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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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088
颗粒名称: 第五节人民调解
分类号: D927.423
页数: 2
页码: 391-392
摘要: 止200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2.05万件,调解成功1.96万件,成功率在96%以上,揭发犯罪线索185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15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79件97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97件317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20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6件7938人次。
关键词: 酒州市 肃州区 司法行政

内容

第五节人民调解
  1990年,全市有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调委会)294个,其中农村167个,城市127个,调解员6960人。为了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第一道防线”的职能作用,每年市上与各乡镇及城市各大口、各系统签订调解工作目标责任书,实行责任到人,量化考核,在农村乡镇和城市大口,建立排查、调处、报告制度,使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00年9月,西洞镇有两个村因开挖引水渠引发群体性械斗,参与群众300余人,镇调委会接报后,3名调解员赶赴现场控制事态,经过两天两
  夜深入群众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化解了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械斗纠纷。怀茂乡东坝、泉湖乡头墩等村一直重视人民调解工作,1994年,东坝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村调委会主任于志文当选为中华全国人民调解员协会理事。1999年5月,头墩村调委会获得“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止2002年底,全市各级各类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2.05万件,调解成功1.96万件,成功率在96%以上,揭发犯罪线索185条,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15件,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79件97人次,防止民转刑案件197件317人次,制止群众性械斗209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16件7938人次。
  1990—2002年人民调解工作统计表 表25—4
  年度 调解纠纷 (件) 揭发犯罪线索(件) 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件) 防止民转刑案件(件)/(人) 防止纠纷引起的自杀(件) 制止群众性械斗(件) 防止群体性上访 (件)/(人)
  1990 1197 9 5 12/35 5/7 15 7 360
  1991 1219 7 3 8.21 3/5 12 9 450
  1992 1375 15 11 10/22 7/9 19 12 476
  1993 1438 12 9 14/16 4/5 21 15 320
  1994 1521 17 14 9/14 4/7 23 19 543
  1995 1601 11 8 13/17 5/5 17 17 492
  1996 1523 8 6 15/16 6/7 14 15 446
  1997 1769 14 12 11/15 3/5 16 18 512
  1998 1809 12 8 30/59 12/16 13 28 647
  1999 1857 20 15 12/22 7/8 9 58 1049
  2000 1998 29 11 25/28 12/14 29 44 813
  2001 1679 23 7 22/34 5/5 10 45 1099
  2002 1473 8 6 16/18 4/4 11 29 701
  合计 20459 185 115 197/317 79/97 209 316 7938
  2000年,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19个乡镇组建司法调解中心。成员以乡镇司法所为主,吸收公安、信访、土管、计生、妇联、工商、税务、经管、水管等部门参加,由乡镇主管政法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任中心主任。到2002年底,各乡镇调解中心共调处重大疑难纠纷136起,调解成功136起。怀茂乡南坝村五组1987年发生一起兄弟俩争宅基地纠纷,多年来乡、村、组调解组织反复调解未能奏效,兄弟俩经常争吵、多次发生殴斗。乡调解中心成立后,将这一纠纷列为重点,由司法所、土管站、综治办等部门抽人集中调处,经过多方努力,使这起拖了十几年的纠纷得到解决。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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