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民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091
颗粒名称: 第二十六章 民政
分类号: D674.2
页数: 16
页码: 395-410
摘要: 内容包括: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老年人权益保护、拥军优属、社会团体和婚姻登记、勘界与地名。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政

内容

第二十六章民政
  第一节基层政权建设
  1990年,酒泉市民政局内设办公室、优抚股、民政股、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酒泉市社会福利院、酒泉陵园隶属民政局管理,民族宗教局挂靠民政局。1997年6月,增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行政区域界线勘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02年6月,民族宗教事务移交统战部。酒泉市地名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挂靠民政局管理。9月,酒泉市民政局改为肃州区民政局。
  1990年,泉湖乡泉湖村一组调整为村级建制,定名为泉湖乡东关村。2001年10月,164个村民委员会换届,举行第一次村民委员会直接选举。同年,城关镇62个居委会按照地域性、认同感、单元性要求,调整为27个社区居委会。调整后,最大的社区居委会管辖4440户1.02万人,最小的管辖508户1524人。
  2002年9月,上坝、三墩2乡改为镇,撤销城关镇。至此,农村设6个镇,13个乡,164个村民委员会。10月,城区6个街道办事处,以鼓楼为中心、4条大街为轴线调整为东南、西南、东北、西北4个街道办事处。新设新城区、工业园2个街道办事处。工业园街道办事处设立解放路东苑和西苑2个社区居委会。新城区街道办事处设立广厦佳苑、世纪路、新村3个社区居委会。至此,城市有6个街道办事处,32个社区居委会。
  第二节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灾害救济1990年,部分乡镇遭受低温、大风、病虫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9.7万亩,受灾人口1.4万户8.6万人,政府拨救灾款2.7万元,籽利105万公斤,救济衣物1.1万件,基本解决了灾民生活和生产困难。1991年,9个乡镇遭受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袭击,受灾面积11.7万亩,粮食减产35万公斤,受灾人口0.96万户3.3万人,政府拨救灾款3.2万元,确保灾民顺利度过灾荒。1992年,6个乡镇遭受干热风和旱灾,受灾面积13.4万亩,粮食减产14.8万公斤,受灾人口0.96万人,政府拨救灾款5.6万元,口粮10万公斤,发动社会捐助衣物2.3万件,基本解决灾民生活困难。1993年,19个乡镇遭受暴风、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袭击,受灾面积26.4万亩,损坏民房75间,死亡猪羊140只,刮断电线1.25万英尺,损坏林果树9600余棵,受灾人口3.6万户15万余人,政府紧急拨付救灾款3.4万元,解决灾民生活和生产困难。1994年,部分乡镇遭受干旱及大风、冰雹、干热风袭击,受灾面积10.1万亩,绝收面积9.8万亩,受灾人口1.2万户5.16万人,政府拨救灾款5.9万元,协助灾区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改种复种粮食作物。1995年,遭受严重干旱、暴雨、洪水、冰雹、病虫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1万亩,倒塌民房47户108间,受灾人口2.3万户7.1万人,政府拨救灾款8.13万元,救济粮食50万公斤,购、借发电设备134台件,帮助总寨、西洞、东洞等乡镇重灾户重建家园,拨建房费8.9万元,建筑房舍172冋,全市77个单位为灾区群众捐款4.8万元。1996年,19个乡镇遭受雨雪、强霜冻、沙尘暴、洪水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16.3万亩,绝收面积3.2万亩,政府拨救灾款2.5万元,救灾口粮30万公斤,拨救灾衣物2万件,基本保证灾民生活。1997年,部分乡镇遭受干旱、大风、病虫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28.5万亩,成灾面积16.7万亩,绝收0.35万亩,受灾人口11.3万人,政府拨救灾经费82.5万元,保障大灾之年受灾群众生活。1998年,部分乡镇遭低温、沙尘暴、暴雨等自然灾害,受灾面积14.6万亩,绝收0.12万亩,政府拨专项救灾经费19.6万元,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和生产困难。1999年,部分乡镇遭受洪水灾害,受灾面积18万亩,受灾人口2.1万人,政府拨救灾款30.8万元,妥善解决灾民生活困难。2000年3—4月份发生低温、大风、沙尘暴等自然灾害。6月遭冰雹、洪水灾害,19个乡镇的农户不同程度受灾,受灾面积8.8万亩,慰问灾民人口7.32万人,政府组织干部、职工、居民、部队战士4000多人抢险救灾,并拨救灾款99万元,衣物2.1万件。2001年,遭特大沙尘暴、低温冷冻、干旱、冰雹、洪水等自然灾害。7月,怀茂、果园2个乡发生冰雹和洪水灾害,东洞等6个乡镇遭受旱灾,受灾面积46.6万亩,粮食减产11万公斤,倒塌居民住房126间,受灾人口4.7万人,政府拨救灾款45.6万元,建房款20万元。同时,组织干部、职工、驻酒部队官兵捐款8.3万元,衣灾害救助物4004件,为17户重灾户搬迁了新居。2002年,部分乡镇遭受低温冷冻、大风、暴雨、“奶牛魏氏梭菌病”等灾害,受灾面积26.8万亩,死亡大牲畜127头(只),烧毁住房13间,政府拨救灾款60万元,衣物1.3万余件,解决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1985年,开始办理1962年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工作。凡享受救济人员,发给40%的工资,医疗费报销三分之二,城乡一般困难户也给予一定救济。至2002年共发放救济款89.6万元。
