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工商行政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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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870
颗粒名称: 第六节工商行政管理
分类号: F127.42
页数: 14
页码: 261-274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市场管理、企业登记等。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经济管理

内容

第六节工商行政管理
  1990年,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内设8个股室,7个基层工商所。1991年,撤销城关工商所、城镇市场管理所、城镇市场设施管理组,增设东城关工商所、西城关工商所和解放桥工商所。1992年,成立酒泉市消费者协会,与工商行政管理局合署办公,城郊工商所更名为市郊工商所。
  工商管理系统1995年,增设肃州市场管理所,同年5月更名肃州工商所,增设上坝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法制科、个体私营劳动者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1996年,设立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商标广告管理科,人事监察科更名人事教育科。1997年,经济检查大队更名为公平交易分局。2001年,银达工商所更名为北郊工商所,撤销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002年,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更名为酒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肃州分局,内设7个科室,10个基层工商所。
  市场管理市场建设1988年以前,集贸市场露天场居多,经营者以摆地滩为主。从1988年起,先后投资35.7万元,逐步完善解放桥市场和南市街食品市场经营设施,并在6个农村集贸市场硬化场地1.82万平方米,搭建钢架货棚3674平方米,修建围墙、货台、水冲厕所等。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集资新辟集市2处,扩大市场面积2万多平方米,修建营业铺面5000多平方米。1992年,以搞好市场建设、完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培育各类专业市场、增强市场功能、搞活市场流通为重点,投资171万元,新辟2处市场,改、扩建5个城乡市场,完成解放桥市场土地征用和肃州市场开发,修建营业用房120间,硬化地坪7365平方米,搭建交易货棚1572平方米;新建西关工业品批发市场,修建营业铺面26间805平方米,搭建交易棚714平方米,硬化地坪2850平方米;协助泉湖乡东关村建起建材、畜产品专业市场,铺设总寨、金佛寺、三墩市场水泥地坪1.13万平方米。与此同时,放宽对上市经营人员限制,搞活流通、繁荣市场,促使国营、集体、个体经营者共同发展,2次拓宽工业品夜市和食品夜市,容纳摊位由170个增加到400个。放宽上市商品限制,积极培育粮油和皮毛市场,鼓励国有、集体、个体和农民多渠道、多层次粮油购销、串换和长途运销。银达工商所把有从事粮油收购、兑换、经销经验的30多户商贩组织起来,持证合法经营,仅8月份就向外地运销面粉、食用油30多万公斤。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到6642.1万元,其中肉禽蛋奶类商品成交量2316吨,成交额1302.8万元;蔬菜成交量4.14万吨,成交额1938.1万元;工业品类商品成交额1374.5万元;粮油类商品成交量1554吨,成交额120.5万元。举办物资(商品)交流大会2次,161户国有、集体企业和1300户个体工商户参加交易,成交额达720万元。1994年,制定1994—2000年集贸市场培育建设规划,坚持从实际出发,采取逐步培育与跃进式建设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批发市场与零售市场相结合、生活资料市场与生产资料市场相结合等措施,确定2000年前,增建5个生活资料市场、5个生产资料市场、2个生产资料商品一条街、2个商贸中心,适时开拓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市场。提高解放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肃州市场设施档次,完善服务功能。扩建其它城乡集贸市场场地,并添置设施。投资1501.3万元,建成机动车辆交易、建材、彩虹桥日用工业品、巴巴拉新潮服装、西部蔬菜等批发市场6处,建成解放桥批发市场、农副产品批发保温库和贩运户宿舍28间,扩建南市街食品市场、东关蔬菜零售市场、临水市场货棚1725平方米。投资48.5万元,扩建西洞农贸市场6.7万平方米。至年底,登记注册城市市场11处,农村市场17处,生活资料市场24处,生产资料市场4处,市场总面积22.6万平方米。年城乡集贸市场成交额2.457亿元,社会办市场成交额6420万元,其中4处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5874万元。解放桥蔬菜批发市场有摊位1800个,年成交额8830万元;肃州市场有摊位2400个,年成交额达到7547万元;生产资料市场有摊位24个,年成交额2404万元;专南街食品市场有摊位440个,年成交额2598万元;机动车辆交易市场成交额655万元;上坝综合农贸市场有摊位680个,年成交额801万元;总寨综合农贸市场有摊位660个,年成交额549万元。建成5个专业批发集贸市场,扩大市场场地23万平方米。市场总面积达到39万平方米,人均1.3平方米。1995年,投资756万元,先后新建鑫利布料市场、西部市场、南市街食品市场营业用房和解放桥蔬菜批发市场球型网架货棚,新建、扩建和搬迁上坝、丰乐等7个乡镇市场。至年底,登记注册各类市场31处,其中生活资料市场27处,生产资料市场4处,扩大市场面积3.6万平方米,总面积26.9万平方米,集贸市场成交额达到3.6亿元。1996—1997年,先后投资1743.95万元,以巩固现有市场基础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和市场效益,投资64.5万元,完成解放桥市场球型网架封顶。投资4.3万元,硬化南市街食品市场马路。投资1398万元,完成肃州市场2.33万平方米土建工程。投资122万元,完成解放桥市场1000平方米蔬菜藏储库修建,硬化地坪1.25万平方米,肃园小商品一条街配备售货亭262个。同时,个体投资67.5万元,修建家俱、装饰材料批发市场,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投资87.65万元完成银达、怀茂、上坝、丰乐、临水、三墩、果园、黄泥堡等乡镇集贸市场扩建、场地硬化、设施配套。