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编 人口 民族 宗教 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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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264
颗粒名称: 第三编 人口 民族 宗教 民俗
分类号: C924.25
页数: 26
页码: 133-158
摘要: 内容包括:人口、民族、宗教、民俗。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人口

内容

第三编 人口 民族 宗教 民俗第一章人口第一节清代人口清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肃州有31976人。光绪十二年(1886年),肃州人口增加到54260人。光堵十三年(1887年),肃州人口为56592人。光绪十四年(1888年),肃州人口为59051人。光绪十五年(1889年),有5352户60918人。光绪十六年(1890年),有64202人。光绪十七年(1891年),人口为63704人。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人口为65173人。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人口 65599人。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人口为65895人。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人口为66113人。
  表3-1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酒泉县人口统计表 保甲数 户数 人口 保 甲 男 女 小计中山镇 1() 160 2326 8189 6168 14357交通镇 9 126 2572 6598 5343 11941西南乡 10 88 1634 7102 6146 13248嘉峪乡 7 67 1284 4951 4116 9067城东乡 8 ,74 809 4774 3928 8702河北乡 11 85 1096 5701 5287 10988临水乡 10 86 1274 '5585 4825 10410西店乡 10 103 1321 6927 6331 13258总寨乡 9 102 1497 7225 6851 14076续表 保甲数 户数 人口 保 甲 男 女 小计河西乡 9 99 1581 5771 5185 10956河东乡 10 113 1422 6636 6461 13097祁连直属堡 1 15 214 551 554 1105明花直属堡 1 10 138 315 404 719合计 1()5 1128 17478 70325 61599 131924第二节民国时期的人口民国初期,人口略有减少。民国八年(1919年),酒泉县有10922户54593人。民国九年(1920年),有10851户55026人。比后,酒泉人口逐年增加。民国十一年(1922年),酒泉县人口增加为15874户86933人。民国二十六(1937年),增加为18281户)9819人。民国三十八年(1939年),16402户113509人。此后两年,酉泉人口略有减少。民国三十年(1941年),酒泉人口为17005户106703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有15864户111911人。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有15584户120986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有14547户120886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有16351户126027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有16351户129227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人口为17478户131924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人口为27500户143600人,其中:男性75600人,女性68000人。