  扶贫1990年扶持贫困户264户,投放扶贫资金4.6万元,脱贫126户。1991年,投放扶贫资金5.14万元,扶持人均年收入在300元以下的贫困户235户。1992年,投放扶贫资金8.2万元,扶持贫困户332户。1993年,投放资金7.9万元,扶持贫困户688户2830人,科技帮扶325户1305人。脱贫541户,其中资金扶持脱贫281户,科技帮扶脱贫260户。1994年,投入资金8.8万元,扶持贫困户711户,其中资金帮扶366户,脱贫301户,科技帮扶345户,脱贫311户。1995年,投放扶贫款15.3万元,扶持贫困户821户,其中资金扶持370户,脱贫316户,科技帮扶451户,脱贫382户。1996年,投放扶持资金14.29万元,扶持年人均收入在800元以下贫困户370户,脱贫315户。1997年,投放扶贫资金15万元,扶持贫困户700户,脱贫602户。1998年,投放各类扶贫资金21万元,扶持贫困户625户,脱贫544户。1999年,投放扶贫资金13.6万元,扶持贫困户400户,348户脱贫。2000年,投放扶贫资金15万元,扶持贫困户364户,脱贫316户。2001年,投放扶贫资金4.9万元,扶持贫困户250户,脱贫247户。2002年,投放扶贫资金8.7万元,扶持贫困户872户。
  社会福利1993年,有五保户274户298人,其中老年人279人,残疾19人,乡镇分散供养228户252人,敬老院集中供养57户57人,供养标准为每人每年800元。1994年,五保总数为309户333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850元。1995年,有五保户344户368人,其中老年301人,残疾63人,未成年4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037元。1996年,有五保户346户369人,其中老年309人,病残67人,未成年7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330元。1998年,有五保户349户401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700元。1999年,有五保户296人,集中供养68人,分散供养228人,年人均供养标准135。元。2000—2002年,有五保户301人,集中供养81人,分散供养220人,人均供养标准2000元。
  福利企业1990—1996年,全市有社会福利综合服务公司、红山福利保温材料厂、福利五金炊具厂、铧尖福利纸箱厂、西峰福利塑料厂、果园福利加工厂、豪斯装璜经营部、丝路地毯厂、三墩皮箱厂、福华汽车维修有限责任公司等11户社会福利企业,从业人员294人,其中安置残疾人员130人,累计完成总产值3222万元,实现利税254万元。之后,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福利企业竞争、生存能力下降,有10户福利企业相继关、停、并、转。2002年仅存社会福利企业1户。
  福利彩票1990—1996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538.8万元,积累福利基金122.5万元。1997年,发行220万元社会福利彩票。2000年起,“黄河风采”电脑福利彩票开始销售,组织2次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活动,销售彩票80万元。2001年,销售“大奖组”福利彩票40万元,销售电脑福利彩票280万元,累计销售福利彩票320万元。2002年,销售“黄河风采”电脑福利彩票820万元,筹集福利彩票基金24万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225.64万元,资助酒泉市社会福利院供暖工程27.5万元,资助地市残疾人员19人,0.5万元,资助乡镇孤寡老人32人1.2万元,资助总寨镇儿童乐园建设1.35万元,资助农村贫困学生38人4万元,资助社会福利企业4户11万元,资助乡镇敬老院2万元。2000-2002年资助“星光计划”项目建设142.72万元。
  最低生活保障1998年7月,市政府制定《酒泉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在全市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低保)制度。到2002年底,城乡1.34万户3.14万人享受低保,发放保障资金607.73万元。
  城市居民低保1999年9月,低保对象补助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0元,先后3次扩大保障面,有1961户4820人享受低保,发放保障金78万元,实现了“全员覆盖,应保尽保”。规范了申报、核查、审批和发放程序,实行人员有进有出、标准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和3榜公示制(即社区对享受低保人员的初步调查情况进行公示,街道对初审享受低保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民政局对审批后享受低保的人员情况进行公示)。低保资料实行一户一档、一证一存折、微机管理与原始档案保管并举。1998—2002年底,城市累计保障低保对象1.13万户(次)2.59万人次,发放保障金471万元。
  1998—2002年城市低保情况统计表表26—3年度 时间 总户数(户) 总人数(人) 月保障金(元) 半年保障金(元)1998年 7—12月 47 79 3146 188761999年 1—6月 64 112 5482 32889 7—12月 102 227 9636 57816 9月 983 2494 (一次性) 5500002000年 1—6月 128 249 18595 111570 7—12月 132 242 18104 108624 1—3月 455 1334 (一次性) 132285 4—6月 423 992 (一次性) 963062001年 1—6月 506 933 60056 419096 7—12月 668 1192 55514 3330842002年 1—3月 1044 2432 131874 395622 4—6月 1810 4166 226974 680922 7—9月 2327 5466 282788 848364 10—12月 2567 6004 307602 922806合计 11256 25922 4708260农村居民低保农村居民低保釆取年度审批、一次性发放办法。市、乡镇、村按4:3:3比例分级负担低保资金,管理制度与城市相同。
  1998—2002年底,酒泉市农村核实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户累计2062户(次)5490人次,发放保障资金136.73万元。
