增加到1056人,本科学历人员从90人增加到377人,专科学历人员从580人增加到1733人,农业技术人员由116人增力口到224人,工程技术人员由83人增加到173人,教学人员由1852人增加到2909人,医务人员由256人增加到509人。
  第五节工资福利1990—1993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均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工资由职务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奖励工资、肉食补贴、生活补贴、车修费等部分组成,除职务工资以外其余部分差别很小。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没有实现,人员工资不能随国民经济的发展而有计划地增长。1993年10月,进行第三次工资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工资制,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职务工资制度,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度。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比例为30%,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比例为4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构成中的津贴比例为45%,个别单位实行50%的津贴。沿用几十年的工资结构形式发生了根本变化,正常工资增长机制建立。离退休人员工资也予以调整和增长。在农村工作的人员仍实行浮动工资,满5年后原享受的一档浮动工资予以固定,并继续浮动一档。在每两年晋升一档职务工资(事业单位含津贴)、5年晋升一次级别工资的同时,1997年、1999年、2001年先后3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增资幅度相对较大,期间落实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公检法岗位津贴、警衔津贴以及纪检、信访、审计、环卫、财税等部门的特殊岗位津贴。同时,将公务员的考核与工资联系起来,公务员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者,可提前两年晋升一级级别工资。2001年,此政策调整为公务员连续3年考核为优秀者,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现行级别工资与上一级级别工资标准级差24个月的奖金。
  第六节人才交流开发1993年,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成立。1993—2002年,共举办人才交流暨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洽谈会9次,组织参加省、地人才交流会14次。1996年,制定《酒泉市推进整体性人才开发、培养选拔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2112”工程实施意见》,次年成立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匚程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和4个科研、人才评估小组。1999年,建立农村乡土人才资源库,储备各类人才12237人。2002年7月,建成酒泉市人才数据库,入库人才2074人。止2002年,选拔酒泉也区“1352人才工程”人选3批35人,选拔酒泉“2112人才工程”人选2批24人。
  1993年,决定选送高考落榜学生到高校代培学习。1995年11月,制定《酒泉市代培生管理办法》,规范化管理代培生。1993—1997年,在7人才交流中心省、市的13所高校34个专业代培362人,其中本科14个专业76人,专科26个专业286人。有348人学成回乡。代培生费用市财政出25%,用人单位出25%,其余由学生自理。代培生学成后分配工作,录用为聘用制干部,工资按国家统配同等学历毕业生标准执行,分配工作后执行定级工用工企业招聘洽谈会签约资。农村学生办理农转非并免收城市增容费。市财政累计支付代培生学习经费300余万元。
  2000年,制定实施《酒泉市2000—2004年市乡村经济管理干部和农村乡土人才企业经理厂长、私营业主培训计划》,培训36项10744人。其中市、乡镇和有关部门主管经济的领导90人,村组干部、农业技术员、乡土人才10408人,城乡企业经理(厂长)171人,私营业主75人。同年,有教育、卫生、畜牧、蔬菜4个行业科技专家服务队成立,不定期送科技下乡。2002年4月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5860名干部,分期分批培训WTO基础知识。同年,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启动。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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