至此,有消费品市场31处,生产资料市批发零售市场场4处,市场总面积35.36万平方米,集市贸易成交额4.68亿元。1998年,肃州市场建成启用,295个摊位招标承租。昌兴饮食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50万元,建成昌兴电器市场,占地3500平方米。到1999年底,相继建成自强商贸市场、奋发汽车交易市场,华鑫建材装饰市场等专业市场,培植2处农副产品集散中心,改建、扩建屯升、下河清等农村集贸市场。全市登记注册消费品市场30处,生产资料市场4处,市场总面积37.98万平方米,市场总成交额5.6亿元。2000年新建市场4处,全市各类市场达到38处,总面积达到55.66万平方米,比《规划》面积增加16.66万平方米,市场总成交额5.9亿元。从2001年开始,酒泉市集贸市场建设主要以完善设施、提高功能为主。到2002年底,全市登记注册市场39处,其中消费品市场35处,生产资料市场4处,农村集市贸易市场22处。消费品、生产资料年成交额5.83亿元,其中消费品成交额5.77亿元,消费品成交额中消费品综合市场成交额3.98亿元,农副产品市场成交额0.39亿元,工业消费品市场成交额1.41亿元,生产资料市场成交额553万元,其中机动车交易市场成交额409万元。
  解放桥市场位于解放路22号,初建于1984年9月,以蔬菜批发零售为主。1994年开始,业主先后投资800万元,扩大规模、完善设施,到2002年,面积扩至2.7万平方米,摊位315个。2000年,春光蔬菜批发市场建成后,该市场不再经营大宗蔬菜批发,主营蔬菜、肉、禽、蛋、水产品、服装、干鲜果品、小百货、计量器具、小吃等商品零售,年成交额800万元。
  彩虹桥市场位于解放路29号,建于1994年1月,由甘肃东方大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兴建,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5万平方米,有摊位700个,主要经营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糖茶烟酒、食品饮料、工业品、生产资料以及杂货、干鲜果品、化妆品、小电器、建材水暖等商品批发零售,年成交额3亿元。
  春光蔬菜批发市场位于312国道立交桥东蔬菜批发中心侧,由泉湖乡春光村委会投资建设,2000年8月建成使用,总投资1100万元,占地1.7万平方米,为酒泉市最大的蔬菜批发中心,主要经营蔬菜、瓜果批发零售,兼营肉、禽、蛋以及农副产品,年成交额1.5亿元左右。
  肃州市场位于尚武街北端,始建于1992,年,由肃州市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原尚武街简易蔬菜市场基础上扩建而成。先后投资2000万元,建成三层楼综合市场,占地1.3万平方米,主营蔬菜、干鲜果品、粮油、肉、禽、水产品、熟食制品、布料、服装、百货、化妆品、小电器、家俱等商品零售,年成交额近480万元。
  昌兴市场位于南大街69号,1998年由昌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原电器市场基础上改建而成。总投资50万元,占地3500平方米,容纳摊位64户,主要经营家用电器、热水器、洁具、建材、装饰材料等,年成交额138万元。
  福华市场位于祁连路2—1号,由福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修建,总投资370万元,占地7000平方米,容纳摊位106户。主要经营建材、电器、水暖管件、糖烟酒,以及生产资料批发零售等,年成交额达到386万元。
  引缺泄余1990年以后,放开经营政策,鼓励引进群众需要物资,支持贩出农民自产农副产品,外地客商优先安排摊位,提供商品信息,招商引资,支持和鼓励长途贩运户从外地引进蔬菜瓜果,增加市场供应量,进一步繁荣市场。1990年,引进各类蔬菜瓜果520万公斤,泄出各类蔬菜瓜果760万公斤,引进、泄出其他商品总值88万元,同时,举办物资交流会,交易额达到70万元。1991年,引进各类蔬菜瓜果660万公斤,泄出990万公斤。解放桥市场与四川、陕西、河南、广东、宁夏、青海、新疆等省内外百余商家建立联系,提供信息,引进蔬菜、香蕉、桔子、红薯等农副产品240万公斤。1992年引进各类蔬菜瓜果80万公斤,泄出1560万公斤。1994年引进蔬菜800万公斤,肉类10万公斤。1995—1996年,工商部门先后为经营户提供信息30多条,从外地购进各类蔬菜、水果450万公斤,起到平抑物价、丰富市场供应作用。
  物价管理为建立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市场监管,调控市场物价,调解经济纠纷、查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短斤少两等违法违章行为。1990年,推行明码标价制度,订制商品标价签4万张,个体户商品明码标价率在90%以上。开展物价、计量信得过单位“双评”活动。当年查处利用计量器具作弊、短斤少两违法违章行为268起,不明码标价、哄抬物价320起;1991年查处上述案件480起。1994年,根据国家、省、地、市关于抑制通货膨胀、加快市场物价管理各项政策,监控市场蔬菜、肉食、饮食小吃价格,实行每日(每集)公布蔬菜批发价和零售价,控制批零差价率,肉类及熟肉制品饮食小吃限价销售,在市场设置价格牌455个。同时,检查市场物价执行情况,查处不明码标价经营户121户,罚款2100元,对19个违反限价规定经营户处以停业整顿处理,没收201件不合格计量器具,从重处罚短斤少两行为82起,取缔12个欺行霸市经营户,提请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人。1995年,加强物价政策宣传,召开个体经营户学习、宣传会议72场(次),广播宣传130多小时,出黑板报84期,分发限价表1100份,价格牌700多个。监控城市蔬菜批零差价,差价率控制在50%以内。同时,投资3.5万元,在城区4处市场设立监督台,配备电子秤。当年查收不合格计量器具132件,查处有影响团伙3个17人。1996—1998年,查处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599件,处理短斤少两行为86起,接待消费者复称8.6万人次、政策咨询1112人次,调解矛盾纠纷1326人次,发放明码标价牌860个,限价表1500份,定期在电视台公布蔬菜及主要副食品价格,在城区各市场设立当地农民蔬菜直销区。1999年,查处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210件,接待群众复称3000余人次,政策咨询318人次,调解市场纠纷198起,查处短斤少两行为62起。2002年,查处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34件,查处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41起。