  年度 时间 总户数(户) 总人数(人) 全年保障金 (万元) 其中 市级40% 乡级30% 村级30%1998年 7—12 184 471 5.4 2.2 1.6 1.61999年 1—12 277 744 17.58 7 5.3 5.32000年 1—12 354 1014 23.55 9.4 7.1 7.12001年 1—12 501 1350 37 15 11 112002年 1—12 746 1911 53.2 21 16 16合计 2062 5490 136.73 55 41 41第三节老年人权益保护养老院敬老院1993年,新建丰乐乡敬老院,全市有敬老院11所,供养孤、老、残57人,供养资金4.6万元,平均每人800元。1994年,供养孤、老、残62人,人均供养标准850元,供养经费5.2万元,国家拨付敬老院越冬补助1.5万元。1995年,供养孤、老、残72人,集体支出供养资金7.4万元,平均每人1037元,政府下拨敬老院越冬和医疗补助费2万元。1996年,新建红山乡敬老院。全市有敬老院12所,供养孤、老、残79人,集体支出供养经费8.6万元,平均每人110。元,国家拨给补助费和建房费7万元。1997年,市民政局和西洞镇政府各投资10万元,将西洞镇敬老院迁址新建。2002年,全市共供养孤、老、残86人,供养标准提高到2000元,支岀供养经费17.2万元,其中政府拨出补助经费12.7万元。社会福利院1990年,酒泉市社会福利院有工作人员8人,收养孤、老、残22人。1994年,福利院福利院收养人员生活费提咼到每人每月68元。2000年,市社会福利院完成院内环境改造和大门修建,为26名老人和孤儿改善生活条件。2002年,有工作人员3人,收养孤、老、残32人,代养4人,多方筹措资金修建水冲厕所、医疗室、浴室,硬化、绿化院内环境,院民生活稳定,生活水平提高。
  农村养老保险1995年8月,在铧尖乡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有1208人参加,收取保险费8.46万元。之后调查出应保对象8.73万人,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方针,坚持低标准起点,以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扶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简称农保)工作全面开展。同年,成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民政局。
  1996年,19个农村乡镇全部设立农保机构,建立农保管理所,配备业务代办员。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由文书或会计兼任村农保业务代办员。全市乡镇配备农保专干3人,助理员19人,乡村级代办员224人,基本形成市、乡、村三级农保工作网络。为促进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市民政局制定了《酒泉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工作规程从组织、队伍、工作程序、制度、收缴保费、养老金给付、档案、财务、基金管理等方面制定规程14章92条。制定了农保办公室及各乡镇管理所工作职责、会计职责、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检查考核、例会、培训、审计、奖励等12项制度和职责。从实际出发,注重从工作程序、收缴保险程序、给付阶段、变更及终止等管理环节入手,在操作规程中增加了复核和审计两项内容。根据国家民政部《县级农村社会养老金保险基本方案》规定及省、地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推行了夕阳红、积息还本、红太阳终身、一次性趸交养老、预交保险费等5个保险种类。止1997年,全市4192人参加农保,收缴保费194.94万元,实行一人一账,并给19个乡镇配备档案柜,6个乡镇购置交通工具。是年6月停止农保工作。
  老龄工作1987年1月,酒泉市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简称老龄委)及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商业、粮食、教育、卫生等系统组建老龄委员会。居委会、村委会建立老龄工作小组。1990年,居委会、村委会老龄工作小组改为老年协会。2002年,有老龄委、老年协会118个。
  领导看望百岁老人1990—2002年,各级老龄组织围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活跃老年人文体生活开展工作。举办老年人座谈会、文艺演唱会、庆祝会、经验交流会、体育比赛等1746场次,参加1.83万人次。表彰奖励“老有所为奉献奖”734人,“敬老好儿女金榜奖”725人,“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153人。老龄委与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及各部门、各乡镇走访慰问高龄老人、离退休老干部、老红军、鳏寡病残老人、五保老人1.75万人次,发放生活补助金8120元,慰问品4.6万元。给五保老人解决粮食1.05万公斤,煤5789块。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250件,捐衣物9296件,捐款10.8万元,受助老年人3825人。办老年人优待证2987个,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136份。组织开展了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芯活动,印发各类宣传材料3.94万份,张帖标语3593幅,悬挂横幅134条,办宣传专栏514期。在创建敬老模范乡镇(村)、街道(居委会)活动中,果园、西峰、泉湖、怀茂、银达、三墩、临水、铧尖、黄泥堡、西洞、总寨、上坝等乡镇,新村、集泉等109个村,西北、东北2个街道办事处,新世纪、人民街等10个社区居委会学习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健全完善了老龄机构,发挥老年协会作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为老年人办实事、办好事,工作达到创建标准。
  第四节拥军优属拥军酒泉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下设200多个机构,有1520多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先后制订16项双拥工作规章制度。建有以粮食、商业、供销部门为主的生活服务体系,以农业、林业、水电、国土资源、金融部门为主的生产建设服务体系,以宣传、文化、广播电视等部门为主的文化服务体系,以教育、科技、交通、卫生等部门为主的军地两用人才培育服务体系,以组织、人事、民政、劳动等部门为主的综合服务体系,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为主的群众性服务体系。