  同时,受社会环境的影响,酒泉县城人口变化尤为明显。清同治初,酒泉城内约有3万人。清政府平定肃州时,死亡人口较多,加之部分人口外迁,城内仅剩9000余人。此后,开始招民复业,人口逐年恢复,城市25500人,乡村118100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城市人口增加到30976人(其中:1岁以下婴儿1705人,1〜18岁儿童13475人,19〜25岁青年4109人,26〜50岁壮年10466人,50岁以上老年1226人),从事农业的1223人,商业的1344人,矿业的1018人,手工业者14412,交通从业人员1293人,公务人员1906人,自由职业1661人,合计成年职业人员9886人,占全城总人口的31.9%。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酒泉县总人口为126027人。其中城镇人口 22780人,农村118100人。
  第二章民族第一节民族民国时期酒泉的民族主要有汉族、回族、藏族、维吾尔族、蒙古族、哈萨克族6个民族。以汉族人数最多,分布全县城乡。回族重点居于县城东关内外,西南乡、临水乡有零散户,藏族散居黄泥堡、达子沟及东滩莲花寺、明海寺一带。
  汉族 民国二十五年(1946年),酒泉县有汉族12.8万人。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与北方各省大同小异。但因酒泉属民族杂居区,汉族在服饰方面中也掺杂了少数民族皮、毛毡褐等,在饮食方面,抓饭、奶茶、手抓羊肉等也为汉民所惯用。酒泉天旱少雨,风沙大,气候寒热悬殊,四季多变,人们长期与自然界斗争,植树挡风沙,开渠筑坝,引雪水灌田。浚泉池、筑涝坝,凿井汲水。民情忠直敦厚,吃苦耐劳,尤为所长。酒泉的汉族因生活环境所限,一般都具有一定的保守性。民国前期,有凡家大商号、大财主,经营骆驼链,东走包头绥远、西走新疆,北通河套,往来贩运,商贸繁盛。民国后期,抗战军兴,交通大开,有经营小生意者,亦常往来于东西大道,故在西安、兰州、迪化做生意的日渐增多。民国期末,货币贬值,小商改行,大商倒闭。汉民绝大多数信佛教和道教。民国晚期,也有少数人信奉天主教。
  回族 民国以来,河西走廊先后由马步芳、马步青对回民进行控制,派驻酒泉的先后有马德、马步康等。从民国二十三年至民国二十九年(1934—1940年),青海回军才撤出河西。清光绪年间,酒泉有回族约800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有1814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酒泉有回族1956人(男1048人,女908人)。酒泉回族谨严刚直,勤劳勇敢,性多聪慧,大多善于经商。分布在县城东关的回民,多数从事商业或手工业,分布在泉湖水磨沟及临水堡、西南乡一带的回族从事农业。民国时期,回民经商往来于包、绥、迪化,深入祁连山采购皮毛山货,也出现了一些商业名人和从事文教工作的。回族早期用阿拉伯文,后来改用汉文,说汉语,信仰伊斯兰教。在酒泉东关建有清真寺,教徒每星期五做礼拜,诵古兰经。每逢古尔邦节和尔德节,沐浴后着盛装举行会礼,相互祝贺。生活习俗极为讲究,油炸面食,精致多彩,喜食牛羊肉。服饰方面也有其特色,男子喜戴圆形平顶软帽,穿黑、黄对襟服。妇女则头纱,俗称“盖头”。婚姻嫁娶近似汉俗,丧葬须经清真寺洗礼,用白布缠身,挖地为垂洞,然后向西作偏窑,入后再封门封土,送葬哭泣皆同汉人。
