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大气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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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4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大气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242
页数: 4
页码: 56-59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酒泉城区的大气环境保护情况。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环境保护

内容

第二节大气环境保护
  酒泉城区内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生活锅炉数量多,分布广,煤烟型大气污染问题突出。1991年,共有锅茶炉203台,餐饮业食堂大灶684个,居民家用炉灶2.86万个,年消耗煤炭19万吨,排放废气17.1亿标立方米,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45毫克,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032毫克,烟尘排放达林格曼一级的锅炉占锅炉总数的30%o1991—1995年,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995年,城区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21毫克,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024毫克。1996年,国务院颁布《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酒泉市开始实施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功能达标区建设”为重点的“一控
  双达标”工程,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至2000年,累计削减烟尘1.56万吨、工业粉尘2800吨、二氧化硫5900吨,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96.6%o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2001年,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和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24毫克和0.009毫克,2002年降至每立方米0.224毫克和0.006毫克,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部分指标达到了一级标准。
  1996—2002年大气主要污染物状况表表4-1
  烟尘控制
  1988年,酒泉市政府颁布《洒泉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烟尘污染的治理力度,此后3年更换老式锅炉14台,消烟除尘器21台,加高烟囱16个,审核发放锅炉排污许可证111个,登记监管沥青油烟企业38户,建成旧城区东北片、东南片、西北片、西南片4个烟尘控制小区,面积5.5平方公里。1992年,治理锅炉烟尘污染项目5个,建成火车站烟尘控制区1.5平方公里。1993—1996年,治理烟尘污染项目34个,建成烟尘控制区4.5平方公里。1997年,食品街饮食摊点燃煤灶全部整治更换为液化气炉灶,治理烟尘污染项目8个,建成烟尘控制区2平方公里。
  1998年,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烟尘控制达标区创建活动,治理烟尘超标锅炉47台,关闭污染严重的小锅炉房6个,治理饮食大灶15个,城区91.5%的炉窑烟尘排放达标。建成旧城区、南郊工业区、西郊工业区、东郊工业区、火车站区等
  5个烟尘控制达标区,面积15平方公里,辐射整个市区,1999年,酒泉市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通过甘肃省环保局验收,烟尘控制达标区覆盖率达100%。2000年,酒泉市颁布实施《酒泉市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管理办法》,在东至茅庵河桥、西至酒嘉交界处、南至酒泉火车站、北至果园乡北崖头范围的各种锅炉、窑炉、茶炉、营业性食堂大灶纳入烟尘控制达标区范围,控制面积128平方公里,进一步加大烟尘排放的控制力度。200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酒泉市饮食服务业污染及限期治理计划》以及《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油烟、煤烟的监管。2002年,治理饮食餐馆油烟69户,燃煤炉灶更换为液化气炉灶,架设油烟高空排放烟囱,变油烟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高空排放,取缔商店门口摆摊占道经营的小炉灶108个,民用石油液化气普及率达到95%,城市大气烟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城市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表4一2
  年度 指标名称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 国家标准 GB3095—1966
  总悬浮微粒(mg/m3) 0.45 0.21 0.34 0.224 0.20
  二氧化硫(mg/m3) 0.032 0.024 0.008 0.006 0.06
  工业粉尘污染治理
  受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制约,酒泉市工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能耗物耗较高,形成一批老污染源。石棉制品厂、市水泥厂、第二水泥厂、丰乐水泥厂等排放的废气、粉尘严重污染城市大气。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戈0,分期分批治理老污染源。1990年,酒泉市水泥厂投资16万元,购置二台静电除尘器,治理普通水泥生产线成品出料口和包装机岀口水泥粉尘污染,年回收水泥粉尘864吨。1991年、1993年、1994年,三年投资20万元购置3台多管除尘器、4台布袋除尘器,治理白水泥生产线球磨机、包装机和普通水泥球磨机、包装机水泥粉尘污染。1991年,石棉制品厂投资4万元,治理石棉粉尘污染,石棉压型车间安装螺旋重力粉尘回收设备,回收石棉粉。1997年,石棉厂搬迁至东城郊2.8公里处,在南郊工业区新建大型煤场1座,关停市区内4个煤场,解决居民稠密区石棉粉尘和煤灰污染问题。2000年,怀茂管道法兰厂投资2万元,安装钢制湿式除尘器一台,治理回火炼铁炉烟尘污染。富康家具总公司投资25万元,在喷漆车间安装水帘机,回收生产废气,在木器生产
  车间修建锯末粉除尘室,治理粉尘污染。2001年,木器厂投资3万余元,修建降尘室,安装4组布袋收尘装置,治理碎料车间粉尘污染。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1991年,制定实施何境保护“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提出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大气环境指标,制定10项对策和措施。1991—1995年,市政府与地区行署每年签订环境控制目标责任书,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1992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削减1225吨,1993年削减烟尘1284吨,削减工业粉尘235吨,工业废气净化率56.6%。199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烟尘为1200吨,工业粉尘600吨,二氧化硫2300吨。1996—2000年,先后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治理锅炉烟尘污染源140个,水泥粉尘污染源4个,食堂大灶及饮食摊点炉灶122个。2000年,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烟尘为880吨,比1995年减少320吨,工业粉尘比1995年减少100吨,二氧化硫比1995年减少160吨,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完成,实现了增产不增污。2002年,污染物总量控制中,烟尘760吨、工业粉尘1080吨、二氧化硫排放1900吨。
  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览表
  单位:(吨) 表4—3
  年度\污染物名称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
  污染物总量 3539 4117 4760 4180 3740
  其 中 烟尘 360 419 1200 280 760
   工业粉尘 2746 3194 1260 1100 1080
   二氧化硫 433 504 2300 2200 1900
  集中供热控制污染
  1989年底,城区共有供热锅炉房52个,其中单位自备供热锅炉房47个,供热60万平方米;供热公司中心锅炉房5个,集中联片供热15万平方米。1991年,新增集中供热8000平方米。1992年改造锅炉房5个,新增供热面积7.5万平方米。1995年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48万平方米。1997年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54万平方米。1998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万平方米。1999年,市政府颁布了《酒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市政府印发《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全面实行集中供热的通知》和《关于关停南苑、东关集中供热站周围部分小锅炉房的通知》。采取以集供为主与联供、带供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小锅炉房的建设,坚持以新建和改造集中供热站并重的有效措施,狠抓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截止2002年底,新建和改造大型集中供热站6个,完成锅炉治理项目18个,关闭食品厂、华鑫钢窗厂等单位的小锅炉房23座,城市集中供热站达到20个,包括联供、带供,锅炉装机总容量达到426吨,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率达70%,每年节约燃煤约1.5万吨,减少向大气环境排放烟尘780吨,废气1.35亿标立方米,减少重复建设小锅炉房48座。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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