  地方把驻军当亲人,多方为他们排忧解难。酒泉市委、市政府每年召开一次联席议军会议,研究解决军地双方有关重要问题。每逢春节、“八一”建军节,市上统一组织慰问团,由四大班子领导带队,走访慰问驻酒各部队和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军休干部、烈军属等革命功臣。同时,各共建单位、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自发组织慰问队伍,走访共建部队,密切军民关系。1990—1993年,慰问驻酒部队肉类740公斤,饮料400箱,蔬菜瓜果600公斤,鞋垫800双,还赠送了价值2.4万元的电器、图书等慰问品,修建营房18间。1992年11月,酒泉市被兰州军区、甘肃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双拥模范城”。
  1994年,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号召在河西五地市开展创建“河西千里双拥走廊”活动。“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市为部队赠送各类慰问品价值6万多元,为65个连队赠送了洗衣机,为39630部队协调铺设光缆40公里。市林业站与39630部队达成科技拥军协议,长期无偿承担该部队136亩果园的技术服务,并赠送大型防虫机械1台、园艺工具36套(件)、科技书籍300册等,被中央宣传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命名为“全国军民共建先进单位”。1995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驻酒部队官兵进公园免购门票、看病免收挂号费、军车免收停放费、家属调入免交教育基金、子女上学免交借读费的“五免政策”。安置随军家属就业70人,军地两用人才18人,退役志愿兵82人,为部队无偿提供材料8万元,打建温室9.4亩培训修理、烹调等技术人才325人,“八一”期间,为部队赠送洗衣机14台、电风扇16台、棕垫250个、肉类500公斤、饮料200箱、瓜果蔬菜4000公斤、文体用品86件。1996年,为部队赠送各类慰问品价值6万多元。1997年,无偿为市武装部和武警支队划拨土地103亩和500亩作为训练和生产生活基地。1998年,为部队无偿划拨土地112亩,打建温室34座,筹资5万元为武警中队修缮营房、购置生活用品,军民共建“西文双拥路”7.5公里。1999年,顺利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验收组”的检查验收,市双拥办公室被甘肃省表彰为“先进双拥办公室”。同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到2531元。2000年1月,酒泉市被国家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爱心献功臣活动”先进市。同年,为部队培训种、养殖人才216人。2001年为武警中队改善办公条件捐款7000元,无偿为部队划拨生产生活用地150亩,安装IC卡电话26部,固定电话7部,为XXXXX部队架设通信光缆4公里,为XXXXX部队防空营和XXXXX部队开通“拥军汽车站”3个。2002年开展各类知识讲座7场,培训部队人员800人次,120名军属享受每月130元生活补助,无偿为武警支队划拨机关搬迁用地60亩,投资5.6万元为军分区铺设沥青场地4200平方米。在全国第二轮“双拥模范城(县广验收中,赢得上级考评组的好评。
  1990—2002年,全市为驻酒各部队及酒泉卫星发射中心、空一基地、空二基地、马鬃山边防部队和革命功臣赠送电器、文体娱乐设备、生活用品、粮油副食等慰问品价值30()多万元。为部队无偿划拨营房建设、训练及生产生活用地60万平方米,其中,划拨酒泉市人民武装部在新城区新建营院土地4200平方米,武警酒泉边防支队新建营院土地4000平方米,省边防局酒泉训练中心新建训练大楼土地4000平方米,为武警酒泉支队营院整体搬迁,无偿划拨所需土地,为驻军划拨土地25万平方米,建成训练场10个,支援铺设国防通讯线路40多公里,划拨耕地6.66万平方米,建设农副业生产基地。捐木料125立方米,拉土130立方米,帮助驻军建日光温室32座,为部队培训厨师、种菜能手、机械修理工、果树修剪等技术人员1800人次。给基层连队购买床垫130个、空调23台、电视机15台,为26个基层连队赠送洗衣机、太阳能热水器。在酒泉市法院成立了“涉军案件合议庭”,市乡两级成立了“涉军案件服务咨询小组”,受理案件17起,涉及经济赔偿5.3万元。为5143名优抚对象发放优抚金400万元,优抚面达100%。对550户老复员军人给予生活困难补助55万元,建房补助4.2万元,减免医疗费用5.7万元。发动社会各界修建“双拥路”54公里,架设电话200多部。出动民兵5000人次维护军用铁路和通信线路17次。解决随军家属工作调动105人,安置214人。接收790多名部队子女入学、入托。出资750万元解决优抚对象生活难、住房难、看病难等问题,减免优抚对象医疗费用28万元。军民共建单位发展到1。6个,涌现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16个,双拥模范文明单位60个,拥政爱民先进单位14个,双拥先进个人22人。建成双拥模范乡镇10个,双拥模范文明片区5个,双拥模范市场2处。
  抚恤1988年出台《军人抚恤条例》。繚例》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死亡抚恤参照军人抚恤条例执行”,民政部门依据死者生前所在县、团级以上单位填发的牺牲、病故证明书,对牺牲病故的现役军人、人民警察、党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按照生前工资高低差额的抚恤金标准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对生活困难家属发给定期抚恤补助费。
  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指战员、机关工作人员,凡因战因公负伤致残或现役军人因病致残者,由部队政治机关或省、市人民政府审批后颁发残废证、享受抚恤金或保健金\1989年,酒泉市有流落的西路军红军战士13人,平均每人每月生活费10元。至2002年底,全市流落的西路军红军战士在世5人,其中在乡享受生活费补助的3人,每人每月生活费545.5元,5名流落红军全部享受到公费医疗待遇。有伤残军人168人,全年发放抚恤金4.93万元。2001年,酒泉市开展重点优抚对象和优抚安置事业单位普查工作,抽调普查工作人员190A,普查出在乡的老复员军人517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95人,革命伤残军人151人(其中在乡36人),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人,伤残人民警察1人,烈士家属39人,因公牺牲的军人家属4人,病故军人家属21人,在乡西路军老战士2人,在职西路军老战士3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含志愿兵)9人,烈士建筑物保护单位1所,立普查卷宗98卷。处理3名因公牺牲军人的善后事宜,一次性发放抚恤金2.4万元。2002年,64人享受“三属”抚恤定补费,全年发放抚恤费12.67万元,有伤残军人156人,全年发放伤残抚恤金、保健金62万元。