  撒里维吾尔族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酒泉有回民526人,住东关。第三批为吐鲁番维吾尔部落。清雍正初,吐鲁番维吾尔部落被安插于肃州金塔寺西威虏堡。后因不服水土,生活多贫寒。乾隆十三年( 1748年),肃州、金塔回族也迁往哈密。民国时,留居肃州的是南山哈密维吾尔后裔,留居黄泥堡的为吐蕃维吾尔后裔。清雍正七年(1729年),曾将南山维吾尔驻地另划,东部属甘州,西部归肃州。乾隆时设抚彝厅,管东部甘州梨园营(黄番)五族和西部肃州红崖堡两族。民国三十六年(1937年),实行保甲制度,酒泉撒利维吾尔族成立“明花直属保”,祁连山北麓诸山口成立“祁连直属保”,由县政府直接管辖,选各部落头目任保长、甲长。
  裕固族 本以畜牧为生,兼搞狩猎,后因经营惨淡,转向农牧结合。从事耕作,着汉服、学汉语。驻牧于肃州南山及川地的称“尧呼儿”,其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在长期演化过程中,逐步增添了许多汉语词和蒙语词语,但未形成文字。裕固族人性格豪爽,热情好客,诚恳而英勇,喜饮青棵酒及白酒,不食尖嘴(鸡、鸭等)圆蹄(驴、马等)及鱼类,民族服饰讲究刺绣图案花纹,信仰藏传佛教格鲁教派,也喜歌舞,实行火葬及天葬,近代也采用土葬。
  藏族 民国以前,因藏族人居住祁连山北麓各山口,其旗帜、枪缨、帐篷皆为黑色,汉族人称其为“三山口黑番”。在清初,肃州南山藏民分布在3山口 22沟,共有藏民443户,约1400余人。其中卵来泉山口有藏民124户,约500人。金佛寺山口有藏民216户,约700人。干黄坝山口有藏民43户,约有100人。榆林坝山口有藏民21户,约100人。干坝山门有39户,约200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有藏族人1043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有214户1105人,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6月,南山有藏民1824人。
  蒙古族民国时期,酒泉县境内蒙古族为数甚少,散居于祁连山北麓及北山道湖、花城湖、嘉峪关外黑山湖、大草滩等地,逐水草游牧,居无定址,生活极为艰苦。根据谷苞所著《甘肃境内的蒙古族》一文记载:“民国十六年(1927年),外蒙古发生政变,反对新党之蒙人,乃相率逸入马鬃山。酒泉和临泽之蒙民,均系由外蒙辗转移入的。”肃北设治局成立时,有蒙古族1036人,敦煌约500人,酒泉50人。蒙古族有文字,语言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多信藏传佛教的格鲁派。酒泉南山(肃北)有蒙古族4000多人,主要从事牧业和农业。民国晚期,牧区经济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状态。
  满族民国时期,酒泉有满族40多人,有的从事教育,有的参与行政等工作,有的是因抗日战争移徙而来。满族原有文字,后用汉文,语言属阿尔泰语系通古斯语族的满语支。
  维吾尔族 民国三十四年( 1945年),酒泉有维吾尔族536人。
  哈萨克族 民国二十二年至二十三年(1933—1934年),新疆维吾尔等族多次起义,都被官方镇压了下去。后又激起了新疆回、维吾尔、哈萨克三族联合起义,又受到盛世才的镇压。北疆阿勒泰、巴里坤、哈密一带的哈萨克族开始了向甘肃河西的安西、玉门、酒泉等县的大迁徙。甘、青两省原来并无哈萨克族,1928年至1936年间,有少量哈萨克族牧民游牧于马鬃山一带。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新疆北部阿勒泰、巴里坤等地的哈萨克族部落,大批哈萨克牧民向甘肃迁徙。最先来的是在1936年春,由阿都巴依率领565人,进入甘肃境内。1937年夏,由艾里斯罕率领890余人,进入酒泉地区。同年秋,又有扎依甫率来2570人。1939年春,由努尔哈力等率领7665人,相继进入酒泉。停留在马鬃山一带的,有帐篷200余顶。已先后散布安西、玉门、酒泉、金塔、高台、临泽、张掖等县的哈萨克牧民,共有帐篷1680顶,人员9284人。哈萨克牧民散居酒泉、张掖地带后,国民党甘肃省政府指定祁连山北麓、讨赖川、疏勒川为其主要放牧场。由于人无安居处,畜无好草场,1938年春夏间,阿都巴依率部众由当金山口进入青海,次年5月,爱力斯罕也率部入青海,接着扎依甫也于6月率部入青海,留居酒泉的仅有努尔哈力一部及其他零星哈萨克牧民。据青海《德令哈县志》记载:“哈萨克族自1934年起,向甘、青两省迁移,首批约200户,迁到青海西部的茶卡。