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国土资源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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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483
颗粒名称: 第四节国土资源管理
分类号: F061.6
页数: 4
页码: 51-54
摘要: 本节内容为酒泉市的国土资源管理。
关键词: 酒泉市 肃州区 囯土资源

内容

第四节国土资源管理
  土地资源详查
  1988年,抽调市、乡25人,外业承包单位20人,外业配合人员1320人(次),详查土地资源,汇总出国有土地231.41万亩,集体所有土地面积279.96万亩。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991年7月,通过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绘制出市、乡级土地利用现状图、分幅土地权属界线图、市乡土地边界接合图,编制出市、乡、村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形成酒泉市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报告。同年,为9个驻酒部队的339宗土地查清权属,办理土地使用申报登记,完成军事设施保护区审查、勘界,确权33宗,占应划军事设施保护区的100%o1993年,酒泉市“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获全国土地管理三等奖。
  地籍调查
  1992年5月22日,成立酒泉市土地勘测规划室,负责土地使用权宗地测绘、出图、划界工作。1994年,制定出《酒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戈盼,完成城区22平方公里3810宗地的权属调查,地籍测量、测绘面积达30平方公里。酒泉市农村日常地籍成果被评为“甘肃省日常地籍优秀成果”一等奖。1995年7月21日,城镇地籍调查通过省级验收,总评合格率88.64%。1996年,19个
  乡镇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00年,相继完成总寨镇区、金佛寺镇区、西洞镇区和清水镇区地籍调查。2000年,完成国土资源调查,确定酒泉市可耕地后备资源78.58万亩。
  土地确权发证
  1988年11月,酒泉市开展城市土地申报登记工作。1989年,19个乡(镇)申报、登记国有、集体建设用地。1990年,为4.91万农户确认土地使用权,颁发土地证书。给使用农村国有土地的750个单位和个人颁发土地证书。1994年3月,完成干支渠、水库、塘坝等水利设施划界,为267宗土地颁发使用证书。1997年起,依据地籍调查成果,进一步加强土地确权工作。1997—2002年,累计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书L01万本,确认集体土地使用权5004宗,颁发土地使用证书4680本。新增建设用地申报登记454宗,确权发证454份。确认城市建成区土地权属117宗,发证117份,绘图72幅。清理闲置土地15宗395.66亩。办理变更土地使用权手续1695宗4.41万亩,土地转让231宗723.6亩。2000年,城镇地籍变更调查登记506宗268亩。2002年,变更地籍调查登记517宗。
  国土资源建档
  1990年9月,建起以地籍档案为主的土地综合档案室,将档案分文书、会计、专业三类,其中,专业档案8大类35个属类50小类,总室藏量达2771卷,经省、地、市档案部门检查验收,达到省一级档案管理标准。1993年5月,市土管局被国家土地管理局授予“全国土地档案管理先进单位”。1995年,将综合档案室卷装档案全部改为盒装档案,同时清理整顿各乡镇土地档案。市乡两级建立土地档案室20个,面积350平方米,有档案柜70个,案卷总量2305盒1.23万卷,其中,乡镇土地管理所档案室19个,面积285平方米,有档案柜36个,专业档案3480卷。市土地管理局综合档案室1个,面积65平方米,有档案柜34个,
  档案2305盒8804卷,各类照片图件档案88册1756张。专业档案中,有地籍档案2092盒8028卷,各类图件53册1072张,占档案总数的90.5%。市乡两级档案室设备齐全、制度完善、卷宗排列整齐规范、案卷内容完整准确。2001年市土地管理局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地籍管理先进单位”。2002年市区40平方公里基准地价编修完成。
  基本农田保护
  酒泉市以地域划分基本农田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牌72块,设立永久性宣传牌4块,永久性宣传标语120条,结合“6.25”等宣传活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保护耕地意识,
  基本农田保护
  建立市、乡、村、组四级保护网络,逐级签订保护责任书,给农户发放基本农田保护卡,严格用地审批制度,能占空闲地的不占用耕地,能用劣地的不用好地,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坚持开展年度检查和动态巡查工作,巩固保护成果,及时将具备耕种条件的土地划入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全市确定基本农田面积65.4万亩,保护率90.285%。2001年6月,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授予“酒泉市全国基本农田保护先进单位”称号。
  建设用地管理
  在建设用地审批上,严格用地管理程序,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城市规划用地,涉及农地转用的,报国务院批准,其余涉及农地转用的建设用地,报省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涉及农地转用的集镇规划用地,由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建设项目征用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耕地超过35公顷,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报国务院批准。征拨审批程序为申请一选址定点一核定用地面积一签订征地协议一填写征拨用地呈报表及土地出让合同一逐级报批一划拨土地一核查验收一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酒泉市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标准,村人均耕地
