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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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486
颗粒名称: 第四章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242
页数: 9
页码: 55-63
摘要: 本节内容包括:综合管理、大气环境保护、水环境保护等。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环境保护

内容

第四章环境保护第一节综合管理1983年,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内设环保股。1991年,城建与环保分设,成立酒泉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环保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然生态保护培训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地方性规章,组织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参与辖区内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工作,监督管理辖区内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等污染源,开发利用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及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协调解决污染纠纷,处理群众信访,监督污染处理设施运转情况,开展污染源调查,环境年度统计,发布环境质量公报,组织开展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环境影响评价以及建设项目“三同时”(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监督实施,组织开展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环保局内设环境管理股、监理股、办公室。1997年,撤销酒泉市城乡建设局,成立酒泉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环保局隶属酒泉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2001年2月,环境保护局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分离。2002年5月,成立酒泉市环境监理站建成国家三级环境监理达标站。
  2002年以前,酒泉市制定《酒泉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酒泉市锅炉烟尘排放适用范围标准》、《酒泉市环境保护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酒泉市城市噪声管理办法》、《酒泉地区建筑施工设备及其噪声污染管理办法》、《关于全区水源地环境保护若干规定》、《酒泉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酒泉市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及2010年环境规划》、《酒泉市环境保护“十五”规划》等环境保护地方性政策法规。1989—2002年,不断加大环境保护法规宣传宣传力度,增强公民的环保意识,向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赠阅《中国环境报》累计500余份、《生活环境报》200余份、《环境工作通讯)100余份,给重点排污单位和有关领导赠送环保法规汇编60余册。悬挂横幅、条幅25余条,设置永久性宣传牌10块,举办环保图片展示6期,订做塑料宣传标语1200张,举办宣传专栏或板报270期,发表环境保护电视讲话8篇、新闻稿件23件,放映《绿色的呼唤》环保电视专片2部,播放环保公益性广告和标语195条,举办环保知识电视大奖赛3场次,组织各重点排污企业主管环保的负责人和专干观看以环保为内容的录像片8部。地、市环保部门联合召开“6.5”世界环境日纪念大会6场次,举行万人签名活动,在中小学组织开创建国家保护模范城动员大会展了环保小论文征选活动,共收集小论文450余篇,开展“环保杯”百题大奖赛,参赛群众多达1.5万人,与文化部门联合举办了“以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好家园”为主题的纪念“6.5”世界环境日“环保杯”全市青少年书法、绘画大奖赛1次,收到书画作品1062幅;与城关学区联合举办“热爱自然,珍爱绿色,保护环境”为主题的中小学生征文活动1次,5800余名学生参加了征文比赛,评选出优秀小论文180多篇;举办环保法规和科技知识讲座培训班3期,参加人数达684人,出动宣传车辆150余车次。