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
唯一号: | 292220020220002015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信访工作 |
分类号: | D625.423 |
页数: | 1 |
页码: | 343 |
摘要: | 1990—2002年,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166件(次),其中受理群众来信1584件,接待来访 4582批1.84万人次。群众信访问题主要在工资、养老及医疗保险、就业、城市搬迁、供暖、农村土地征用、土地承包、土地补偿款分配、制种款兑付、城乡居民生活困难等现实利益和农村财务、干部工作作风、民事纠纷、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等方面。处理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四定三包”(定领导、定责任、定目标、定时限,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责任制,并逐步建立起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群众性事件办法等制度,成立起处理突发性事件工作机构。采取召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联席会、协调会、听证会、现场办公会等措施进行处理,年均立案134件,结案率95%。 |
关键词: | 酒泉市 肃州区 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