  667平方米以下的,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210平方米,667平方米以上1334平方米以下的,不得超过267平方米,1334平方米(2亩)以上的,不得超过330平方米,牧区每户宅基地不得超过330平方米。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依法审批。建设工程竣工后,土地部门负责核查,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书。1988一2002年,审批建设用地6.15万亩,其中非农业建设用地5.2万亩,农业建设用地0.95万亩。
  1988—2002年建设用地统计表 表3-1
  年度 实际用地(亩) 非农业建设用地(亩) 农业建设用地(亩)
   总计 其中 耕地 合计 其中耕地 国家 集体 个人 小计 其中 耕地
   小计 耕地 小计 耕地 小计 耕地
  1988 858.87 294.02 858.87 294.02 665.77 179.62 31.2 4.5 161.9 109.9 — 一
  1989 405.79 158.4 405.79 158.4 120.22 3 2.37 0.4 283.2 155.06 一 —
  1990 446 143 446 143 173 6 25 6 248 131 一 —
  1991 419.4 276.1 418.4 275.1 209.7 133.6 27.6 20.2 181.1 121.3 1 1
  1992 807 223 762 223 366 84 150 26 246 113 45 一
  1993 1536.47 703.71 1403.8 669.68 1038.07 455.88 156.2 26.7 209.62 187.6 132.67 34.03
  1994 10103.2 282.8 848.2 282.8 590.12 194.53 84.56 13.75 73.52 745.5 9255 —
  1995 592.05 214.06 592.05 214.06 267.6 115.4 54.45 6.23 270 93.43 一 一
  1996 1088.85 304.8 988.8 304.8 767.85 225.15 49.2 5.16 171.75 64.5 100.05
  1997 568.4 95.7 568.4 95.7 226.12 16.67 178 32.31 164.28 46.72 .— —
  1998 1822.2 46.74 1822.2 46.74 1192.65 46.74 102.9 —. 526.65 一 — —
  1999 21950.01 248.9 21950.01 248.9 21489.8 177.78 175.01 71.12 285.2 ,— — —
  2000 5196.76 711.63 5196.76 711.63 4538.76 534.81 195.66 28.37 462.34 148.45 一一一
  2001 3881.56 454.84 3881.56 454.84 3430.47 368.44 50.28 400.81 86.4 — 一
  2002 11856.1 3689.1 11856.1 3689.1 10532.6 3464.07 665.61 134.2 657.89 90.83 ,—
  合计 61531.66 7846.8 51998.94 7811.77 45608.73 5826.07 1948.04 374.92 4342.26 2093.69 9533.72 35.03
  1949—1957年,酒泉各级政府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合理使用土地、保护耕地有关规定,有效遏制土地买卖和国家建设征用中土地浪费现象。人民公社化时期,对盲目占用耕地和浪费耕地现象,进行检查清退处理,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归生产队所有,农民建房应尽量利用闲散地。引导
  农民拆迁单庄独户,建立新居民点,并将银达乡确定为新居民点样板。文化大革命中,土地管理陷入混乱,形成大量土地纠纷案件。1978年,国家提出控制人口、保护耕地的国策,先后发出《制止农村建房侵占耕地的紧急通知》、《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关于制止买卖、租赁土地的通知》。酒泉市制定土地管理制度,依法对城乡土地和地政统一管理,查处机关单位农场无偿占用耕地、农户圈大院盖住宅、城市土地隐形市场、郊区土地无控制征用、少批多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使用权属关系等问题,补办相关手续,情节严重的罚款处理。
  截止2002年底,查处违法占地案件1808起,面积107亩,拆除违法建筑173处,收回土地89亩,退回耕地43亩。对19个乡镇的163个村和10个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农林场站进行清查,丈量、登记,清理出非农业占地1319宗1070亩。以乡镇为基本单位,从土地管理主体和管理对象两方面严格管理、严肃执法、强化监督检察,19个乡镇全部建成无违法管理、无违法批地、无违法用地“三无”乡镇,临水乡被国家土地管理局评为全国“模范三无乡镇”,临水乡、三墩乡分别被甘肃省土地管理局授予全省“先进三无乡镇”。同时,清理整顿城区土地隐形市场,清理出土地隐形交易831件,总面积4.45万平方米,其中,违法转让32件,面积1.77万平方米,非法出租759件,面积2.15万平方米,抵押联营等非法土地交易36件,面积5292平方米。

知识出处

酒泉市肃州区志

《酒泉市肃州区志》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本书分为人口、民族宗教、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工业、商贸流通、旅游、交通、邮电通讯、城乡建设、经济管理、中国共产党肃州区委员会、民主党派、群众团体、肃州区人民代表大会、肃州区人民政府、政协肃州区委员会、军事、公安、检察、审批、乡镇概况、人物等三十八章,记述了酒泉市肃州区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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