  2002年“三属”抚恤标准表 表26—5类别 城乡区分 标准(元)烈属、因公、牺牲军人 城镇 195 农村 165病故军人 家属 城镇 190 农村 160优待补助1982年以后,现役军人家属实行现金定额优待制度。1996年,现役军人优待金标准为每年1000元。1999年,为切实保障优抚对象优待标准与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市政府制定《酒泉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暂行办法》,规定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社会统筹,由民政局负责收缴、管理、兑付,优待标准定为每人每年2531元。2000年,针对《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市政府重新修订完善《酒泉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社会统筹暂行办法》,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收缴、管理、兑付由民政局统一管理改为各乡镇自行收缴、管理、兑付,统筹、发放标准不变。2002年,随着农村税费改革,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统筹改为税费转移支付,发放标准仍保持2531元。
  1989—2002年间,落实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及受团级以上表彰的420名退伍军人一次性发放奖金4.92万元,农村对30名回乡安置就业生活困难的退伍军人补助现金1.45万元。
  按照《军人优待抚恤条例》规定:“1954年9月30日以前入伍、家居农村生活困难的老复员军人发放定期定量补助。”1989年,有339名退伍军人享受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至2002年,7次调整在乡老复员军人的抚恤定补标准。2002年底,有567人享受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抚恤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27元。
  1989—2002年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表表26—6年度 标准元/月 年度 标准元/月1989年 15 1996年 251990年 15 1997年 301991年 15 1998年 上半年30下半年401992年 15 1999年 上半年40下半年601993年 15 2000年 601994年 15 2001年 1071995年 15 2002年 1271989年后,解决了80户老复员军人“住房难”问题,补助修建资金30余万元,给生活困难的农村老复员军人发放生活补助10余万元,减免和补助老复员军人医疗费近60万元。2000年,城乡开展多种形式纪念抗美援朝50周年活动,向抗美援朝老战士每人发一份慰问信、赠送一份纪念品。2001年,向32名特困功臣每人补助600元。2002年,筹资11.5万元,向475名抗美援朝老复员军人每人发放困难补助金500元或200元。
  复退军人安置1990—1994年,进一步改革军人安置办法,实行双向选择和向市外输送等方式,安置退伍军人764人。其中408名应安置对象全部上岗,基本做到岗位适当、专业对口、使用合理,达到用人单位、家庭、个人“三满意”。1995年,落实《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按照“按系统分配,包干安置”政策精神,与相关部门协调,根据各企业单位对人才需要,至1996年底安置退伍军人502人,其中在城镇安置工作264人。1997年,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和企业改制,机关事业单位减编,企业人员精减,安置工作遇到多重困难。1998年新《兵役法》颁布实施,应安置退伍人员增加。至2000年底,共接收安置退伍军人1025人,其中保证了471名城镇退伍军人首次就业。2001年,根据酒泉地区民政处《关于退伍军人待安置期间生活费发放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最低生活保障130元的标准,落实退役军人待安置期间发放生活费政策,至2002年底,发放城镇283名退役军人、转业志愿兵待安置生活费33.66万元。2001年,随着部队士官制度试行,针对退伍人员增加,用人单位减少,安置困难加大,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市委、市政府结合新形势下的用工需求,与酒泉教育学院联合开展退伍军人岗前培训,提高退伍军人就业能力,至2002年,对231名退伍军人进行计算机理论与操作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100%,全部取得计算机上岗操作证书。
  1990—2002年,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向用人单位推荐介绍军地两用人才情况和技术特长,使647名军地两用人才得到使用,使用率达到93%。
  1990—2002年退伍人员安置情况表 表26—7年度 接收人数(人) 城镇安置(人) 农村安置(人) 两用人才(人)1990年 190 80 110 301991年 210 95 115 451992年 180 78 102 501993年 229 108 121 651994年 135 82 53 251995年 265 147 118 201996年 237 125 112 351997年 247 96 151 501998年 245 103 142 321999年 212 97 115 502000年 311 172 139 752001年 300 157 143 802002年 290 119 171 90合计 3051 1459 1592 6471989年底,酒泉市在册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9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4人,1996年底,在册军队离退休团级干部4人。1997年经甘肃省军安办批准,接收因在国防施工中伤残的江西武警部队退休志愿兵1人。1999年接收武警支队团级退休干部1人。酒泉边防局正营职退休干部1人。2000年,接收10号基地退休志愿兵1人。2002年,接收武警酒泉支队团级退休干部1人,至年底在册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志愿兵9人,其中离休4人,退休干部3人,退休志愿兵2人。