通过宣传,公众的法制观念和环境意识普遍增强,逐步形成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同时,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按照到2000年底,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城市环境功能区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简称“一控双达标”),制定“一控双达标”工作实施方案,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方针,按照“改造旧城区,建设新城区,创建全省县级一流文明城市”的总体思路,多渠道筹措资金1.3亿元,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共治理老污染源119个,关、停、并、转国家明令禁止的小炼油、小造纸、小制革、小水泥、小冶炼等“十五小”工业9个,大力推行集中供热,普及民用石油液化气,新建和改建集中供热站20个,新建液化气供应站5个,关停小炼炉4个,城市集中供热率达46%,民用汽化普及率达90%以上,建成烟尘控制达标区18平方公里。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项目严格执行“先评价,后建设”和“三同时”制度,从源头抓起,防治工业污染,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道路硬化率和灭尘率达到98%以上,排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0%,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25%,启动了污水厂扩改工程,搬迁了垃圾场,提高了垃圾清运率。2000年,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城市水源保护区、地面水环境功能区、大气环境功能区均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实现了“一控双达标”目标,城市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三废”污染稳中有降,城市环境质量好转。截止2002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85%,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到97%,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50%。1995—2002年,累计削减烟尘2.18万吨,工业粉尘3920吨,化学需氧量8596吨,二氧化硫8260吨,工业固体废弃物5.46万吨。
  第二节大气环境保护酒泉城区内工业锅炉、工业窑炉、生活锅炉数量多,分布广,煤烟型大气污染问题突出。1991年,共有锅茶炉203台,餐饮业食堂大灶684个,居民家用炉灶2.86万个,年消耗煤炭19万吨,排放废气17.1亿标立方米,城区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45毫克,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032毫克,烟尘排放达林格曼一级的锅炉占锅炉总数的30%o1991—1995年,城市空气质量有所改善。1995年,城区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21毫克,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每立方米0.024毫克。1996年,国务院颁布《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酒泉市开始实施以“污染物总量控制,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城市环境功能达标区建设”为重点的“一控双达标”工程,城市大气环境保护工作有了新的进展。至2000年,累计削减烟尘1.56万吨、工业粉尘2800吨、二氧化硫5900吨,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达96.6%o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呈现逐年好转的趋势。2001年,大气总悬浮微粒浓度平均值和二氧化硫浓度平均值分别为每立方米0.24毫克和0.009毫克,2002年降至每立方米0.224毫克和0.006毫克,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以上,部分指标达到了一级标准。
  1996—2002年大气主要污染物状况表表4-1烟尘控制1988年,酒泉市政府颁布《洒泉市烟尘控制区管理实施细则》,加强烟尘污染的治理力度,此后3年更换老式锅炉14台,消烟除尘器21台,加高烟囱16个,审核发放锅炉排污许可证111个,登记监管沥青油烟企业38户,建成旧城区东北片、东南片、西北片、西南片4个烟尘控制小区,面积5.5平方公里。1992年,治理锅炉烟尘污染项目5个,建成火车站烟尘控制区1.5平方公里。1993—1996年,治理烟尘污染项目34个,建成烟尘控制区4.5平方公里。1997年,食品街饮食摊点燃煤灶全部整治更换为液化气炉灶,治理烟尘污染项目8个,建成烟尘控制区2平方公里。