  整顿市场秩序1990年,以清除市场障碍、规范交易行为、净化交易环境为主要内容,开展市场专项检查和年检,受检2.78万摊(次)。检查国营、集体门店、摊点1580点(次),个体门店摊点1.81万点(次),其他经营摊点7800摊点(次),查处违法违章行为1080起,其中无证经营235起,涂改、转让、出租营业执照等15起,无健康证、卫生合格证经营饮食、出售腐烂变质食品等28起,广告、药品管理、烟酒专卖等其它违规行为773起。1994年,全面检查饮食和食品经营个体户店堂环境、加工器具、食品保管存储、碗筷清洗消毒和个人卫生,整治堵塞下水,乱倒污水垃圾现象。与城建部门配合,整治四条大街沿街摊点,合理确定摆布区域,实地划线,定点定面积,取缔部分未经许可,乱摆摊设点,随意扩大区域的摊点。加强农村公路边摊点管理,保证集市公路畅通。1998年,依据《甘肃省集贸市场基本规范》,结合创建卫生城市,集中整治市场卫生、柜台摆放、商品陈列,推行垃圾入袋定点投市场整顿放制度,与市场内固定门店签订“三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管理)责任书600多份,当年,专南街和解放桥2处市场被评为省级“文明市场”。1999年,全面检查312国道沿线集贸市场和经营门店,取缔占道经营门店102户。从2001年起,以集贸市场专项整治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消费者、制黄贩黄等案件。2002年,出动执法人员970人(次),车辆97辆(次),检查市场39个,摊点4132个,查处短斤少两、欺诈消费者行为41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98起。会同文化、公安、经贸、广电等部门,检查整顿文化娱乐、出版物、网吧、成品油、旅游、危险化学品、木材等市场11次,收缴非法出版物3万余册(份),取缔无照经营加油站5个,收缴非法地图、地球仪12个(张),剧毒鼠药1276袋,市场环境得到净化。
  治安管理工商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以群防群治为主,建立群众性治安防范网络。1996年,先后在解放桥市场、专南街市场、肃州市场区域内的固定摊点、门店建立治保小组20个168人,当年处理市场治安案件72起,处罚74人,其中行政拘留2人,罚款72人,受理治安纠纷388起,调处385起,追回赃款5100元,三轮车、布料等实物价值2.29万元,索赔1.46万元。1997年,治保小组增加到26个,査处治安案件68起,调解治安纠纷511起,追回赃款3496元,赃物107件,折价金额1.75万元,索赔1.58万元。从1998年夏季开始,解放桥市场、彩虹桥市场和肃州市场设专业保安昼夜巡逻值班,至1999年,查处治安案件44起,处罚25人,受理治安纠纷533起,调解处理526起,调处率98.8%,追回赃款赃物价值7017元,索赔1.48万元。
  规范中介活动根据《甘肃省经纪人管理暂行条例》,对经纪人(俗称“中间商”)实行登记注册监督管理。1996年清理整顿全市从事中介经纪活动单位和个人,取缔3户无证从事经纪活动机构,培训17户从事经纪活动人员,经考试、考核、审查,颁发《甘肃省统一经纪人资格证书》。1997年培训中介经纪人13户,取缔2户无证经纪人和机构。1998年培训经纪人22户,取缔11户无证经纪人机构。2001年,登记各类经纪人机构25户,其中个体经纪人21户,合伙经纪人1户,公司经纪人3户,从业持证人员38人经纪业务量60万元。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13户,从业持证人员13人,经纪业务量28万元,个体经纪人从事劳动力经纪活动6户,从业持证人员15人,经纪业务量10万元,个体经纪人从事运输业经纪活动6户,从业持证人员10人,经纪业务量22万元。2002年,登记注册的各类经纪人22户,其中个体经纪人20户,公司经纪人2户,经纪从业持证人员28人,经纪业务量52万元,主要从事房地产、劳动力、交通运输等经纪活动,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3户,从业持证人员4人,经纪业务量26万元,个体劳动力经纪人3户,从业持证人员4人,经纪业务量8万元,交通运输业经纪人16户,从业持证人员20人,经纪业务量18万元。
  企业登记1990年以来,工商管理部门依法受理、审查和确认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及其他经营单位经营资格,核发营业执照。依法办理企业变更、注销、合并、分离登记核准事项。依照企业法和经营单位登记事项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年度检验和回访检查,查处企业违法行为。调查研究企业管理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企业登记注册档案。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宣传国家方针、政策和相关法规。
  国有集体企业登记1990年,登记注册企业法人209户,其中国有企业52户、集体企业150户、联营企业7户。登记并核发营业执照经营单位739户,其中全民所有制241户,集体所有制493户联营企业5户。年检36户公司,其中33户重新注册登记。1991年,结合企业登记,复查1989年后企业法人登记、换照情况,登记企业法人252人,经营单位878户,其中当年新登记注册企业法人39人,经营单位168户。在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中,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369户,注册资金1.127亿元,从业人员8438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747户,注册资金1.229亿元,从业人员1.69万人,其中乡镇企业314户,注册资金3823万元,从业人员5680人。联营企业法人9人,经营单位5户,注册资金1026万元,从业人员576人。注册登记各类公司41户。1992年,注册登记各类工商企业1315户,注册资金3.6602亿元,从业人员3.55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426户,集体所有制企业869户(乡镇企业350户),联营企业19户,股份制企业1户。1994年,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企业提供宽松政策,加强服务疏导。在企业登记时,淡化企业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审查,强化企业产权关系、组织形式、企业章程和资金审查,对边远乡镇企业实行“先放开、后规范”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改制。编印《公司章程提纲》、《登记须知》、《登记指南》分发各企业,指导登记有限责任公司9户,股东43人,登记注册企业1909户,从业人员3.94万人,注册资金5.177亿元,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562户,集体企业1283户,联营企业43户,股份制企业21户。