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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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10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老年人权益保护
分类号: D674.2
页数: 3
页码: 398-400
摘要: 老年人权益保护分别有:养老院、农村养老保险、老龄工作。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老年人权益保护

内容

第三节老年人权益保护
  养老院敬老院1993年,新建丰乐乡敬老院,全市有敬老院11所,供养孤、老、残57人,供养资金4.6万元,平均每人800元。1994年,供养孤、老、残62人,人均供养标准850元,供养经费5.2万元,国家拨付敬老院越冬补助1.5万元。1995年,供养孤、老、残72人,集体支出供养资金7.4万元,平均每人1037元,政府下拨敬老院越冬和医疗补助费2万元。1996年,新建红山乡敬老院。全市有敬老院12所,供养孤、老、残79人,集体支出供养经费8.6万元,平均每人110。元,国家拨给补助费和建房费7万元。1997年,市民政局和西洞镇政府各投资10万元,将西洞镇敬老院迁址新建。2002年,全市共供养孤、老、残86人,供养标准提高到2000元,支岀供养经费17.2万元,其中政府拨出补助经费12.7万元。社会福利院1990年,酒泉市社会福利院有工作人员8人,收养孤、老、残22人。1994年,福利院福利院收养人员生活费提咼到每人每月68元。2000年,市社会福利院完成院内环境改造和大门修建,为26名老人和孤儿改善生活条件。2002年,有工作人员3人,收养孤、老、残32人,代养4人,多方筹措资金修建水冲厕所、医疗室、浴室,硬化、绿化院内环境,院民生活稳定,生活水平提高。
  农村养老保险1995年8月,在铧尖乡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1208人参加,收取保险费8.46万元。之后调查出应保对象8.73万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坚持低标准起点,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农保)工作全面开展。同年,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1996年,19个农村乡镇全部设立农保机构,建立农保管理所,配备业务代办员。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文书或会计兼任村农保业务代办员。全市乡镇配备农保专干3人,助理员19人,乡村级代办员224人,基本形成市、乡、村三级农保工作网络。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制定了《酒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工作规程从组织、队伍、工作程序、制度、收缴保费、养老金给付、档案、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制定规程14章92条。制定了农保办公室及各乡镇管理所工作职责、会计职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检查考核、例会、培训、审计、奖励等12项制度和职责。从实际出发,注重从工作程序、收缴保险程序、给付阶段、变更及终止等管理环节入手,在操作规程中增加了复核和审计两项内容。根据国家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金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推行了夕阳红、积息还本、红太阳终身、一次性趸交养老、预交保险费等5个保险种类。止1997年,全市4192人参加农保,收缴保费194.94万元,实行一人一账,并给19个乡镇配备档案柜,6个乡镇购置交通工具。是年6月停止农保工作。
  老龄工作1987年1月,酒泉市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及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商业、粮食、教育、卫生等系统组建老龄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建立老龄工作小组。1990年,居委会、村委会老龄工作小组改为老年协会。2002年,有老龄委、老年协会118个。
  领导看望百岁老人1990—2002年,各级老龄组织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文体生活开展工作。举办老年人座谈会、文艺演唱会、庆祝会、经验交流会、体育比赛等1746场次,参加1.83万人次。表彰奖励“老有所为奉献奖”734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725人,“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153人。老龄委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各乡镇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离退休老干部、老红军、鳏寡病残老人、五保老人1.75万人次,发放生活补助金8120元,慰问品4.6万元。给五保老人解决粮食1.05万公斤,煤5789块。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250件,捐衣物9296件,捐款10.8万元,受助老年人3825人。办老年人优待证2987个,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136份。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芯活动,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94万份,张帖标语3593幅,悬挂横幅134条,办宣传专栏514期。在创建敬老模范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活动中,果园、西峰、泉湖、怀茂、银达、三墩、临水、铧尖、黄泥堡、西洞、总寨、上坝等乡镇,新村、集泉等109个村,西北、东北2个街道办事处,新世纪、人民街等10个社区居委会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健全完善了老龄机构,发挥老年协会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工作达到创建标准。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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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机构

丰乐乡敬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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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镇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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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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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地名

酒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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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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铧尖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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