  1998年,按照国家要求,制定《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规划》,组织开展烟尘控制达标区创建活动,治理烟尘超标锅炉47台,关闭污染严重的小锅炉房6个,治理饮食大灶15个,城区91.5%的炉窑烟尘排放达标。建成旧城区、南郊工业区、西郊工业区、东郊工业区、火车站区等5个烟尘控制达标区,面积15平方公里,辐射整个市区,1999年,酒泉市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通过甘肃省环保局验收,烟尘控制达标区覆盖率达100%。2000年,酒泉市颁布实施《酒泉市城市烟尘控制达标区建设管理办法》,在东至茅庵河桥、西至酒嘉交界处、南至酒泉火车站、北至果园乡北崖头范围的各种锅炉、窑炉、茶炉、营业性食堂大灶纳入烟尘控制达标区范围,控制面积128平方公里,进一步加大烟尘排放的控制力度。2001年,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饮食娱乐服务业环境管理的通知》、《酒泉市饮食服务业污染及限期治理计划》以及《关于加强冬季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加强对饮食服务业油烟、煤烟的监管。2002年,治理饮食餐馆油烟69户,燃煤炉灶更换为液化气炉灶,架设油烟高空排放烟囱,变油烟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高空排放,取缔商店门口摆摊占道经营的小炉灶108个,民用石油液化气普及率达到95%,城市大气烟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市大气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 表4一2 年度 指标名称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 国家标准 GB3095—1966总悬浮微粒(mg/m3) 0.45 0.21 0.34 0.224 0.20二氧化硫(mg/m3) 0.032 0.024 0.008 0.006 0.06工业粉尘污染治理受区位条件和经济发展等因素的制约,酒泉市工业生产设备陈旧、工艺落后、能耗物耗较高,形成一批老污染源。石棉制品厂、市水泥厂、第二水泥厂、丰乐水泥厂等排放的废气、粉尘严重污染城市大气。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戈0,分期分批治理老污染源。1990年,酒泉市水泥厂投资16万元,购置二台静电除尘器,治理普通水泥生产线成品出料口和包装机岀口水泥粉尘污染,年回收水泥粉尘864吨。1991年、1993年、1994年,三年投资20万元购置3台多管除尘器、4台布袋除尘器,治理白水泥生产线球磨机、包装机和普通水泥球磨机、包装机水泥粉尘污染。1991年,石棉制品厂投资4万元,治理石棉粉尘污染,石棉压型车间安装螺旋重力粉尘回收设备,回收石棉粉。1997年,石棉厂搬迁至东城郊2.8公里处,在南郊工业区新建大型煤场1座,关停市区内4个煤场,解决居民稠密区石棉粉尘和煤灰污染问题。2000年,怀茂管道法兰厂投资2万元,安装钢制湿式除尘器一台,治理回火炼铁炉烟尘污染。富康家具总公司投资25万元,在喷漆车间安装水帘机,回收生产废气,在木器生产车间修建锯末粉除尘室,治理粉尘污染。2001年,木器厂投资3万余元,修建降尘室,安装4组布袋收尘装置,治理碎料车间粉尘污染。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991年,制定实施何境保护“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提出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和大气环境指标,制定10项对策和措施。1991—1995年,市政府与地区行署每年签订环境控制目标责任书,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1992年,废气中主要污染物削减1225吨,1993年削减烟尘1284吨,削减工业粉尘235吨,工业废气净化率56.6%。1995年,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中,烟尘为1200吨,工业粉尘600吨,二氧化硫2300吨。1996—2000年,先后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治理锅炉烟尘污染源140个,水泥粉尘污染源4个,食堂大灶及饮食摊点炉灶122个。2000年,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烟尘为880吨,比1995年减少320吨,工业粉尘比1995年减少100吨,二氧化硫比1995年减少160吨,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全部完成,实现了增产不增污。2002年,污染物总量控制中,烟尘760吨、工业粉尘1080吨、二氧化硫排放1900吨。