登记注册各类公司225户,其中按《公司法》登记9户,全民所有制80户,集体105户,联营公司及其他31户,从业人员1.75万人,注册资金2.34亿元,其中固定资产1.131亿元,流动资金1.209亿元。1995年,登记注册各类工商企业1908户,其中企业法人452人,经营单位1456户,注册资金5.202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553户,注册资金2.504亿元,占48%,集体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1284户,注册资金2.107亿元,占45%,联营企业法人及经营单位38户,注册资金3353万元,占4.6%,股份制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33户,注册资金2560万元,占2.4%。1996年,登记注册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2004户,注册资金5.895亿元,其中国有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582户,注册资金2.847亿元;集体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1299户,注册资金2.214亿元;联营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42户,注册资金3667万元;股份制企业及经营单位81户,注册资金4672万元。从1997年开始,登记注册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逐步减少。2002年,登记注册各类企业法人和经营单位904户,比2000年减少392户,其中企业法人322人,减少50人;经营单位582户,减少342户;注册资金7.801亿元,比2000年增加2.157亿元;登记各类公司150户,注册资金3.399亿元。
  个体私营企业登记1990年,全市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3891户,从业人员4963人,注册资金1108.1万元,私营企业17户,雇工315人,注册资金87.4万元,制作《验证登记表》5000份,《登记册》500份,详细填报并审核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经营情况、税费交纳等情况,核发营业执照926个,临时营业执照304个,变更登记118户,歇业登记489户,核准刻制印章67枚,挂失并补发营业执照47户。1991年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3894户,从业人员5769人,注册资金1011.5万元,个人合伙9户,从业人员37人,私营企业15户,投资者67人,雇工262人。1992年个体工商户发展到4860户,从业人员6939人,注册资金1067.9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722.2万元,建筑业产值144.7万元,交通运输业营业额172.6万元,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营业收入4416.6万元,新登记发展私营企业6户,总数达到16户,注册资金196.3万元,雇工430人,完成工业、建筑业产值131.5万元,商品零售额32.5万元,全市总人口中,各类工商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占12%,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2.3%,占全社会总劳动力的7.4%,商品销售额占社会商品销售总额的10%。1994年,贯彻放宽搞活,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政策,制定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目标责任制,坚持鼓励、发动、引导、扶持原贝L开展“大户带小户”,“富户帮穷户”活动,帮助解决资金、货源、原材料、销路、经营场地、用水用电、经营管理等困难,为经营者创造宽松、优惠环境,个体工商户发展到7689户,从业人员1.12万人,注册资金3302.8万元,新增私营企业32户,从业人员198人,注册资金624.2万元,私营企业总数达到57户,从业人员882人,投资者总人数128人,注册资金1191.9万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占全市人口的比例,1993年为3.35%,1994年上升到3.95%,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总产值2035.1万元,营业额9625.4万元。1997年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产权关系变更,市场机制不断完善,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经营户数、从业人员不断增加。1997年,注册登记各类工商业户和私营企业户数8914户,从业人员1.3万人,注册资金7721.6万元,总产值3698.2万元,实现销售总额2.253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1.962亿元。2000年开始,随着市场清理整顿、规范,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减少,到2002年,注册登记个体工商户9006户,从业人员1.27万人,注册资金1.475亿元,总产值7894万元,销售收入6.36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4.854亿元。
  企业监督管理1990年,清理整顿公司、企业字号名称、组织形式、经济性质、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经营方式等,清理各类公司51户,撤销19户,其中取消公司名称降格经营8户,歇业3户,撤并5户,取缔3户。调整251户企业经营范围,取消15户批发业务,查处1户私营企业违章经营活动。1991年,针对注册登记企业名称不符合规定,经济性质划分不清、财产归属不清、经济责任不清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检查企业219户,25户企业存在问题,其中,4户超范围经营,3户证照不全,6户不悬挂营业执照,3户牌匾和登记名称不一致,9户有其他违章行为。查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户123户。1995年,按照高起点、严要求原则,受理审查新办有限责任公司24户,注册资金1816万元,年检各类企业1362户,检查出49户“三无”(无营业执照、无资金、无场地)企业并予以注销,清理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30户,责令停办4户,其余26户与党政机关脱钩。