  在管理工作中,落实党和国家对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按规定组织阅读各类文件,参加必要会议和政治学习,坚持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到军休干部家中走访慰问,随时解决困难和问题。按照国家规定,按时、按标准审核、提高、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及中央、省、地规定的各类生活补助、补贴。2002年军队离退休干部及志愿兵安置费30万元。
  2000年6月,组织7名军休干部到敦煌,安西等地参观学习,回顾红军长征历史,缅怀革命先烈。2002年,组织7名军休干部和家属到银川及周边地区参观学习,4名离休干部在卫生部门享受公费医疗及护理待遇,5名退休干部(志愿兵)在民政局享受公费医疗。
  第五节社会团体和婚姻登记社团管理1991年3月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清理整顿社会团体工作的意见的通知》。6月,召开全市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复查登记大会。经调查,全市有各类社会团体142个,大部分是上层的延伸机构,只有名称,没有活动。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各社会团体在其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进行清理整顿。经复查验收,对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市水电学会、农机学会、气功科学研究会、红十字会、农村卫生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消费者协会、林学会、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医学会、畜牧兽医学会、佛教协会、农学会、城市科学研究会、城镇储蓄推动委员会、摄影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农民体育协会、林学会、围棋协会、集邮协会、养殖业协会等22个社会团体登记发证,对其它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责成解散。1993年登记成立酒泉市计划生育协会。1996年登记成立酒泉市驾驶员协会。1998年登记成立酒泉市农副产品营销流通协会和酒泉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登记发证的社会团体增加到26个。
  1998年,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统称为民冋组织,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改称为民间组织登紀管理。1999年,按照国务院第二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要求,再次清理整顿已登记的社会团体。2000年初,依法撤销酒泉市农机学会、酒泉市林学会、酒泉市老年人体育协会、酒泉市畜牧兽医学会、酒泉市农学会、酒泉市城市科学研究会、酒泉市城镇储蓄推动委员会、酒泉市摄影协会、酒泉市农民体育协会、酒泉市围棋协会、酒泉市集邮协会、酒泉市养殖业协会、酒泉市气功科学研究会等13个社团,对符合条件的市水电学会、市红十字会、市个体劳动者协会、市消费者协会、市中医学会、市佛教协会、市伊斯兰教协会、市计划生育协会、市驾驶员协会、市农副产品营销流通协会和市文学艺术联合会等11个社会团体重新登记发证。2001年,登记成立市私营企业协会和市生猪流通协会,2002年,登记成立市强瓴红砖行业协会等,登记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10个,到2002年底,共登记社会团体14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注册登记表 表26—8单位名称 登记 证号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或负责人 办公地点 业务主 管单位 性质酒泉市心星幼儿园 001 2002年4月24日 刘爱霞 酒泉市东文化街42号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西峰房产公司爱心幼儿园 002 2002年4月24日 王晓丽 酒泉市盘旋西路15号 市教育局 法人酒泉市北新幼儿园 003 2002年4月24日 毛万英 酒泉市北新花园小区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丑小鸭幼儿园 005 2002年4月24日 龙玉江 酒泉市公园路17号楼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小太阳艺术幼儿园 006 2002年4月24日 裴淑萍 酒泉市东环南路27号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三木音乐社艺术培训中心 007 2002年4月24日 赵永森 酒泉市文化馆二楼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兴泉计算机培训中心 008 2002年4月24日 马希洪 酒泉市西文化街1号 市教育局 个体酒泉市生猪流通协会生猪交易服务中心 009 2002年7月3日 王登云 酒泉市酒金西路12号 市商业局 法人酒泉市红杏婚姻介绍服务中心 010 2002年9月13日 龚海云 酒泉市专暑街市招待所南侧 市民政局 个体酒泉市新世纪幼儿园 011 2002年9月1H 高萍 酒泉市东关南后街5号 市教育局 个体社会团体注册登记表 表26—9单位名称 注册时间 法人代表 秘书长 办公地址 业务主管单位 类型酒泉市水电学会 1991年8月 阎兴武 邹长生 酒泉市东环南路14号 市水电局 学术酒泉市中医学会 1991年8月 王天瑞 常亚霖 酒泉市北大街43号 市卫生局 学术酒泉市佛教协会 1986年10月 权金廷 释理元 酒泉市大法幢寺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酒泉市伊斯兰教协会 1991年11月 何长寿 张万明 酒泉市北后街3号清真寺 市民族宗教局 宗教酒泉市计划生育协会 党开礼 王嘉 市计划生育局 市计划生育局 