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审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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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2077
颗粒名称: 第二十四章审判
分类号: D926.22
页数: 5
页码: 381-385
摘要: 本章内容包括: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案件执行、审判监督及信访接待等。
关键词: 酒州市 肃州区 审判

内容

第二十四章审判
  1992年,酒泉市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告诉申诉庭、案件执行庭、办公室、政工科,下辖城关、巡回、银达、总寨、清水、三墩6个基层法庭。1993年3月,增设经济和民事调解中心。1995年12月,撤销经济民事调解中心,设立经济审判第二庭。1995年,三墩法庭迁至临水乡,更名为临水法庭。1996年,撤销刑事审判第二庭。1997年10月,成立金佛寺法庭。1999年,撤销城关法庭和经济审判庭,设立民事审判第二庭、立案庭、书记员室、政工监察室、研究室、司法警察大队、审判监督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更名为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更名为民事审判第一庭。2000年,开始推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和《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并在中层干部中实行竞争上岗,通过自己报名,组织审查,公开答辩,综合考察,组织提名,人大任命等程序。有23名人员被任命为庭长、主任、队长等。同时,加强队伍建设和法制宣传,开展宗旨教育,整顿审判作风、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完善制度,严肃处理干警违纪违法事件,选派干警到院校深造,提高审判队伍素质,举办法制宣传专栏62期,播岀《法庭内外》节目62期。2002年,酒泉市人民法院更名为肃州区人民法院,有工作人员76人,内设刑事庭、行政庭、民事第一庭、民事第二庭、执行庭、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办公室、研究室、书记员室、政工科、法警大队,下辖巡回、银达、总寨、清水、临水、金佛寺6个基层法庭。
  第一节刑事审判1993年,受理刑事案件93件132人,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占64%,其他类型案件占36%。1994年,刑事案件上升,其中故意伤害、盗窃案件分别占31%、33%。1996年,受理刑事案件175件258人,其中故意伤害案件37件41人,强奸案件17件17人,抢劫案件12件37人,破坏生产、非法拘禁、遗弃案件9件12人,盗窃案件76件87人,贪污案件17件18人,毒品案件7件15人。法院坚持快审快结,召开捕判大会3次,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公开宣判132件95人,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70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82人,判处管制、拘役40人,免予刑事处分7人。1997年,以打击毒品犯罪为重点,审结毒品案件9件13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1999年,刑事案件增至212件305人,其中公诉案件206件297人,自诉案件6件8人,故意伤害61件69人,盗窃56件100人,毒品犯罪22件28人,诈骗11件18人,抢劫7件11人,寻衅滋事3件6人,妨害公务3件5人,交通肇事12件12人,故意杀人2件3人,贪污、受贿4件4人,脱逃4件4人,虐待及其他6件12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42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151人,拘役17人,单处罚金1人,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3人。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上升、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特征明显的实际,法院成立少年法庭,审结未成年人案件13件22人。2000年,刑事案件上升至253件355人,其中盗窃、故意伤害案件占51%,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上升至13件16人。2001年,刑事案件发案262件359人,分别于4月18日、9月27日召开捕判大会,宣判9案判处犯罪分子12人。2002年,重点打击暴力犯罪、团伙犯罪、职务犯罪、毒品犯罪和经济犯罪,严惩暴力犯罪分子29人,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案件34件55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件。1993—2002年,共审判刑事犯罪案件1819件2562人,判处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侮辱、诽谤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768人,审结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案件720件827人,审结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案件261件358人,审结毒品犯罪案件92件113人,审结贪污贿赂、侵占等职务犯罪案件124件156人,审理少年犯罪案件132件196人。
  1993—2002年刑事案件审理情况统计表 表24—1年度 收案件数 涉案人数 审结件数 涉案人数 未结(件数) 1993 93 132 93 132 —1994 143 213 143 213 —1995 117 175 116 174 11996 175 258 174 249 11997 118 182 118 182 —1998 138 186 138 186 —1999 212 305 212 305 —2000 253 355 252 354 12001 262 359 261 358 12002 312 409 312 409 —合计 1819 2562 1819 2562 —第二节民商事审判市法院主要管辖一审民事案件。1993年,受理民事案件871件,审结813件,结案率93%。在全部案件中,婚姻家庭案件占32%,债务案件占27%,伤害赔偿案件占31%,其他类型案件占10%o1994年,受理民事案件252件,其中离婚案件占22%,损害赔偿案件占16%,债务案件占33%,名誉债权等类型案件开始出现。1995年,民事案件上升为957件,诉讼标的剧增为3955万元。1996年,民事案件增加25件,诉讼标的上升为5102万元。1997年,民事案件突破千件,达到1296件。2002年,民事案件猛增至1827件,是1993年的2.1倍。同时,法院加快案件审判速度,清理出55件超审限案件,经济处罚承办人8名,案件的平均审限由1993年的120天缩短为86天。