1996年,年检各类企业1817户,年检率95.2%,35户企业连续2年没参加年检,被依法注销营业执照。取缔“三无”企业21户,新登记企业57户。把城区个体客货运输及人力、机动车运输纳入统一管理,建立健全个体运输业管理制度。为抵制“三乱”,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推行并落实《甘肃省个体、私营收费监督卡》,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年检验照,年检率100%,验照率95.6%。1997年,年检企业1910户,占95.3%,年检A级企业1608户,B级企业302户,吊销营业执照处罚企业54户,清理“三无”企业70户,假集体企业17户,取缔非法从事职业介绍经营户4户。1998年,工商企业管理按照“坚持企业登记注册标准,规范登记注册程序,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注册”原则,进行企业年检和日常监督管理。年检企业1858户,占95%,限期对16户擅自改变经营地址、更换法人代表、资金不实等企业办理变更登记,111户企业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清理“三无”企业39户,回访检查58户新开业企业和40户有限责任公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政府出台《关于对下岗职工、特困职工再就业实行优惠政策的意见》,工商行政管理局积极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开展“两帮一带”活动,帮扶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下岗职工从事个体经营、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再就业,均减免管理费,为下岗职工优先安排租房和摊位,扶持、引导下岗职工和特困户从事个体经营,当年安排下岗职工700多人,减免工商管理费和摊位费近20万元。1999年,年检各类企业1699户,年检率95%。17户企业擅自改变登记事项,限期办理变更登记,清理“三无”企业39户,吊销企业营业执照111户,私营企业年检率96.4%,个体工商户验照率91.5%。2000—2002年,年检企业4041户(次),清理“三无”企业71户,“假国有”、“假集体”企业47户,1年内无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6户,取缔无证经营399户,吊销营业执照135户,清查个体经济档案200院户,补办各类手续194份。3年间,个体工商户验照率92%,私营企业年检率98%。
  经济合同管理1983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并成立酒泉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1990年,更名经济合同管理科,专司经济合同管理职能,2001年,经济合同管理科并入市场稽查分局。2002年,撤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20年间,鉴证经济合同1.27万份,合同总金额379.627亿元,年平均履行率达97.6%,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经济合同98.54万份。
  合同监管工商管理部门制定宣传教育、咨询服务、登记备案、协助签订、监督检查、鉴证程序、调解仲裁、案件受理、确认无效合同、查处违法合同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全面实施《经济合同法》。1990年,检查30户企业2393份经济合同,涉及金额3727万元,其中生产资料合同120份310万元,解决合同签订、履行问题200多条,终止不具备签约资格营业单位合同30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20多份,补办、鉴证、审查合同17份。鉴证合同62份,其中建筑安装合同47份,金额1866.5万元,承包、租赁合同15份。开展“重合同、守信用”评选活动,80多户企业参加评比,命名9户企业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1991—1992年,检查44户企业,回访43户企业,检查经济合同5913份,纠正有问题合同81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21份,其中1991年鉴证经济合同120份,合同金额4824万元;承包合同51份,合同金额2537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1份,合同金额1855万元;购销合同18份,合同金额432万元;备案经济合同5份,备案金额8万元;检查建筑企业9户,施工工地36处;回访已鉴证的建筑安装合同26份;发放经济合同统一文本420份,制度汇编250本。1994年,检查企业21户经济合同5139份,金额2.1642亿元,参加工程招标、验收会议34次,鉴证经济合同59份,金额3932万元,备案各类经济合同54份,解决合同鉴证履行等问题9件,帮助企业避免经济损失7万元,帮助4户企业清理三角债务17万元。考评367户企业,评出28户“重合同、守信用”企业。
  1995年检查经济合同562份,金额2.4759亿元,参加工程招标验收22次,鉴证各类经济合同45份,金额5157万元,备案各类经济合同50份,建筑合同鉴证率98%,回访率88.5%,帮助12户企业制定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19份,解决合同鉴证、履行等问题6件,帮助9户企业清理三角债务90万元,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2户,出售合同示范文本640本,使用率92%。1996年,继续开展“重合同、守信用”合同鉴证和考评,推行经济合同授权委托证书,做好企业动产、不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鉴证各类经济合同52份,金额5417万元,其中鉴证建筑合同47份,金额5257万元,鉴证率100%,回访率85%,检查市属建筑工程39项,责令停工2项,清理12项工程拖欠款1382万元,受理抵押物登记7起,抵押物金额300万元,登记贷款额220万元。检查各类经济合同4731份,金额2.1715亿元,纠正不合格合同71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53份,挽回经济损失75万元。帮助7户企业清理三角债务36万元,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37户,法人和非法人企业签订经济合同委托证书使用率分别达到70%和50%以上,企业和“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示范文本使用率分别在70%和95%以上。