行业酒泉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 1996年6月 任志新 黄浩 酒泉市盘旋西路13号 市交警队 行业酒泉市消费者协会 1991年8月 魏荣生 陈寅 酒泉市解放桥市场工商局办公楼 市工商局 群众酒泉市农副产品营销流通协会 1998年7月 赵云 王玉英 市流通办公室 市流通办公室 行业酒泉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998年7月 高正刚 郑朝祖 市文化馆 市委宣传部 学术酒泉市私营企业协会 2001年3月 李彦文 — 酒泉市解放桥市场工商局办公楼 市工商局 行业酒泉市生猪流通协会 2001年8月 王登云 — 酒泉市酒金公路12号肉联厂 市流通办公室 行业酒泉市瓦砖行业协会 2002年4月 袁立有 — 酒泉市西大街82号 市质监局 行业婚姻登记婚姻登记工作主要以宣传婚姻法规、建立内部各项制度、严格婚姻登记程序、加大婚姻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婚姻登记合格率。
  1990年,结合普法教育,市宣传、民政、计划生育、卫生、司法、文化、广播、武装、共青团、妇联等10部门联合开展纪念《婚姻法》宣传活动。全市召开各种形式会议852场(次),受教育群众2.4万人(次)。各乡镇清查、处理近5年私婚、早婚108对。同时充实完善了婚姻登记管理制度。1994年2月,国家发布。《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各乡镇婚姻登记机关利用集市、婚前培训、登记等时机进行宣传,7月,市民政局集中培训了乡镇婚姻登记员并进行了考试。2001年4月,市民政局印发新《婚姻法》1万份,在各乡镇宣传,8月集中培训了各乡镇婚姻登记员。至20。2年底,全市累计登记结婚3.42万对,离婚1340对。1990—2002年结婚、离婚统计表 表26-10年度 结婚(对) 离婚(对) 年份 结婚(对) 离婚(对)]990年 2614 64 1997年 2720 981991 年 2721 88 1998年 2720 1421992年 2798 62 1999的 2230 1321993年 2952 79 2000年 2045 1271994年 3340 95 2001年 2200 721995年 2954 98 2002年 2006 1731996年 2900 110 合计 34200 1340殡葬管理市民政局本着“改革土葬,破除封建迷信丧 葬习俗,逐步推行火葬,提倡节俭、文明办丧 事”的原则,多渠道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提高群 众对殡葬改革重要意义的认识。1990年,酒泉陵 园正式对外开放。1993年乡镇共划拨公益性公墓 区100个,城市公墓区1个,占用石滩面积225万 平方米。1995年,委托西洞镇管理西洞镇新地公 墓区,成立管理机构,制定管理制度,墓区管理 规范化。1996年,酒泉陵园存放骨灰盒65个,悼 念厅和骨灰盒陈列室所需设备配备齐全。1999 年,成立酒泉祁连故园,与酒泉陵园合暑办公, 在陵园内新建占地7200平方米的骨灰墓。
  2000年,新城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肃州路 延伸将酒泉陵园一分为二,陵园用地面积减少到 4万平方米。
  2001年,祁连故园骨灰公墓迁至312国道酒 嘉段2960公里处南侧,占用石滩面积33.32万平 方米,在西洞镇新地石滩酒新公路西侧新建酒泉 土葬公墓,占地面积66.63万平方米,定名为祁 连锦园。
  止2002年底,经3年建设,祁连故园、祁连 锦园环境绿化初见成效。祁连故园修建墓穴300 多个,销售墓穴208个,收入80多万元。祁连锦 园修建墓穴100多个,销售墓穴24个,收入20多 万元。墓区建设初具规模,设施配套完善,管理 规范,责、权、利分明,收入逐年增加,基本做到自给有余。根据0酉泉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 行业归口管理全市殡葬用品市场,审查发放丧葬 用品经营许可证35份。
  第六节勘界与地名勘界酒泉市与周边4个县(市)的10个乡26个村 接壤,行政区域界线总长397公里。1990年,依 照《甘肃省勘定省内行政区域界线规划)和《甘 肃省县、乡两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市政 府成立由主管市长任组长,民政、土管、计委、 农委、农牧、水电、林业、公安等部门参加的勘 定市、乡行政区域界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市、乡行政 区域界线勘定。经实地调查、协商谈判、汇总资 料,划定了与周边4个县市的区域界线。
  市级行政区域界线 酒泉市屯升、清水、临 水3个乡镇与高台县接壤,行政区域界线全长 48.7公里。1992年5月开始,双方先后2次到实地 调查,召开协商谈判会议3次,10月签定《酒泉 市与高台县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协议书》O酒泉市与肃南县行政区域界线 酒泉市西 洞、东洞、红山、金佛寺、丰乐、屯升、清水、 下河清、上坝、临水、锋尖、黄泥堡等12个乡镇 与肃南县接壤,界线分南、北两段,全线长 231.7公里,其中“三坝”(黄草坝、榆林坝、涌泉坝)“两口”(观山口、瓷窑口)地段比较混杂。1992年5月开始,历时6年,双方先后5次实地调查,召开协商会议6次,于1998年5月签定《酒泉市与肃南县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协议书》。
  酒泉市与嘉峪关市行政区域界线酒泉市怀茂、果园、西峰等乡与嘉峪关市接壤,行政区域界线长55.6公里。1991年11月开始,双方先后4次实地调查,锅盖梁水库的归属引起争论,1999年3月签定《酒泉市与嘉峪关市行政区域界线走向协议书》,锅盖梁水库范围划入酒泉市行政区域界线内。
  酒泉市与金塔县行政区域界线酒泉市怀茂、三墩、临水3乡与金塔县接壤,行政区域界线长61公里。1990年12月协商确定马路山至鸳鸯池水库西岸烽火墩行政区划界线。1991年12月,酒泉地区行政公署裁决酒泉市与金塔县鸳鸯池水库西岸烽火墩至横路墩段行政区域界线,酒泉市与金塔县行政区域界线全线勘定。
  2001年8月12日—10月25日,完成与周边县市勘界资料汇总及界桩埋设工作。
  市内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全市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共36条,总长442公里。勘界工作从1990年初开始,1997年12月结束,其中交界双方协商划定34条,总长412.5公里,市政府裁决铧尖乡与黄泥堡乡界线1条长14.25公里,临水乡与黄泥堡乡部分界线1条长15.25公里。
  1997年12月,市勘界办公室完成乡镇行政区域界线勘定资料汇总上报工作。
