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清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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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346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清代教育
分类号: G527.42
页数: 2
页码: 242-243
摘要: 光绪二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为宣布废科举、兴学堂,改良教育。肃州直隶州设肃州中学堂1所,设初等小学堂54处,教师54人。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国 教育事业

内容

第一节清代教育顺治五年(1648年),甘肃回民丁国栋等,起兵反清,为清军所败,退居酒泉,盘踞州城1年,将书院焚毁,书院因而停业40余年。康熙三十年(1691年),分巡肃州道卢崇魁,传集绅商士林,发起捐资重建书院,工未竣而卢公病逝。肃州通判毛凤仪继成其事。书院规模已不如前。但师生已能复学。乾隆元年(1734年),肃州分巡道黄文炜捐银100。余两,修盖校舍,彩绘楹桶、门墙,又创建“尊经阁”,遣人至京、津购置书文共84部,计900册。藏于阁内,供学生传抄阅读。书院始趋完备。又有前任州牧童华捐资买民田百余亩,以出佃学田,解决办学经费。历经130年,培育英才,遍布各地,同时为肃州解决了大批师资。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肃州知州康基渊又大力修建校舍,开垦文渠浇灌学田。筹集办学基金,设置各村社仓,城乡广建社学,先后建起社学百余所,农村入学儿童急增。另外在肃州城东北隅的文昌宫设义学1所,入学儿童数十人,康基渊每月二课亲莅,品评优秀,以资鼓励。康知州非但大兴文教,还制订十条措施,在改变社会风尚、杜绝卖淫、赌博等陋习,在安定社会秩序等方而更是多所建树。
  同治四年(1865年)起,肃州城为回民马文禄等攻占,占据城9年,书院学舍焚烧拆毁殆尽,城乡社学、义学悉遭兵焚而停办。同治十二年(1873年)9月,陕甘总督左宗棠攻克肃州。12月,奏请甘肃乡试,设学政,在肃州增设考棚,就地取土。光绪元年(1875年),肃州兵备道史念祖、知州杨大年,在学宫旧址重建“酒泉书院”。肃州官绅士庶捐铜币万余串,左宗棠捐资两万,兴工修建,更名“肃州学宫”,光绪六年(1880年)冬建成开业,光绪七年(1881年)改学宫为举院,从此开闱乡试,就地取材。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书院改为兼习中西学堂。郡城书院,改为中等学堂,县书院改为小学堂;中学、小学应读的教科书由书局编译出版中外要书为中小学堂课本。民间的寺庙一律改为学堂。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颁发学堂章程。光绪二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为宣布废科举、兴学堂,改良教育。肃州直隶州设肃州中学堂1所,设初等小学堂54处,教师54人。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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