1997—1998年,检查企业22户,检查经济合同3835份,金额2.9366亿元,纠正不合格合同44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55份,解除合同54份,金额183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2万元,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50份,金额1.2785亿元,受理抵押物登记147起,登记贷款金额2.835亿元,抵押物金额3.2556亿元,办理抵押物变更12起,抵押物注销10起,检查市属在建工程16项,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停工手续不全工程11项,纠正存在质量问题工程3项。检查12户商品房开发公司,3户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营业证而进行商品房开发,受到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理有关手续。审核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85户。1999年,鉴证各类经济合同200份,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64份,借款合同28份,财产租赁合同108份,金额1.625亿元,备案各类经济合同186份,抽查全市89户企业粮食收购、种子销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商品房销售和购销合同3607份,通过检查,纠正不规范合同79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41份,清理三角债务17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0万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厉整治合同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通知》,检查加工承揽、买卖中介合同,立案查处违法合同案1起,调解合同纠纷2起,解决争议金额3.7万元,受理抵押物登记43起,核发登记证28起,抵押金额6272万元,贷款金额3690万元,审核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28户。2000—2001年,鉴证经济合同638份,合同金额4.511亿元,备案经济合同653份。抽查企业和部门合同1.28万份,内容涉及粮食收购、种子销售、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物业管理、供电、供水、供暖、商品房销售、中介、买卖和加工承揽等,纠正不规范合同927份,终止无履约能力合同95份,监督当事人履行合同11份,金额73万元,协助4件合同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56万元,办理抵押物登记74件,抵押物金额2.6631亿元,贷款金额3.9818亿元,审核命名“重合同、守信用”企业50户。
  合同纠纷调解与仲裁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受理争议金额在50万元以下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各基层工商所受理5000元以下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988年,酒泉拖修厂与酒泉市城关镇建筑工程公司因建筑工程发生经济合同纠纷,仲裁委员会立案审理,经多次调解无效,仲裁庭在调查和评议的基础上,做出仲裁决定,双方当事人均无申请复议或起诉。仲裁委员会自成立至撤销20年间,受理经济合同纠纷仲裁案件37起,争议金额118.5万元,其中调解32件,调解金额88.2万元;仲裁3件,金额9.35万元;移送法院审判2件,争议金额20.9万元。
  1994-2001年经济合同监督检查统计表 表14-4年度 鉴 证 检 查 份数 金额 (万元) 份数 金额 (万元) 不合格 到期未履约 解除合同 份数 金额(万元) 份数 金额(万元) 份数 金额(万元)1994年 59 3932 5139 21642 21 247 — — — —1995年 45 5157 5807 25389 104 281 350 137 78 2171996年 52 5417 4731 21715 71 162 285 633 53 1681997年 94 5171 3208 22376 32 130 21 459 53 1811998年 156 7614 627 6990 12 47 34 275 1 21999年 200 16254 3076 63364 79 342 1 100 41 1062000年 175 19298 5926 69818 61 1459 15 1021 13 1032001年 463 25810 6891 138431 859 1691 39 881 82 320商标广告管理1996年以前,商标广告管理工作由企业登记管理科负责。1996年3月,设立商标广告管理科。2001年,商标广告管理划归市场稽查分局。
  商标注册管理1994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代理注册商标6件,代理续展商标5件,全市有注册商标52件。1995年,印制《商标法》和《商标实施细则》50多册,印发各企业。1996年注册商标49件。1997年注册商标46件。1998年,针对改制企业普遍忽视商标管理和使用,造成企业无形资产流失状况,加强《商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促使企业提高商标意识,从程序上指导企业申请办理注册商标,为急需办理注册商标企业提供便捷服务。1999年,办理注册商标10件,续展注册商标2件,个体私营企业首次注册商标6件。注册使用商标包括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商品商标涉及商品有酒、家俱、面粉、锦丰梨、啤酒花、牛奶制品、酱油、醋、种子等。2002年,酒泉酒厂注册“西部”、“神舟风”、“左公”、“银河神舟”、“航天神舟”、“JIUQUAN”、“汉武御”、“十里”牌白酒及酱油和醋,富康家具总公司注册“富康”、“富康FK”、“康富”、“赋康”牌家具,晶玉工艺美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酒泉”牌夜光杯,酒泉飞天面粉公司注册“飞天”、“祁通”、“肃州”牌面粉及饲料、酱油和醋,酒泉荣泰橡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QILIAN”、“金泉”牌橡胶制品及非金属软管,酒泉市林果商贸公司注册“酒锦王”牌鲜水果,银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邛日光”牌纸品,祁雪乳制品公司注册“祁雪”牌乳品等63件。2002年,富康家具总公司注册的“富康”牌商标被评为第三届甘肃省著名商标。
