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纪检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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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898
颗粒名称: 第四节纪检监察
分类号: D224.23
页数: 3
页码: 282-284
摘要: 2002年,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的政策性文件88件,取消地方性行政审批6大类23项。对党校和水利局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对当年拟提拔的52名干部统一组织任前纪律法规考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实行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农业综合开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冬季取暖用煤、公务用车购置、汽车加油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共组织政府釆购36批次,采购总金额1214.2万元,节约资金120.8万元。同时,在党政机关及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中国共产党 地方组织

内容

第四节纪检监察
  1988年3月,成立酒泉市监察局,隶属酒泉市政府管理。1993年5月,市纪委与市监察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员,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能。2002年9月,中国共产党酒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国共产党酒泉市肃州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酒泉市监察局更名为肃州区监察局,并增设纠风室。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信访举报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党风廉政建设室、纠风室。
  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从健全完善制度入手,加强教育,强化监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得到规范。1989年制定下发《关于加强党政机关廉政建设的“廉政之声”文艺演出意见》,以党政机关和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为重点,分层次召开廉政讨论会429场次,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的“两公开一监督”办事制度。各乡镇、各部门的440个基层单位对1093项工作实行了办事公开。1990年,制定下发《关于认真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切实抓好党风党纪工作的通知》,开展廉政制度执行情况检查,547个单位按要求开展自查,对7个单位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纠正,纠正违纪资金2.29万元。在党员干部中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举办4期县、科级干部培训班,对310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1991年,进一步完善党风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党政机关为重点,按农村、企事业单位等不同行业分类确定目标任务,层层签定党风责任书,首次将目标管理延伸到基层党员。市委把落实党风责任制列入每半年一次的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据不完全统计,有19人拒受现金1.6万元,有116人次拒受礼品317件,价值9212元,拒吃请438人次。1992—1993年,开展清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费委培子女亲属上学的工作,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公费委培子女亲属上学的问题进行纠正处理,涉及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4人,一般干部职工3人,清退学费1.87万元。1995—1997年,严格落实中央两个“五条规定”、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八个不准”规定和省纪委提出的乡镇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廉洁自律“八条规定”,并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市纪委对领导干部乘车、住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为全市743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建立住房档案,纠正违规住房问题6件。重点开展了党纪政纪条规教育,在电视台开办专题节目,组织全市党员、干部参加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答卷测试。市纪委获得省纪委、省监察厅党纪政纪条规知识竞赛组织奖。1999年开始,每年集中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先后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权力观教育,举办现身说纪说法警示教育大会,市级各大班子在家领导、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部分基层站所负责人以及从事财务工作的干部共计400多人参加会议,组织5名在押服刑的职务犯罪人员身着囚服走上讲台,现身说纪说法。1999年,针对乡镇班子调整中个别领导干部接受下属宴请及礼品的问题,及时下发《关于领导干部在工作调动期间不准接受宴请和钱物的通知》,并对1名乡镇主要领导工作调动期间接受礼品的问题进行了检查纠正。由市委、市政府批转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颁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及《实施办法》和《中共酒泉市纪委、酒泉市监察局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组织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进行认真学习贯彻。2000年,制定下发《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责任制考核、监督检查、工作报告、民主测评、廉政档案等5项配套制度。2001年起,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解落实制度,将重点工作细化分解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执法监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等7个方面32项具体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逐项分解落实到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内,确定牵头部门和协作单位,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和工作时限,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和支持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定下发《酒泉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并对污水处理厂“6.21”事故的有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2002年,对肉联厂发生违反动物检疫法规、人为造成病猪进厂屠宰事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厂领导给予了党内警告处分。