1993—2002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1.27万件,标的达6亿元,其中经济案件4819件,标的达4.6亿元,审结4715件,挽回经济损失4.6亿元,购销合同案件1132件,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案件1248件,加工承揽合同862件,借款合同1407件,运输合同、租赁合同等1066件,婚姻家庭案件4015件,占审结民事案件总数的35%,债务纠纷4245件,占审结民事案件的37%,诉讼标的3350万元,审理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2294件,处理劳动争议及拖欠劳务工资1013件,为务工人员追回工资936万元。1993—2002年民商事案件审理情况统计表 表24—2年度 收案件数 标的(万元) 审结(件) 审结件数 标的(万元) 调解 判决 其他 1993 871 1318 813 331 423 59 6001994 252 1746 245 96 106 43 8791995 957 3955 932 370 464 98 16341996 982 5102 961 315 471 175 18321997 1296 6371 1258 504 617 137 44531998 1450 6954 1410 568 709 133 65491999 1732 7966 1665 517 966 182 74002000 1741 8978 1715 598 1007 110 61522001 1641 8356 1605 644 813 148 71552002 1827 9719 1728 635 998 95 7739合计 12749 60465 12332 4578 6574 1180 44393第三节行政审判1991年,法院设立行政审判庭。1991—1992年,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13件,其中维持3件,撤销3件,变更1件,其他处理5件。1993—1996年,受理行政案件25件,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70%,其中维持9件,撤销2件,变更1件,撤诉13件,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7件。1997年,行政案件增为18件,其中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10件,要求履行法定职责的8件。在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案件中,不服行政复议案1件,判决撤销复议决定、不服治安处罚案1件。1998—2002年,行政案件呈缓降剧升趋势,1998年比1997年减少7件,1999年又增加7件,2000年减少7件,2001年增加10件,2002年减少5件。5年受理行政案件57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1993年的1件上升为1999年的102件。1993—2002年,市法院共受理行政案件119件,审结114件,其中判决维持行政行为54件,撤销17件,部分撤销的19件,准许撤诉24件。受理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生效行政决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79件。行政审判人员深入各行政机关宣讲行政法律19次,散发行政诉讼常识资料1.9万份。
  1993-2002年行政案件审理情况统计表 表24—3年度 收案件数 审结件数 未结(件) 维持 撤销 变更 其它 1993 8 2 — — 6 31994 6 2 2 — 2 11995 5 1 — — 4 11996 6 4 — 1 1 01997 18 12 2 1 3 01998 11 2 2 2 5 01999 18 5 2 1 10 —表24—3—1 年度 收案件数 审结件数 未结(件) 维持 撤销 变更 其它 2000 11 6 2 2 1 —2001 21 11 5 3 2 —2002 16 9 2 1 4 —合计 119 54 17 11 39 —第四节案件执行1997年,执行案件增为2853件,执结1933件,标的达1122元。1998年,清理执行积案1636件,执行案件开始立案、立卷,按标准统一收费,立案与执行分离,执行与审判分离。1997一1999年,执行案件每年突破2000件。2000年起开始逐年下降,2002年降为1227件。1999—2002年,市法院年均开展集中执行活动两次,釆取公开处罚、公开兑现、督办执行、24小时备勤执行等形式,执结积案1100余件,执行标的达1200余万元。1999年,酒泉市东方集团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玉门蔬菜公司酒泉采购站货款担保纠纷一案,标的达46万元,被执行人经营陷入困顿,无资金可供执行,经市法院协调,以转让被执行人7年的经营权方式执结。2000年,将已受理的铧尖福利纸箱厂、酒泉啤酒厂、永昌纸箱厂、铧尖信用社、酒泉市第六建筑公司等8个单位互为被执行人的连环案9件,执结标的达67万元,全额兑付铧尖福利纸箱厂职工工资24万元。2002年,地区财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酒泉市生物化工厂抵押担保纠纷一案,标的54万元,经过调解,以设备抵偿债务,双方满意。1993—2002年,共受理申请执行案件1.19万件,平均年执行率81.5%,累计执行标的达4.37亿元。
  1993—2002年执行案件情况统计表 表24-4年度 申请案件数 标的(万元) 执行件数 标的(万元) 未结(件)1993 99 126.8 99 32 —1994 146 268 136 83 —1995 153 636 134 409 191996 167 532 160 327 71997 2853 2596 1933 1122 9201998 2350 11000 1787 3650 5631999 2050 3942 1774 1749 3012000 1686 6863 1597 6311 2662001' 1242 7759 1104 7113 1382002 1227 9976 1182 9178 45合计 11973 43699.8 9759 29974 2269第五节审判监督及信访接待1993—1998年,酒泉市法院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根据群众举报和申诉,提起再审案件27件,其中,改判19件,维持原判5件,其他处理3件。1999—2002年,受理再审案件37件,其中,当事人申诉提起再审的17件,本院发现错误提起再审9件,检察院抗诉11件。此外,市法院还建立案件评查、“两错”追究、案件质量通报等制度,12名违反审判纪律的工作人员得到责任追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评议审判工作8次,向当事人及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9635件,监督意见卡1.98万份。
  1993—2002年信访接待情况统计表 表24—5年度 收信访件 办结信访件 接待群体人次 提供咨询解决问题(件次)1993 158 150 1238 12151994 171 167 7071 70761995 151 150 6971 69831996 158 155 7357 73511997 183 179 10710 98331998 235 115 9793 97181999 171 163 9139 90272000 364 357 8377 83842001 261 254 6319 65112002 196 196 5319 5319合计 2048 1886 72294 71417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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