  商标标识管理从1984年起,实行商标印制许可证制度,审核、登记经营商标印制企业,并例行年检。1984—1994年,先后查处外地流入酒泉消费市场的假“中华”、“牡丹”、“凤凰”、“红塔山”等香烟,假“上海”、“梅花”手表,假“凤凰”、“永久”、“飞鸽”自行车,假“酒泉酒”、“西凤”、“茅台”、“五粮液”白酒,假“梦特娇”、“老爷车”、“花花公子”服装等案件。1995—1996年,査处假冒商标案件3起,侵权案件2起,违法金额20万元。1997年,查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7件,赔偿经济损失4.5万元。2002年,查处商标侵权案11件,罚款3.2万元,收缴和销毁商标标识1.16万件,举办假冒伪劣商品展示会,组织群众参观,提高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
  广告管理1990年,核准酒泉电视台、酒泉市电视转播台、酒泉市广播电台、酒泉报社4户为广告媒介单位。广告制作单位有酒泉地区广告公司、酒泉市广告公司、酒泉工贸公司广告装璜经营部。1995年,有8户企业设计制作广告,经营总额60万元。1996年,设立商标广告管理机构,制定《酒泉市商标广告管理实施意见》,审查核发告经营许可证),至年底,有广告经营单位5户,经营额71.7万元,广告公司3户,经营额38.7万元。1997年,有广告经营单位5户,年经营额55万元,设置户外广告60件,路牌广告26件,立体造型广告208件,公交车载体广告25件,增设广告栏20块。2001年,注册登记广告公司7户,其中国有企业2户,集体企业1户,私营企业4户,注册资金222万元,其中国有企业100万元,私营企业110万元。当年广告经营额132万.元,9户户外广告经营单位,经营额18万元,户外广告媒体1821个,其中霓虹灯31盏、路牌518块,公交车载体50个,灯箱1137个,其他85个。2002年,有广告经营单位27户,其中国有企业1户,国有事业单位3户,集体企业1户,个体、私营企业21户,其他1户,经营额230万元。
  广告监督1994年,以治理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在告经营许可证)换证和广告资格审查中,查处各类违章广告案件10起,其中虚假广告案件6件,户外广告4件,收缴违章印刷品广告8000余份,条幅46幅,清理户外广告1400多份。1997年清理各类违法广告965块,其中门店招牌760块,条幅35幅。1998年,广告监管以清理整顿户外广告和印刷品广告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广告行为,按照“创建全省一流文明城市”要求,集中清理、整顿市区、城乡结合部、国道312线部分路段2600个户外广告,并清查各大商场和医药公司所属医药销售点发布的药品印刷品广告,查出违法广告4种2000多份,查收不符合审批程序招工、招聘等印刷品广告300多块。2002年,查处各类广告违法案件154件,罚没款11.11万元,在违法广告中,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居前三位,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及报纸、电视广告比例较高,分别占40.89%、19.29%、8.51%和4.6%。清查登记印刷品广告68户,户外广告30户,电视广告8户,查缴违法印刷品广告8.9万份,清理违法广告案件43件。
  广告业务培训止2002年底,举办《广告审查员》培训班4期,《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班5期,17人取得《广告审查员》证书,15取得《广告技术岗位》资格证书。
  违法经济活动查处1980年起,以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打击投机倒把行为为重点。至1984年,查办各类经济违法案件876件,其中投机倒把案件177件,涉案金额18.8万元,罚款7.86万元。1985年,查处各类经济案件46件,涉案金额32.28万元。1986年,设经济检查股(后改为经济检查科),1987年又增设经济检查站(后改为经济检查大队),负责查处重大经济违章、违法案件。1989年,查处各类经济案件69件,涉案物资金额达64.1万元。1990年开始,经济违法案件有所下降,涉案金额大幅度减少。到1992年底,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42件,涉案物资金额41万元。1980—1992年,查办各类经济案件1442件,其中投机倒把案件294件,占22.05%,按获利情况划分,非法获利千元至万元案件35件,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8件,5万元以上4件,物资总价值261.78万元,非法获利42.99万元,没收物资总额47.93万元,罚款75.65万元,7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990—2002年查处违法销售钢材184.6吨,铝锭31.7吨,铜材1.4吨,汽车14辆,拖拉机35台,摩托车17辆,柴油28.9吨,汽油58吨,机油8吨,煤炭1825吨,化肥601吨,农膜39吨,沥青463吨,煤焦油470吨,劣质菜籽1.5吨,彩色电视机333台,废钢铁282.6吨,淫秽录像带680盘,非法倒卖粮食12.047万公斤,食用油料1.47万公斤。销毁贩私进口旧服装3171件,没收处理伪劣化纤布料5324公斤,查处冒牌手表153块,假冒名烟883条,走私香烟135条,假冒石头眼镜1242付,査处假冒名酒及劣质酒8.5吨,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名酒5188瓶,没收倒卖的粮票5800公斤,布票1074米,伪劣药品121种,劣质香皂1.55万块,劣质农药1190公斤,劣质食品及调味品3600公斤,劣质电视馈线1万米,胶制黑皮线2.6万米,原粮90万公斤,还有黄金、银圆等物品。
  1993年起,专项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商标侵权、投机倒把、走私贩私、垄断、传销及变相传销行为,维护和促进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1994年,对城乡流通领域进行了8次大检查和5次专项检查,检查商业网点6700多户次,检查商品24个大类320种,查处制假售假、售私案件232起,巨奖销售案件4起。查获劣质钢材10吨,失效农药270公斤,假名烟255条,假名酒798瓶,假干桂圆920公斤,掺假人参蜂王浆300盒,劣质蜂蜜1492瓶,变质食品732公斤,变质饮料、罐头370瓶,掺杂糖果270公斤,劣质录音磁带370盒,劣质皮鞋75双,以及劣质电线、走私旧服装等总价值17万元,捣毁制假窝点2个,取缔无证非法收购废金属个体户5户。1995—1998年,查处各类违法经济案件663件,涉案物资总价值484.69万元。1997年,将原经济检查大队改设为公平交易分局,指导、监督公平交易,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1999年查处案件385件,涉案物资金额156万元,2002年查处案件3186件,涉案物资金额245万元。