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分配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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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152
颗粒名称: 工资分配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1
页码: 421
摘要: 工资分配按照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管理,并结合本企业特点,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联产联销计酬等多种工资形式。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工资分配

内容

工资分配
  按照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经济效益的增长、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原则,企业实行工效挂钩,工资总额管理,并结合本企业特点,执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计件工资、联产联销计酬等多种工资形式。在每年第一季度内,核定全年各企业年工资使用计划,企业填报《工资基金管理册》,劳动部门按季度审批,银行监督支付,实行工资总额管理。1990—1996年,主要推行和完善工效挂钩。1996年,国营企业工效挂钩覆盖率96%,集体企业的工效挂钩覆盖面76%。在工资制度改革上,引导企业积极实行适合本企业特点的工资分配办法。1992年,在酒泉市运输公司进行岗位技能工资制试点,到1995年,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12户,实行定额计件工资制的企业14户,其余28户企业均实行联产、联销、百元含量、效益工资、包干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初步打破了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1997年,3户企业进行经营者年薪制试点工作。1998年,进一步完善了企业工资的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力度,逐步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具体分配制度、分配形式和管理办法,加大工资分配宏观调控力度,进一步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制度。1993年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正常的企业自费升级考核制度,劳动部门按照企业上年实现的经济效益核定企业职工自费升级指标,企业在发扬民主经职代会议审议的前提下,可自主决定工资、奖金、分配形式、浮动升级、3%奖励晋级指标的自主权,劳动部门不再下发批复,只在职工升级表上盖章予以认可。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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