1939年又有900户,由头人沙布鲁巴依率领,迁到青海茶卡。原先留居酒泉的哈萨克族也于1939年至1941年迁到茶卡、尕寺、马海等地。1940年,酒泉有哈萨克族约250户,渐次移向敦煌当金山、玉门鱼儿红以及张掖南山的大马营一带放牧。自哈萨克民众入甘以后,部分哈萨克民众常发生抢劫汉民牲畜之事件。民国二十八年至三十一年(1939—1942年)间,先后派遣大员办理安抚业务,发放粮款,巡视抚慰,将哈萨克民众安置于张掖、玉门及敦煌南山。此时,由敦煌县发粮供给,散居在玉门鱼儿红山谷地带的374户,由玉门县按月发粮;散居张掖南山梨园口、康龙寺等地的哈萨克牧民153户675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盛世才离开了新疆,甘、青各地哈萨克族牧民纷纷上书,要求返回故乡。经政府同意,酒泉、张掖、临泽、青海哈萨克牧民于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先后迁回新疆。哈萨克族原有文字是以阿拉伯字母为基础拼写而成的。后又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新文字。语言属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信仰伊斯兰教,主要从事畜牧业,后逐步转向定居游牧。散居酒泉县境的哈萨克族多从事工商业。
  表3-2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酒泉县少数民族人口统计表 人口数 男 女 备注回族 1956 1048 908 1947年6月数维吾尔 526 指清代迁入者撒里维吾尔 719 其人为明代迁入藏族 1824 866 958 元代初期迁入蒙古族 141 98 43 1927年迁入第二节宗教酒泉是多民族居住的地区。各民族信奉着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宗教。汉族多信奉道教。民国后期,酒泉有少部分人改信了基督教。裕固族、蒙古族、藏族则信仰藏传佛教格鲁派。回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则信伊斯兰教。
  佛教 民国时期,在酒泉县境内保存的佛寺有救生寺、吉祥寺、石佛寺、弥陀寺、接应寺、金佛寺、西沟寺、转轮寺、清泉寺、新添墩庙等150多处。1945年,酒泉城乡有佛教徒1356人。
  道教 民国中期,酒泉尚有道士数十人。文殊山寺、定湘王庙均有出家道人。民国晚期,酒泉道教已濒临衰落,王三峰为最后一届道长。道教支派有师公、巫婆(酒泉称“灵善”),除信奉张天师,还有黑虎王灵官。另外还有一支被称为“甘肃的吉普赛人”,住在屯升西坪村一带,他们自称为“蛮婆子”,每三年出门流浪一次,以“算命”为职业,他们信奉的是“周公的八卦”,以八卦定吉凶,然后用“桃花娘娘”之法,给人算命禳解,与道教相类似。1949年前,这些巫婆、“蜜婆”还在各地有活动。
  伊斯兰教1945年,酒泉城内有伊斯兰教徒2694人。
  基督教 民国时期,酒泉部分民众又信天主教,在仓后街建有天主教堂。同时在大众巷建有福音堂和医院。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酒泉城内天主教徒有193人,基督教徒有195人。I第三章民俗民俗,是指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区人民在长期的发展活动中,所形成的风尚习俗,亦谓之民俗。酒泉是一个多民族的地区,各民族风俗各民族习俗各具特色,丰富多彩。
  第一节 婚嫁风俗民国以来,承袭明清旧制,男女求婚大多数为父母包办,少部分由自己选择,然后由父母承办的。男婚女嫁有一整套程序。
  第一,说媒。旧婚姻制度中,男女有别,双方不易见面,须通过媒介,俗有“无媒不成婚”之说法。父母为儿女求婚,是由男方先请一媒人,探求对方父母之言,如经允许,先将男女双方的生辰八字开列纸条,请阴阳先生按双方的干支“四柱” “八字”及属相推算其相生相克,如果其结论“互为相生,无刑克”,即可成婚,如果是“相克相斗”,有凶然,即不能成婚,可作罢,另选善者。此谓之“合婚”。俗语说:“只为白马怕青牛,羊鼠相交一旦休,蛇虎配婚如刀铿,免儿见龙泪交流,金鸡玉犬难躲避,猪与猿猴不到头”,就是指合婚犯大忌,不可成婚的一套说辞。
