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龄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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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107
颗粒名称: 老龄工作
分类号: D674.2
页数: 1
页码: 399-400
摘要: 1990—2002年,各级老龄组织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文体生活开展工作。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老年人权益保护

内容

老龄工作
  1987年1月,酒泉市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及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商业、粮食、教育、卫生等系统组建老龄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建立老龄工作小组。1990年,居委会、村委会老龄工作小组改为老年协会。2002年,有老龄委、老年协会118个。
  领导看望百岁老人
  1990—2002年,各级老龄组织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文体生活开展工作。举办老年人座谈会、文艺演唱会、庆祝会、经验交流会、体育比赛等1746场次,参加1.83万人次。表彰奖励“老有所为奉献奖”734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725人,“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153人。老龄委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各乡镇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离退休老干部、老红军、鳏寡病残老人、五保老人1.75万人次,发放生活补助金8120元,慰问品4.6万元。给五保老人解决粮食1.05万公斤,煤5789块。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250件,捐衣物9296件,捐款10.8万元,受助老年人3825人。办老年人优待证2987个,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136份。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芯活动,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94万份,张帖标语3593幅,悬挂横幅134条,办宣传专栏514期。在创建敬老模范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活动中,果园、西峰、泉湖、怀茂、银达、三墩、临水、铧尖、黄泥堡、西洞、总寨、上坝等乡镇,新村、集泉等109个村,西北、东北2个街道办事处,新世纪、人民街等10个社区居委会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健全完善了老龄机构,发挥老年协会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工作达到创建标准。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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