  城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一览表单位:(吨) 表4—3年度\污染物名称 1985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污染物总量 3539 4117 4760 4180 3740其 中 烟尘 360 419 1200 280 760 工业粉尘 2746 3194 1260 1100 1080 二氧化硫 433 504 2300 2200 1900集中供热控制污染1989年底,城区共有供热锅炉房52个,其中单位自备供热锅炉房47个,供热60万平方米;供热公司中心锅炉房5个,集中联片供热15万平方米。1991年,新增集中供热8000平方米。1992年改造锅炉房5个,新增供热面积7.5万平方米。1995年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48万平方米。1997年城市集中供热面积达54万平方米。1998年,新增集中供热面积6万平方米。1999年,市政府颁布了《酒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市政府印发《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全面实行集中供热的通知》和《关于关停南苑、东关集中供热站周围部分小锅炉房的通知》。采取以集供为主与联供、带供相结合的方法,严格控制小锅炉房的建设,坚持以新建和改造集中供热站并重的有效措施,狠抓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截止2002年底,新建和改造大型集中供热站6个,完成锅炉治理项目18个,关闭食品厂、华鑫钢窗厂等单位的小锅炉房23座,城市集中供热站达到20个,包括联供、带供,锅炉装机总容量达到426吨,集中供热面积达到133万平方米,集中供热覆盖率达70%,每年节约燃煤约1.5万吨,减少向大气环境排放烟尘780吨,废气1.35亿标立方米,减少重复建设小锅炉房48座。
  第三节水环境保护城市地表水污染治理酒泉市城市地表水主要是北大河,其水源是祁连山冰川雪水补给,造成地表水污染的主要是造纸、酿酒、医疗、电镀、制革等行业。据统计,1990年,城市年均废水排放量755万吨,其中工业废水占总排放量的80%,造纸污水占20%。上述污水除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厂一级简易机械处理后,冬春季节排入北大河,夏秋季节灌溉农田外,工业废水绝大部门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北大河(少量釆用渗井、渗坑、渗入地下),对北大河及其下游鸳鸯池水库造成严重污染。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废水排放量逐年上升,水环境恶化的趋势日益加剧。
  1991年以来,首先从排污量大、污染严重的造纸、电镀废水治理入手,釆取有效措施,加强地面水污染治理。对造纸厂、卫生纸厂排污口安装了污水流量计,控制排污总量,对市屠宰场、市医院含菌废水排放口安装了废水净化器,市灯具厂、建筑五金厂、东风五金厂、农修厂电镀车间分别安装含铭废水净化器。其次,市政府下达限期治理计划,分批、分期治理一批老污染源。
  污水处理市造纸厂结合9000吨机制纸改造项目投资300多万元,建成斜板式沉淀池一座及泵房和污水管网系统,将新、老系统造纸黑液碱性废水并网,经斜板沉淀池处理后,全部排入北部6公里以外的沙漠自然蒸发。1997年造纸厂关闭4000吨老系统制浆车间,使碱性废水排放量减少20%。2000年又投资450多万元,建设中段废水处理系统,2001年投入运行,废水经过处理后,排入北大河,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每升400毫克,悬浮物在每升200毫克以内,达到国家造纸行业废水排放标准。1997年关停市卫生纸厂、上坝联营造纸厂、三墩马坊造纸厂和一个私营电镀厂,市针织厂、制革厂先后转产。通过以上措施,使工业废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排放达标率达到70%以上,北大河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GB3838—88皿级标准。
  城市饮用水源污染治理酒泉市城市饮用水源为地下水,其来源主要靠北大河上游地下潜流和地表水下渗补给。1991年,编制《酒泉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保护区范围东至茅庵河西岸,西至西峰乡政府,南至火车站以南1公里处,北至北大河,总面积79平方公里。保护区分两级,一级保护区为旧城区和周围部分农区,面积12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在84701部队以南,面积67平方公里。1993年,颁布实施《酒泉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严格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有毒有害废水污染项目。1994年,延伸酒金公路西段和部分街道的排水管网,敷设污水引流管3.5公里,酒泉公路段、针织厂、屠宰厂、建筑五金厂、灯具厂等20多个单位和98户饮食业的污水引入污水厂集中处理,解决上述单位采用排入农渠或渗井、渗坑排放污水污染地下水的问题。在二级保护区内,要求企业和民用建筑,配套建设防渗污水池和氧化塘,废水经过沉淀氧化二次利用浇灌绿地,起到良好的效果。城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连续9年达到100%。
