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丧葬习俗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28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丧葬习俗
分类号: K892.22
页数: 5
页码: 149-153
摘要: 酒泉人民,自古至今是以土葬为主。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丧葬习俗

内容

第二节丧葬习俗
  酒泉人民,自古至今是以土葬为主。(从酒泉东关内外出土的许多汉代墓葬可以为证,官吏富户多为青砖墓,平民则土堆墓,儿童则有陶制瓮棺葬,但都是埋藏在地下。)《肃州志》云:“明、清时代,肃州葬礼,士人(读书人)家,多不用浮屠(佛家),羽流(道士),至亲近族,小疏即来襄事慰恸,踊者三日来吊,送孝帛或巾或带,止用布五六尺,丰盈之家,逢’七’必祭。亲友成集,哭奠如仪。”民国以来,酒泉葬仪仍因袭明清旧制,并普遍请用僧、道,主持葬仪,诵经忏悔,选择葬地,安排葬式。
  第一,酒泉民间,如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后,必须首先由家人(或请老年邻居)为死者洗脸梳头或洗脚之后,先穿好寿衣、鞋袜,在堂屋地下铺以谷草,把死者先抬放在谷草上临时停放,谓之“落草”。 第二,报丧。父母过世,儿子必须身着孝服,通告亲属和邻友。但须请一位邻友引到各户族亲戚、邻友家门通报丧事,谓之“报丧”。 孝子切忌亲入其门。每至一处,孝子须跪在街门外叩头,由陪同之人进入其家,告知死者的原因及时间,并说于某日正式吊奠,对直系血亲有关人员,须请及时到家,料理棺敛等急切事宜。
  第三,入殓。如事前没有备下棺木,应先筹做棺木,比较讲究些的以柏木棺为上乘,其次是沙枣木或松木、桂皮杨木均可。如果死前已备好棺木被褥者,即由主要的几家亲人,抬榇棺柩、铺陈完好,将死者衣帽穿戴整齐后抬殓棺中。并视死者若双目未闭合,意为死者心有牵挂,须加劝说劝慰之言,以手闭合其目。若微张着嘴,人们意为老人含饥而去,等待“含饭”或以口中喂以炒鸡蛋、米饭,或喂些砂糖。有钱人家,则放以小形金银器或珠玉之类,然后盖棺。
  第四,吊奠和跪草。老人去世后,若亲属朋友都在近处,棺柩衣物齐备者,再决定次日即为吊奠之正日,亲友成集,送上礼物供品,烧化纸钱,慰问家人。其有富家大户,还悬挂幡幢制作金山、银山、博格达山(灵山)请来高僧高道,日夜轮番诵经忏悔,以超度亡灵,早登天界。中等人家也要诵经,夜间念“十报恩”之经,第三日早晨舁榇上坟掩埋。若亲属有在外地者,一二日不能到来,则确定,第二、三两日吊奠,僧道鼓乐吹打,钟磬和鸣,至第五日清晨出棺上坟。在吊奠期间,姑、姨、儿媳等,须在棺两侧跪草哭泣,每来吊奠者,号哭之声传彻庭院。谓之“跪草”,亦曰“哭棂”。 第五,棺木与土穴。贫寒之家,仅做本色棺木,已觉费尽艰难,不画不油;中等人家,棺木或涂以红色足矣,稍宽裕者,则请画工彩绘,传统画法是两帮画以龙纹,名日“螭虺”,棺四边,绘以五彩图案画,前档绘牌位及停从(童男童女),后档绘以莲花,俗曰“头顶美人,脚登莲花”。死者若是文墨、有学历的士人(知识分子)则棺通身五面用黑油漆漆之。谓之“一顶墨”。也有过于贫寒之人,木植缺乏,其棺木四帮和盖,仅作平板(不起鼓),称之曰“金匣”,邻里稍事慰藉,仅能埋葬而已。贫富差异,形于眉睫。土圹,即埋葬死者的土穴,在出棂的前一天就要请几位中壮成年人(已婚者)到墓地按教会师傅所看好的方向,动土打穴,一般长7尺(2.30米),宽4尺5寸(1.5米),深1.5米左右,棺木小者,亦可约略缩小。河西干旱少雨,人民多半贫苦,丧葬之仪不论贫富,成只一棺而已,未有用椁者,埋葬不用墓志,坟上不修庐舍。但亦有墓碑,有“明堂”。全县仅清代三墩郭举人(一家出四举)坟上有石人、石马、石羊,有墓道表和阡袁,其余均不用“表”。其次是三墩萧家、榆林坝杨家,有龙头碑、石羊等物。