  第二,定亲。在“合婚”中,二性相生不相克的,就算合上了,可以成亲。如果是互相见过面的,互相看得上,就可以直接通过媒人择吉定亲。如果双方从来没有见过面,也可以先来一次“背看”,用假托某事,使双方相遇见面,如果男女看上,即可择吉“正看”(定亲)。定亲时,对方各请姑父、舅舅、姨娘、姐夫等主要亲属四至5人,在约定的日期,使男女双方正式见面,亲戚表示庆贺,媒人在场,征求双方有无异议,焚香于炉,就算婚事成立,酒宴款待,男女双方馈赠礼物,两家结为姻亲。
  第三,下聘。就是男方娶亲之前送聘礼到女家。清代肃州有下聘农帛表里12套之说。民国时,富裕人家仍依旧制,贫寒人家为10套、8套、6套,由双方通过媒人商定,为此,女方也须请一媒人,便于商定聘礼之多少,聘金之高低,有的是男方给女方只送衣料面子,里子由女方陪贴,并须陪送衣柜、皮箱、铺盖、灯、碗筷之类。这一切都是通过双方媒人商议裁决。
  第四,择吉娶亲。“择吉”就是选择吉日,把婚事办得顺顺当当,夫妻婚后过得美满幸福。这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选择月令好、季节好,油肉蔬果丰富,天气好,阳光充足,无阴云风雨之时;其二是选择天时运转,五行顺利,趋吉避凶的“黄道吉日”。按中国古代的干支历法中,日有黄道、黑道之别,有用“建、除、满、平、定、执、破、成、收、危、开、闭” 12个字,每天占1字,依次排列,每12天循环一次,其中12天中有6个吉日,6个不吉之日。俗语说:“建满平收”黑,“除危定执”黄,“成开”有大用,“闭破”不相当。阴阳、道士,就根据“除危定执”这4个日子是黄道吉日和成日、开日两个吉祥日子,都可定为结婚的吉日。结婚顺应天时,是人们共同的愿望,故选择吉日之礼仪,不可草率马虎。后世人只选择双日、晴日也是取成双配对、双喜临门之意。《诗经》有:“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说的是春季三月桃花盛开之季节,正是男女婚嫁之时。第五,嫁娶。即按择定的吉日,双方做好嫁与娶的准备,发喜帖,请亲友。男方亲友送礼贺喜,谓“敬礼”,女方亲友给姑娘送礼贺喜,谓之“添香”。酒宴款待后,并参加男方娶亲车来时的送亲行列,一并送姑娘到婆家参加婚礼,摆宴会亲。新妇上桥之前,要吃离娘肉,别离母亲时,还需一场“离娘哭”(现在无此规矩,但哭娘者仍有之)0男方娶亲者,备以彩车,车上挂筛子、弓箭等辟邪之物,聘一女为陪娘乘车,新郎与陪郎乘马,到女方家,送上双份礼品,由陪娘催新妇梳妆打扮,用一红布盖头,由一中年男子将新妇抱上车,名日“上轿”(抱轿人、陪娘、陪郎都要用三相人,即属相相近的人)。
  男方并将女方针线绣物与各种陪嫁品一并携带于车上,并请女方亲友送亲上车。娶亲车到了男方家门,众亲友鸣炮迎接,新妇仍由原先的中年男子从车上抱出送至新房。这种抱上抱下的过程,谓之抱轿”。据说是新妇进门,不能脚踏婆家门上的土地。否则,侵犯了 “土煞”,新妇必死。一些颇具刺绣技艺的新妇,在男家款待酒宴之后,女方亲友还要给新妇“摆针线”,即将新妇所作陪嫁衣物、枕头,鞋帽、披巾、手绢、笔袋、绣花荷包等缝纫刺绣之女红,摆列案上,让双方亲友展览夸赞其工艺精巧,以及陪嫁品之丰厚。以取得男方父老的厚待和重视,莫要轻看其女。
  第六,开脸,新妇初到婆家,第一件要做的就是开脸上妆,由请好的老年妇女(或中年),用备好的红线,在新妇脸上绞去童年的汗毛,再把当姑娘的发式重新改装为成年妇女的发式,这是由青年变为成年人的标志。开面之后,额前不能留“刘海”,面部可以涂上脂粉,头上戴花。
  第七,新房布置。酒泉地方寒凉,旧时普遍在房内做有土炕,冬天要把炕烧热,炕上除铺崭新结婚床铺被褥外,门窗、炕洞都糊上红纸,墙上不准挂人物和禽兽之画,门上贴婚联和喜字,这是表示喜庆之意。另外,还要炕上方放一小桌,桌上放斗(量器)斗中装满粮食,谓之“宝斗”。供一纸写的土神牌位,秤杆、尺子、剪子插在斗内四角,中间献上盘供,并点燃一盏长命灯通宵不熄。新房门外檐前挂一筛子插上三支弓箭,并挂上一面铜镜(或玻璃镜),取其避凶辟邪,防止鬼怪作祟之意。
