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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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149
颗粒名称: 劳动用工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2
页码: 418-419
摘要: 1995年,在市内企业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工作,企业可以与职工签定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特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可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开除职工。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劳动管理

内容

劳动用工
  1990年,企事业单位新招工人,在国家劳动工资计划指标内凭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下达招工指标,按招收范围、对象、条件和审批程序,坚持先培训后就业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公开录用,并实行劳动合同制。从社会招工,主要组织城镇待业人员统一考试择优录用,市劳动局审定后,报地区劳动处审批。同时取消企业内部招工及退休工人子女顶替
  的办法。1992年,用工权下放企业,由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择优录用,自主决定招工的时间、条件、方式、数量。1995年,在市内企业进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试点工作,企业可以与职工签定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特定生产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企业可依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和开除职工。同年底,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市55户企业,有53户企业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1996年,市内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部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同时,逐步实行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制度,非国有企业和城镇个体经济组织招用人员,必须到当地劳动部门或者劳动部门批准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后,签定劳动合同,并报劳动部门鉴证。1997年,企业用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自主确定招工人数、时间、用工形式,彻底打破持续多年的统包统配的用工制度。2000年,取消劳动部门在劳动用工上的一切审批权,劳动部门有过去指令性用工管理转变为指导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鉴证服务工作。1990—2000年,共办理城镇待业人员招工8558人,接受安置城镇退伍兵、志愿兵945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人5300名,集体所有制工人2314人。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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