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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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573
颗粒名称: 水利管理
分类号: TV211
页数: 2
页码: 117-118
摘要: 水利管理包括工程建设管理、设施管理及水利执法。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水利

内容

水利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1990年以来,全市水利工程有水电局统一管理,9个水利管理所分别负责各自灌区维修工程,各乡镇成立水利管理站,配合灌区负责各乡镇农田灌溉和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对国家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由水电局统一组
  织施工。对受益群众投资为主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釆取由水电局补助材料费,受益乡镇、村、组投工投劳,水电局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组织施工,形成国家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管理组织体系。在每一项水利建设工程中,水电局都派出技术干部按照设计进行施工技术指导和督查,做到谁施工谁负责,责任到人,直至竣工。对建成的水利工程,水利局会同计委、财政局和受益乡镇、村等单位进行验收后,根据管理范围,移交水管所或受益乡镇、村管理运行。1998年后,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全面推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招投标制、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和质量终身制,对国家投资或国家投资为主的水利工程建设,经过招标后由水利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建设。2000年,成立洪水河水利管理局,辖洪水河、临水河2个水管所,12月,洪水河水利管理局被批准为大型灌区。2001年,洪水河水利管理局更名为洪临灌区水利管理局。
  设施管理1990年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甘肃省水法实施办法》,对水利设施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全市有小型水库40座,其中12座由水管所管理,28座有乡镇、村管理。新建改造水利设施管理房18处86间488平方米,并改善交通、通信设施。全市水库、渠首、支渠以上(包括支渠)渠道由水管所管理,斗渠以下(包括斗渠)渠道由受益乡镇村委会管理。对农用灌溉机井采取村民小组推荐选举管理人,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并要求每眼机井建立管理房等设施。1997年,实行农村小水改革,并在三墩乡双桥村进行小水改革试点工作。1998年,全市机井拍卖工作全面展开,部分机井管理形式由集体转向个人经营管理。
  1992年,根据《甘肃省水利工程划界标准》开展水利工程土地划界工作,至2002年,完成国有水利工程划界272宗,其中,干渠33条348.4公里,支渠178条701.4公里,建筑物1280座,水库7座,防洪堤1条12.3公里,河道1条29.5公里,小水电站2座,水利管理生产区11处,生活区9处。限定干支渠两侧2—4米为保护区,渠首及主要建筑物周边10-15米为保护区,水库从后坝坡角以外50-150米为保护区,保护区埋设永久性界桩
  3984个,办理国有土地证272本。
  水利执法1991年9月,成立酒泉市水资源委员会,设水政水资源办公室,配备水利执法人员19人。1999年,成立酒泉市水政监察大队,配备45名水政监察员,内设主任监察员1人,副主任监察员2人。依据《水法》和《甘肃省实施水法办法》,制定了《河道、洪道管理暂行规定》、《酒泉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暂行办法》、《酒泉市取水管理暂行办法》、《酒泉市水资源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酒泉市违反水法规行政处罚暂行规定》、《酒泉市实施渔业法规定暂行管理办法》和《酒泉市水利管理暂行办法》等。1990—2002年,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24期,受训1920人次,出动《水法》宣传车325辆次,翻印《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知识1.2万册,印发水行政执法宣传资料56万份,制作固定《水法》宣传牌300副,《水法》普法面达95%以上。依法查处水事案件114起,调处水事纠纷66起,查处治安案件48件,行政拘留7人(次),治安罚款78人(次),依法处罚及赔偿损失2.29万元,治安罚款0.3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0.83万元。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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