  城市地面水环境监测数据一览表表4—4 年度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 国家标准指标名称 GB3838-88高锰酸指数(毫克/升) 2.14 2.20 2.23 3.79 ≤6溶解氧(毫克/升) 7.46 7.30 7.17 6.43 ≥5污水处理厂建设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系统是城市重点环境保护项目之一,于1988年建成投产,主要解决城市生活污水和少量工业废水的污染问题,日处理能污水处理厂力8000吨,污水经过一级简易机械处理后,排入北大河或灌溉农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污水排放量大幅度上升,原有设施已不能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1999年,完成污水处理厂扩建改造设计方案,日处理能力达到4万吨,包括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该项目经环境影响评价后,逐级上报国家计委审批立项,于2001年开工建设,截止2002年共完成投资2686万元。建成生物滤池1个,沉淀池2个及相应的配套工程。这项工程建成投入运行后,污水可以进行二级生化处理,水质可达到国家农业灌溉水质标准。污水中沉淀的污泥是高效有机肥料,经过浓缩、干化后,可支援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了环境的污染问题。
  第四节声环境保护酒泉是一个古老的城市,80%的居民居住在旧城区,由于历史的原因,工厂、小作坊、小加工、歌舞厅、卡拉OK厅、民用小锅炉等星罗棋布,各种机动车辆混行,工业噪声、交通噪声、生活噪声污染严重。90年代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高达75分贝,超过国家规定20分贝。1996年市政府颁发了《酒泉市城市环境噪声管理办法》,明确由环保、公安、交通、工商、文化等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锅炉噪声治理1991—1995年,市政府分批分期下达锅炉噪声限期治理名录,釆用修建蜂窝式隔音墙,安装消声门,更换低噪音鼓引风机,配套消声罩等措施,共治理锅炉噪声污染源44处。1996—2000年,严格禁止新建10吨以下小锅炉房,并结合新城区开发和旧城区改造,大力推行集中供热,逐步关停了一批设备陈旧、噪声扰民严重的小锅炉房。
  交通噪声管理198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城市交通噪声管理的通知》,规定各种机动车辆行驶路线,禁止货运车辆和拖拉机在四条大街通行,由城乡建设环保局牵头,交警队配合,专抓这项工作。同时,招聘40名退休职工,佩戴交通监督管理袖标,在城区各出入口和重点路段设立监督岗,对违规行为进行严管重罚。此外,还责成有车辆的单位更换汽车高音喇叭。通过半年的严格管理,形成制度后,这些工作移交交通队专业管理。1999年,环保局投资1.5万元,由交警大队在市区重点路段设置机动车辆禁鸣标志25个,有效的解决交通噪声扰民问题。
  工业噪声治理1991—1995年,重点对居民区开设的钢门窗加工、机绣、木器装潢、印刷等小手工业作坊进行整顿,禁止侵占人行道露天作业,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对整顿无效、噪声严重超标的30多家小作坊迁出居民区。
  社会生活噪声治理社会生活噪声主要来源于歌厅、舞厅、录像厅、卡拉OK摊点和商业门店产生的音响噪声。1995年,环保、公安、文化、工商部门紧密配合,依法加强管理,取缔露天录像厅、卡拉OK厅12个,对歌厅、舞厅、录像厅提出限期整改意见,要求室内采用隔音、消声材料装修,设置通风、消防装置,限制夜间营业时间,营业期间要关闭门窗,悬挂隔音窗帘,噪声达标排放。对整改后不符合要求的8个歌舞厅责成关闭或转产。对新开办的歌厅、舞厅严格把关,不符合环保、消防要求的,坚决不批,从源头上遏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市区内禁止沿街商业门店在室外设置高音喇叭,釆用高大音响招彿顾客,对屡教不改、扰民严重的商店严管重罚。
  建筑机械噪声管理建筑机械噪声主要产生在夏、秋季节,其特点是分布面广时间比较集中。建筑企业开工前必须到环保局办理登记手续,严格执行建筑机械设备使用许可证制度,在居民稠密区和噪声敏感区,严禁在施工现场使用电锯、切割机等产生强噪声的机械设备,严格控制夜冋施工时间。学生中、高考期间,考场周围500米以内的建筑工地禁止施工。通过整顿和治理,城市噪声污染明显下降。
  城区环境噪声年日均值监测表表4-5年度分贝时间 1990年 1995年 2000年 2002年 国家标准白天 54 59.5 56.5 59.9 60夜间 不超标 不超标 不超标 不超标 45第五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状况酒泉市的固体废物(以下简称固废)主要是锅炉炉渣、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垃圾等,来源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建筑施工和医疗服务。1990年,固废产生量为1.17万吨/年。2000年,固废产生量7.8万吨/年,增长5.6倍。其中炉渣1.55万吨,工业废渣(造纸浆渣)0.78万吨,生活垃圾5.47万吨。1986—1990年,除一部分锅炉炉渣被建筑施工、道路建设综合利用外,其余固废清运至城区西郊8公里处,集中露天堆放,有些在城市周围、田间地头、河床路边、荒滩空地乱堆乱倒。垃圾围城的问题比较突出。1991年以来,依法加强了固废管理,大力开展锅炉炉渣综合利用。1992年,造纸厂建成炉渣制砖生产线,每年生产空心炉渣砖65万块。投资65万元建成黄板纸生产线1条,利用造纸废水中回收的浆渣生产黄板纸,消化本厂产生的炉渣、浆渣6200吨,综合利用率达到100%。1993—2002年,随着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炉渣作为屋顶保温材料和制砖添加辅料,被砖瓦厂和施工单位综合利用,利用率达100%。