  查办案件酒泉市纪委先后建立并实行纪委常委分片包挂案件制度、案件线索集体评估制度、纪检监察与公检法机关查办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和利用审计结果延伸办案制度等多项办案制度,坚持以查办“三机关、一部门”(党政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经济主管部门)和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量纪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方针,重视案件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使查办案件质量不断提高。1989—2002年,纪委、监察局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332件,处分党员干部277人,挽回经济损失198万元。
  纠风治乱1989年,下发《关于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的通知》,整顿和治理公款吃喝、铺张浪费等问题。1990年,公开查处并通报2起行业不正之风案件,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监察局纠风工作的汇报,市政协选派委员和民主人士参加纠风工作检查,形成党政紧密配合、齐抓共管纠风工作的良好局面。1993年,对乱收费进行专项整治,共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10个,经审定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66个,纠正超标准收费项目17个,向个人清退违规收费18.35万元,上缴财政15.7万元,为企业和群众减负271.2万元,基本刹住了乱收费的歪风。1995一1997年,开展治理公路三乱、中小学乱收费、农民减负、清理“小金库”、党政机关和所办实体脱钩等专项检查。1995年,查处18个单位私设“小金库”的问题,纠正处理违纪资金43万元。1997年对5个乡镇多收农民水费36.8万元的问题进行纠正处理。1998年对全市19个乡镇、164个村、1337个村民小组、174所农村小学、198个村属单位的财务帐目进行清理,纠正并清退违纪金额170多万元,收回各类欠款493万元。在164个村,1337个村民小组实行以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制度。在工商、税务部门开展行风评议试点工作,评议中聘请的评议代表进行背靠背调查,面对面评议,促进被评部门的行业作风明显改进。1999年起,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连续4年开展行风评议工作,先后对公安、地税、卫生、教育、电力、技术监督、建设、交通8个部门和行业进行评议,针对评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并对已评议过的部门开展行风“回头看”活动,使被评单位的行风状况明显好转。同时,开展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减轻农民负担、治理中小学乱收费等专项治理工作,坚持每年春秋季开校对学校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开展1次农民负担专项审计。2000年,实施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制度,共设立永久性公示牌202块,公开栏1358个。落实中小学收费“三公开”和“三监督”制度,对屯升中学、东洞中学多收取的3.5万元不合理收费责令予以清退。对64家医疗机构、9家乡镇计生服务所和59家村保健站的药品、医疗器械、药品价格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执法监察1993年5月,对19个乡镇农副产品收购资金落实情况和教育系统收费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清理纠正不符合规定的学校收费项目23项,乱收费50余万元。1994年,对市造纸厂、饲料公司、糖烟酒食品总公司等9个工商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法》和《条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察局对群众关心的大中专招生、征兵、招聘干部、财务税收大检查、统计法规检查、农转非等工作派员参与监督。1995年,先后开展企业改革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减轻农民负担、“希望工程”捐款使用、价格政策、《统计法》落实等5个方面的专项监察,对个别乡镇借用统筹资金和村组集体积累等款项购买小汽车,个别单位领导违规动用专项资金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1996年,先后2次对市属企业贯彻落实企业招待费开支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领导干部乘车、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全市共清理检查各类小汽车150辆,纠正处理不符合规定的小汽车6辆。1997年,开展建筑市场管理专项检查、统计执法监察和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芯情况的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纠正。1998年,对各乡镇水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和法院诉讼费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1999年,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法规落实情况和中小学收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纠正多收费用9269元。2000年,继续开展建筑市场执法监察,对1项未按规定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责令重新进行招投标。2001年,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和统计执法监察。2002年,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国债资金、社会保障资金、林业生态建设资金管理使用3项执法监察,保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预防治理腐败2001年,中央明确提出要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力度,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财政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落实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进入市场和政府釆购4项制度。当年,对73个行政事业单位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清理违规帐户170多个,违纪金额92万元,并通报处罚。实施政府釆购共计金额1928.8万元,节约资金178.48万元。财政局向15个行政、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加强财政监管。2002年,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不适应市场经济和WTO规则的政策性文件88件,取消地方性行政审批6大类23项。对党校和水利局私设小金库的问题进行查处和纠正。对当年拟提拔的52名干部统一组织任前纪律法规考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实行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对农业综合开发,新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冬季取暖用煤、公务用车购置、汽车加油维修、办公自动化设备购置等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共组织政府釆购36批次,采购总金额1214.2万元,节约资金120.8万元。同时,在党政机关及乡镇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村务公开。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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