  第六,掩棺。就是让家中的平辈和晚辈成年男女对死者再望一眼,以示诀别。为了防止殃气扑人,观者须口含烧酒(或戴口罩),在打开棺盖后稍停一分钟,再上前围观,看看死者仪容,勿令小孩围观。然后把准备好的随葬品:饮食罐内装桂圆、红枣、糖等干果及馍、饼之类;白面一碗,米一碗;干发酵面一块,取其仪后人升发之意;读书人家还放一些书及文房四宝,武官放刀剑,以及老年用的拐杖等物(一般人只用前三项)放置棺中两侧。盖好被单及面罩,由中年男子呼喊驱散妇女,立即将棺盖盖好,众子弟抬棺上坟。掩棺是在埋葬目的地天将破晓及阜进行,不得延误到日出。
  第七,安葬。将灵柩抬到坟地,即行下葬。家中除留一两人打扫房舍庭院,其余成员及亲友全部随行,由一小儿(或孙子)手执“引魂幡”前行,抬棺者及穿孝服的次之,僧道诵经者居三,楼儿纸、金银山、童男女又次之,众亲友排列,手执幡、盖、宝幢向坟地行进,沿途各户人家,均在各自门前放火送行。到坟地后,抬棺者即在前一日已挖好的土穴前用绳索木椽将棺木下入穴中,僧道诵经不息,在众人培土掩埋时,亲人儿女皆号啕大哭,难割难舍,最后攥起一本坟堆,烧钱献供、奠酒,诵经,并将所有幡幢、纸搂、纸车、纸马,花圈、金银山、灵山、童男童女一应纸物全部放一堆烧送给死者,全体向死者叩头告别。在埋葬后的当天晚上,家中还要盛酒肴饮食到坟上祭奠。意思是死者初入冥籍,要请客、请祖先及地方乡邻里正。名曰“赴三”。因死者绝大多数是第三天掩埋(别家)。
  第八,“过七”。即从死后的第七天算为头七,每隔七天必祭,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尽七”,做最后一次祭奠。亦有请僧道诵经者。凡亲戚大小戴孝者(分辈分有孝衣、孝帽、孝箍、孝带等)即可除孝。并将新亡者的牌位送入宗祠供奉。七祭的i的是迎候死者亡魂回家探望。也有说是死者亡魂游历幽冥世界,每七天要过一关口,做祭是为死者过关顺利等等迷信说法。总的来说是活着的人为怀念死者所做的一种追悼方式。七祭之后,即随每年固定的四大祭日祭之。
  第八,“百日祭”。死后百日祭祀一次,这是河西各县普遍的习俗。有些少数民族则有四十日祭俗。
  第九,“周年祭”。据说是活人与死者最后告别的一次纪念活动,富裕之家还请僧道诵经,是一次大祭。也有些人家还做两周年、三周年的扫墓祭奠。现在大多数只作一周年祭,以后就是三月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腊月三十,这四个传统的日子进行扫墓祭祀。西北少数民族的丧葬,古代藏族多用天葬与火葬,近世亦有渐采用土葬者。裕固族大体与藏族之葬法略同。古时也有水葬者,缚大石于身,丢之江河,喂了鱼鳖,近世亦多用土葬。回族丧葬须送死者到清真寺洗涤,脱去衣服,用白布3丈6尺裹尸,放在木架上(上有布套遮盖)抬往墓地,采用土葬,其法先挖一直圹再向西掏一偏窑,把死者放置其中,必须面向西方圣地,下葬后,每人抓一把土,放在死者身上,就算与死者告别,最后作以封土,名人亦有立碑的。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撒拉、东乡、乌孜别克、塔塔尔、土族、保安族等,皆信奉伊斯兰教,其葬仪大同小异,皆用土葬。
  蒙古人的丧俗,父母死亡以后,家中男女哭泣尽哀。请喇嘛7人,左右诵经,移尸于帐门内左侧,以白色褐单盖之,诵经三四日后,以皮绳缚尸于牛背,尸体出门以数碗牛乳泼于门外。烧柏树枝以熏帐房表示消毒除殃,然后将尸驮至山后,置于挖就的坑旁,打开坑门置尸于坑内,以柴火焚之,待化为灰烬,上覆盖以土,取与地平,不起坟堆,在上面插以木杆,挂上写着经文的布旗。每逢吉日,请喇嘛诵经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而永不上坟。其服孝的方式:男女各解发辫,也不带珍珠玛瑙,反穿衣服一日,而后恢复正常。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阅读

相关地名

酒泉
相关地名

相关专题

报丧
相关专题
入殓
相关专题
吊奠和跪草
相关专题
棺木与土穴
相关专题
掩棺
相关专题
安葬
相关专题
“过七”
相关专题
百日祭
相关专题
周年祭
相关专题

相关作品

肃州志
相关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