  1991年以后,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每年在城市开展1—2次万人卫生大扫除,大力整治市区内的环境卫生,清理城乡结合部和北大河两岸及312国道两侧的垃圾污物。1995年,将地处城市上风向的西郊垃圾场搬迁到东郊。1998年,结合创建一流文明城市工作,进一步加大垃圾处理力度,将北大河两岸、城乡结合部的垃圾逐步清运至茅庵河桥附近,集中填埋处理。2002年,按照城市规划,拟在怀茂乡北滩建设大型垃圾处理厂一处,此项工程正在建设中。
  农村废物利用1994年,环保局借鉴辽宁省大洼县发展农村庭院生态经济的经验,结合酒泉市实际,制定技术方案,在农户后院建沼气池,地上建猪舍、人厕、菜地,并在塑料大棚内,形成“四位一体庭院生态工程”模式。利用人畜粪便和废弃秸秆,在光热作用下,生产沼气和有机肥料,把沼气、养猪、种植有机结合起来,既防治了农业废物的污染,又发展了庭院经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这项工程会同市农委在红山乡进行了试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1995年,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绘制施工图纸,编写技术说明书,上报市政府批转各乡镇推广。1995—1998年,先后在金佛寺镇、怀茂乡帮助农民建成“四位一体庭院生态工程”31户。
  第六节规范化管理环境管理工作面广量大,动态性比较强,搞好这一工作,必须建立起长效管理机制,才能做到底子清、管得住、管的好。
  排污申报登记1996—2000年,全面推广排污申报登记制度,所有排污企业(包括饮食、娱乐、服务业)每年向环保部门报送《排污申报登记表》,经环保部门审查后,建卡立档,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颁发《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污,否则依法严肃查处。
  排污口整治2000年,制定繽泉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方案》,下发《酒泉市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举办排污企业主管人员培训班,对废水废气的排污口提出统一要求,进行全面整治,经整改合格后,对115户企业115座锅炉房在排污口树立环保图形标志牌,按照排放污染物因子,警示企业搞好环保设施管理,污染物达标排放,造纸厂、市酒厂还安装了污水流量计,环保局对所有排污口编号造册,建立档案,规范管理。“三同时"建设“三同时”(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是从源头防治污染的一项有效措施。1991年以来,环保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新、扩、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生产工艺、污染物的处理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环保要求的经计划部门审批立项,付诸实施。并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进行建设,项目建成后,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颁发《排污许可证》方可投入使用。
  对未经环境影响评价的项目,计划部门不予审批,土地部门不办理征地手续,银行不予贷款。1998—2000年,共审批新、扩、改建设项目85个,环境评价执行率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有效防治了新污染源的产生。
  环境监理环境监理是环境管理的深化和延续,同时也是对污染现场依法监督的有效措施。1991年以来,环保局制定了《环境监理员岗位责任糊和《环境监理分片包干责任制》,把环境监理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人,签订责任书,定期考核,并把工作任务与工资、奖金挂起钩来。2002年,有排污企业164个,其中一类企业(排污大户)14个,每月监理1次,二类企业(排污量小的单位)150个,2个月监理1次。饮食、娱乐、服务业314户,1季度监理1次。对出现的环境问题或群众举报的污染纠纷,及时赶赴现场取证、调查处理。
  违法案例1991年1月27日一2月28日,市卫生纸厂3000吨卫生纸改造项目试产期间,将大量含碱废水排入临水河,流入铧尖乡上三沟六组、七组4户农民的鱼塘内,污染了鱼塘,造成部分鱼类窒息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多元,事故查清后,经调解协商,由卫生纸厂给4户农民赔偿1.33万元。
  1994年7月,酒泉市造纸厂因意外事故,造成氯气泄漏,污染厂区北面果园乡小坝沟村六组、七组11户农民的13.41亩农作物,造成玉米减产4568公斤,黄豆减产75公斤,甜菜减产1.44吨。市造纸厂对因此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赔付给农户经济损失4231.32万元。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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