  地名地名机构2001年3月,酒泉市成立城区设置标准地名标志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调查城区现有地名及建筑物名称。2002年6月,城区设置标准地名领导小组撤销,成立酒泉市地名委员会及办公室,负责处理地名日常工作,编制地名工作规划,拟定地名管理政策,审核上报地名命名、更名方案,征集拟定道路命名方案,编排街、巷、路、建筑物门牌号码,编纂、审核地名标志设计、制作、安装、管理、标准地名图书资料,检查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地名档案,开展地名科学研究等。
  地名管理2001年,地名办公室草拟《酒泉市地名管理暂行办法》、《酒泉市城区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细则》、《酒泉市城镇建筑物通用名称使用管理暂行办法》3个文件。地名标志管理实行统一归口,确立地名管理部门为主体、公安、城建、街道社区等有关部门分工协同的管理体系。做到管理严格、检查经常、维护更新及时。
  地名命名与更名地名办公室于2001年9月,普查城区街、巷、道路名称,提出标准地名方案,命名24条街、19条巷(什字)、27条道路。至2002年底,共审批命名城镇建筑物名称794个,其中单位办公楼和居民住宅楼269座,商贸市场5个,经营门店310个,居民院落、独立门户210户(个)。
  地名标志设置依照《酒泉市城区设置标准地名标志实施细则》规定,酒泉市地名标志设计造型及制作醒目、美观、耐用,标志造型与内容、字体、色彩、规格、质料和谐匹配,标志与建筑物相协调,指示方位和环境美化相统一的要求设定命名。至2002年底,设置城区34条街、巷、路标准地名标志77块,单位办公楼和居民住宅楼标志269块,住宅楼单元标志322块,住宅楼户标志6061块,居民院落和独立门户标志210块,商业经营门点标志310块。
  地名经费为做好标准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管理工作,地名办多渠道筹集资金,市财政将地名经费纳入预算,适当补助,企事业单位提供赞助,在地名标志上设置广告筹集;并向机关、企事业单位、楼院房屋产权单位、经营门店和居民住户收取地名标牌成本费。2001—2002年,地名办公室共收取楼、门牌款17.71万元。城区标准地名标志收费标准表 表26—11种类 标牌质料 规格 (毫米) 收费标准(元) 备注楼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900x500 265 单元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400x250 64 楼户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180x120 13 大门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600x400 142 小门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220x140 13 副号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220x140 13 院内楼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900x500 265 平房排牌 铝板基村3M反光膜 400x250 142 城区街(巷)道路标准地名表 表26—12街(巷)路 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公里) 备注东大街 鼓楼 东环路 0.85 西大街 鼓楼 雄关路 1.024 南大街 鼓楼 盘旋路 0.95 北大街 鼓楼 酒金路 0.915 卫生街 东大街 共和街 0.175 邮电街 东大街 酒金东路 0.911 民主街 东大街 共和街 0.175 人民街 东大街 北环东路 0.484 尚武街 东大街 南环东路 0.6 青年街 东大街 东文化街 0.334 民意街 东大街 东文化街 0.329 南市街 西大街 西文化街 0.325 小西街 西大街 南环西路 0.554 仓门街 西大街 北大街 0.342 仓后街 西大街 北环西路 0.484 专署街 南大街 西小巷 0.42 西文化街 南大街 小西街 0.313 肃园街 南大街 青年街 0.48 东文化街 南大街 东环南路 0.85 共和街 北大街 人民街 0.53 北市街 北大街 人民街 0.53 北新街 北大街 邮电街 0.32 南后街 东环南路 富强路 — 北后街 公园路 东环北路 — 表26—12—1 街(巷)路 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 (公里) 备注平等街 东大街 东文化街 0.26 大众巷 东大街 东文化路 0.615 自由巷 东大街 共和街 0.16 西小巷 西大街 专署街 0.16 东城巷 大众巷 东文化街 — 有恒巷 东环南路 金泉南路 — 北后二巷 公园路 北环东路 — 北后三巷 公园路 北环东路 — 北后四巷 公园路 酒厂车间 — 头道巷 共和街 自强巷 — 二道巷 共和街 自强巷 — 二道截巷 邮电街 二道巷 — 自强巷 邮电街 人民街 — 和平巷 共和街 北市街 一 官井巷 共和街 北市街 — 沙井巷 专署街 西文化街 — 同德巷 西大街 公路段家属院 — 南城巷 西文化街 盘旋中路 — 北门什字 北大街 仓后街 0.303 解放路 盘旋路 酒泉火车站 12 东环南路 东大街 南环东路 0.91 东环北路 东大街 酒金东路 0.93 西环南路 西大街 南环西路 0.484 西环北路 西大街 酒金西路 1.0 南环东路 南大街 东环南路 0.774 南环西路 南大街 雄关路 0.8 北环东路 北大街 金泉北路 1.56 北环西路 北大街 雄关路 1.25 盘旋东路 南大街 东环南路 0.715 盘旋中路 南大街 雄关路 0.62 盘旋西路 雄关路 新312国道 — 富强路 公园路 祁连路 — 雄关路 盘旋路 安远沟收费站 — 祁连路 东环南路 茅庵河收费站 — 建设路 沿武街 航天南路 — 公园路 东大街 航天路 — (含汉唐街)表26—12—2 街(巷)路名称 起点 终点 长度(公里) 备注兴民路 东环南路 金泉南路 — 金泉南路 公园路 祁连路 — 金泉北路 公园路 酒金东路 — 航天南路 公园路 祁连路 — 航天北路 公园路 金塔县 — 酒金东路 北大街 酒金西路 — 酒金西路 北大街 雄关路 — 酒银路 北大街 银达乡 — 滨河北路 酒银路 雄关路 — 会丰路 雄关路 新312国道 —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阅读

相关人物

刘爱霞
相关人物
王晓丽
相关人物
毛万英
相关人物
裴淑萍
相关人物
赵永森
相关人物
王登云
相关人物
马希洪
相关人物
龚海云
相关人物

相关机构

相关地名

酒泉市
相关地名
泉湖乡
相关地名
东关村
相关地名
城关镇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