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费收缴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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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728
颗粒名称: 采暖费收缴
分类号: F299.274.2
页数: 1
页码: 201
摘要: 为采暖费收缴情况。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城乡建设 城市经济

内容

采暖费收缴1994年以前,采暖费以住房使用面积为标准,年每平方米10.92元,供热增容费按每平方米30元征收。1994年1月1日起,采暖费调整为年每平方米15.29元,增容费每平方米40元。1996年再次调整采暖费收交标准,营业性供暖锅炉年每平方米19.30元,非营业性锅炉年每平方米17元。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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