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国民党的兵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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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38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国民党的兵役制度
分类号: E289.42
页数: 3
页码: 288-290
摘要: 民国初期,各省军队悉皆清末旧军,经过改编,并学习了外国治军方法,加以改造而成。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国 兵役制度

内容

第四节国民党的兵役制度中国自占以来,长期实行的是募兵制,到了清代,其八旗兵为世袭兵制。民国初期,各省军队悉皆清末旧军,经过改编,并学习了外国治军方法,加以改造而成。公元1937年7月,因卢沟桥事变,日本帝国主义疯狂发动了大规模的侵华战争,国民政府为形势所迫,乃于是年发布了紧急命令,通令全国实行“征兵制”,废除了历代以来的募兵制和清代八旗军的世袭兵制。每年按时对各省下达征兵任务,省乂分配征兵数额到各县、市,县分到区乡(后来改为保甲),保甲又按户口登记册指名应征。但旧时,由于对士兵待遇低微,生活贫苦,特别是官兵关系十分恶劣,加之抗日战争爆发,尤其旧时,各地方军阀混战,兵员伤亡严重,在人们思想上也还存在着“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思潮,人民群众都不愿意应征当兵,因而就形成了 “有吏夜捉人”的局面。民国三十年(1941年)前,国民党政府规定:凡16岁以上,50岁以下的男子,都在应征之列,故男子“避兵躲征”是普遍现象。
  1941年,国民党政府才颁布了《兵役法》,对应征年龄作了适当调整,规定“凡男子年满19岁起,至36岁止,共十七个年次,都可以征集入营当兵”。这个《兵役法》公布之后,毕竟因兵士生活待遇和官兵关系的恶劣,当兵不仅受饥寒苦累,而且经常挨打受气,谁还愿意去卖命当炮灰。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由于玉门油矿正式开采,各项工作开展在即,除已从四川、陕北延长油矿抽调和招聘的各种技术工人夕卜,特别需要大量民工,如挖山洞、筑路、担油、修厂房等,为解决这一问题,国民党经济部资源委员会向国民政府报请,在兰州以西(重点是酒泉、玉门)吸收工人参加油矿建设,凡在油矿当了工人的,一个工人可以顶一个壮丁。这项请求获准后,河西地区已在油矿当工人者不再征兵。为此,酒泉、玉门的青壮年为避免当兵,大都跑到油矿做工,因此,在当地征兵是比较困难的,不得不将36岁的上限扩增到年满45岁的都可应征。后来省政府制定了灵活法规1 .独子不征;2.长子不征;3.病残不征;4.为了保障发展文教,师范学生免于征兵;5.以马代丁; 6.买兵顶名。在“病残不征”一条中,有弟兄多的人家,逃不出应征之列,个别青年,竟将右手食指剁断,.即是抓了去,验兵的验不上,只得退回来。保甲长昼夜抓兵,完不成上缴任务,便彻夜在各村各户进行突然搜索,闹得鸡鸣狗吠,人人提心吊胆。至于“以马代丁”,原先规定交两匹马顶一兵,随后马价昂贵,也有一马顶一丁的。但这只是有钱人家才能办到。最后—种办法:就是"出钱买兵”,卖兵者往往是独身之人,无一定职业,在城乡浪迹度日,也有的沾染了烟酒嫖赌的恶习,放纵不羁的生活和东走西闯的经验,使他们变得聪明、机警、狡猾、诡诈,这种人有时愿意投身卖兵,卖上几十个“袁大头”顶名应征,待到接兵的部队带领他们上路,在半路上乘机逃跑。银达乡有个老农民庞应武,自言年轻时就曾卖兵七次,每次都在半路逃跑的故事。最吃亏的就是无钱无势的贫苦农民,例如民国二十八年( 1939年)二墩堡农民潘茂才的大儿子潘文福被保甲抓去当兵,关押在兵役局的空房,夜间伺机逃去,兵役局找到家来要人,茂才说没有回来,就将茂才捆绑吊打,还讹诈说他儿子带走了军装和一支枪,茂才气愤不过,竟一病不起,没多久就死了。老百姓普遍认为:替国民党当兵打内战,就等于去送死,因而使国民党征兵困难重重。最后不得不采取抓兵。1949年6月,河西各县关上城门抓兵,16至45岁的男人,只要没留胡子者,一律抓,兵役局派人下乡,迫使保甲长带上绳索昼夜搜捕,撵得鸡飞狗跳墙,小伙子们躲避不了的定遭厄运。据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酒泉县政府“历年抓兵统计表”表明,抓兵最多年份为1943年540名,全县9乡2镇,平均每乡50名,抓兵最少年份为1947年209名,平均每乡(镇)也在20名左右。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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