1999一2002年,查获各类违法经济案件6569件,涉案物资金额856.39万元,罚没款金额171万元。产品质量、投机倒把、违法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等方面的案件所占比例较大,其中3—10万元案件139件,10—30万元案件16件。1993—2002年间,查处捣毁制假窝点780多处,假烟7548条,假冒名酒2986瓶,名酒包装2540套,劣质葡萄酒5994瓶,劣质白酒2624瓶,过期、劣质饮料及罐头8万瓶,过期、劣质食品2.69万公斤,过期假冒药品2.67万袋(盒),一次性注射器1.09万支,假冒、劣质电热毯220条,假冒洗涤化妆用品8922瓶,过期、变质剧毒农药2086瓶,劣质种子5.6万公斤,假冒注册商标包装袋52.6万个,劣质、违法经营化肥628吨,非法拼装摩托车77辆,劣质汽车、摩托车配件2685套(件),非法传销资料100余本,传销商品58件,劣质自行车胎5000条,非法收购并拆解的报废汽车150辆,劣质钢材110吨,盗版淫秽光盘及软件6520张,假冒VCD影碟机16台,假冒过氧乙酸1590瓶,劣质“84”消毒液2000瓶,劣质口罩336个,劣质金银花2.2公斤,伪造的电线电缆合格证4000枚,不合格电缆电线4500米,假冒商标标识25.85万个,假冒南孚电池6800节,违法收购的粮食661吨。违法物品总焚烧假冒伪劣商品额1371.08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3万元。典型案件有1996年制造假冒洗涤用品案,1997年假五粮液酒案,1998年制造假酒案等。
  1980—1992年查处案件统计表表14—5年度 案件 总数 (件) 其 中 投机违 章案件 (件) 投机倒把案(件) —-般违章案(件) 罚没款总额(万元) 投机倒把 大案案件 数(件) 违法物资总额(万元) 倒卖粮票案件数(件) 非法倒卖粮食案件数(件) 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案件(件)1980年 83 81 16 65 0.22 2 ― — — —1981年 289 287 39 248 1.3 2 — — —1982年 251 243 54 189 3.26 8 13.5 — — 41983年 158 153 39 114 2.13 5 4.56 — — —1984年 115 112 29 83 0.95 1 0.74 1 1 —1985年 56 46 14 32 11.2 9 32.28 — 1 —1986年 102 84 26 58 21.3 18 23.6 31987年 77 67 14 53 7.52 8 34 — 2 —1988年 60 46 14 32 2.5 14 48 — — —1989年 107 69 36 33 15.67 23 64.1 15 —1990年 51 49 5 44 7.5 — 10 — 2 —1991年 39 39 2 37 1.14 — 6 — — —1992年 54 54 6 48 0.96 — 25 — —总计 1442 1330 294 1036 75.65 90 261.78 1 21 71993-2002年查处案件统计表 表14-6维护消费者权益1992年以前,消费者投诉与经济纠纷由市场管理委员会等有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1992年,成立酒泉市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组织开展诚信单位评选活动。
  1992—1995年,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59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8万元,评选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39个。1996年,结合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15”纪念活动和“96”工商红盾陇原行动,发放宣传材料万余份,现场接待咨询近千人。在各大型商业经销单位设置投诉监督电话7部,设置消费者投诉提示牌30个,受理消费者投诉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3万元。1997年,响应中国消协“讲诚信、反欺诈”主题年倡议,开展“杜绝欺诈行为,兑现社会承诺”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131件,挽回经济损失6.3万元,评选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16户。1998年,以“打假治劣”为主要内容,深入农村7个乡镇集贸市场和城市各大市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场及商业网点,宣传工商法律法规,悬挂宣传横幅7条,张贴宣传标语20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4万份,展示打假成果图片85幅,接受群众咨询1000多人(次),现场受理投诉案件94件,及时处理74件。3月15日,召开“打假”新闻发布会和焚烧假冒伪劣商品现场会,公开焚烧各种假冒伪劣商品,价值70余万元。1999年,紧紧围绕“安全健康消费年”主题活动,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24件,挽回经济损失15.2万元,为方便消费者投诉,修改和完善皮鞋质量“三包卡”,开通12315消费者投诉专用电话,评选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12户,推荐地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6户,省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1户。从2000年起,市消协先后开展了“明明白白消费”、“绿色消费”和“科学消费”等主题年活动,到2002年底,举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20场次,受教育群众5000多人(次),接待来访咨询群众900余人(次)。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咨询、“诚信单位”检查评比、“打假”新闻发布会等活动,在全社会宣传、倡导“科学消费”理念。2002年,受理消费者投诉406件,挽回经济损失50万元。市消费者协会先后被中国消费者协会评为“落实消协首项职能达标单位”和甘肃省“全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先进集体”。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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