  第八,禳房和铺床。民国时期,一切习俗因袭旧制。男女成婚之夜,新郎须在亲友宴罢告退之时,主动请一些青年男友到晚间参加禳房(后来称为闹房)。这是由于新郎新娘在平素旧礼教的限制,很少见面,突然居于一房,难免有些生疏怕羞,通过许多人的语言挑逗,使之启发其青春与性爱关系,解除羞怯,产生感情,这是古代人留下的禳解之法,故日“禳房”。更深夜静,客人要回去,新夫妇必须二人携手并肩向客人行“团拜礼”送客。待禳房结束后,由事先请好的中老年妇女(姑母、姨母、舅母均可)为新婚夫妇铺床,她们把两床被子落在一起铺展,被子的四角、中间还放以荔枝、桂圆等。他们一边放,一边念着:“荔枝掺桂圆,生下的娃娃穿兰衫(意为读书做官),桂圆加荔枝,生下的娃娃有志气”,“炕上放个箱箱儿,生下娃娃是双双儿,地下支个柜柜儿,生下孩子是对对儿”等祝愿之语。让新婚夫妇睡下后,吃这些干果,预祝他们早生贵子。新婚之夜怀孕生下的孩子,被称为“抢床儿女”。
  第九,祭祖、参灶、拜公婆。结婚第二天,新夫妇黎明即起,梳洗上妆之后,亲属中的长辈引导他俩入家堂焚香拜祖,尔后参拜公婆以及亲朋长辈,甚至阿伯、阿叔、姑娘相与见礼,表示新妇到夫家正式入籍入户,承认新妇是家族中的一员。其次是参灶。民国时期,酒泉也和全国一样家家供灶神,敬奉灶君、灶神为誓“东厨司命”之主,新妇进门,必须参拜灶君(意为取得灶君认可)以后好在厨房工作。
  第十,“三日下厨”与“回门”。新娘进门后的第三天就要下厨房,公婆姑嫂要尝尝新媳妇的口味,考考新娘的手艺技巧。如果新媳妇在娘家勤学苦练,学得一手好手艺,做出羹汤饭菜口味好,就会得到一家人的好评,也给丈夫大长光彩;如果手艺粗糙,口味不好,就会受到窃窃私语的非议。是故,唐人有“未知公婆味,先遣小姑尝”的诗句。做完早饭,敬奉公婆毕,夫妇二人便备好回门的礼物,骑驴或乘车,到娘家回门去了。“回门”时(这是婚后首次回娘家),女方家习惯以包饺子招待女婿,其中有四五个饺子包有酸、甜、麻、苦、辣五味,意思是让新郎吃了,在日常生活中不要骂人家的女儿,名曰“捏嘴饺子”。饭后即归,不能久留。意为此次久待,以后姑娘就爱回娘家,并长住不走,养成依赖性,但事实也并非完全如此。
  第十一,结婚后的第八天,按习惯即由亲戚(姑、姨、姐)或娘家人把姑娘接回去住上8天,以便休息,俗称“站8天”。最后,到结婚满1个月,即由丈夫送其回娘家(近者步行,远者骑驴、马)住上1个月,俗称“站对月”。早年,必须站够一月,后来,逐渐有所改变,有站10天、20天就回来的,或因婆家门上有事而通知回的。至此完成结婚规程,投入夫妻正常生活。以后,只是逢到端阳节或其他节日,趁间“归宁”。但中秋节和大年除夕必须回到婆家合家团圆。
  第十二,谢媒。媒人是成婚的媒介,俗称“月老”或“冰爷”。结婚后的两三天内,就要由新郎备足礼物,亲自到媒公家敬礼谢媒,以示感谢媒公辛劳。
  至于少数民族婚姻习俗,各有不同,兹不赘述。汉族中有钱人可讨妾,寡妇也有改嫁者,弟亡兄守弟媳,兄亡弟纳嫂者,虽说极少,但亦有之。
  第二节丧葬习俗酒泉人民,自古至今是以土葬为主。(从酒泉东关内外出土的许多汉代墓葬可以为证,官吏富户多为青砖墓,平民则土堆墓,儿童则有陶制瓮棺葬,但都是埋藏在地下。)《肃州志》云:“明、清时代,肃州葬礼,士人(读书人)家,多不用浮屠(佛家),羽流(道士),至亲近族,小疏即来襄事慰恸,踊者三日来吊,送孝帛或巾或带,止用布五六尺,丰盈之家,逢’七’必祭。亲友成集,哭奠如仪。”民国以来,酒泉葬仪仍因袭明清旧制,并普遍请用僧、道,主持葬仪,诵经忏悔,选择葬地,安排葬式。
  第一,酒泉民间,如父母(或祖父母)去世后,必须首先由家人(或请老年邻居)为死者洗脸梳头或洗脚之后,先穿好寿衣、鞋袜,在堂屋地下铺以谷草,把死者先抬放在谷草上临时停放,谓之“落草” 。第二,报丧。父母过世,儿子必须身着孝服,通告亲属和邻友。但须请一位邻友引到各户族亲戚、邻友家门通报丧事,谓之“报丧” 。孝子切忌亲入其门。每至一处,孝子须跪在街门外叩头,由陪同之人进入其家,告知死者的原因及时间,并说于某日正式吊奠,对直系血亲有关人员,须请及时到家,料理棺敛等急切事宜。
  第三,入殓。如事前没有备下棺木,应先筹做棺木,比较讲究些的以柏木棺为上乘,其次是沙枣木或松木、桂皮杨木均可。如果死前已备好棺木被褥者,即由主要的几家亲人,抬榇棺柩、铺陈完好,将死者衣帽穿戴整齐后抬殓棺中。并视死者若双目未闭合,意为死者心有牵挂,须加劝说劝慰之言,以手闭合其目。若微张着嘴,人们意为老人含饥而去,等待“含饭”或以口中喂以炒鸡蛋、米饭,或喂些砂糖。有钱人家,则放以小形金银器或珠玉之类,然后盖棺。
  第四,吊奠和跪草。老人去世后,若亲属朋友都在近处,棺柩衣物齐备者,再决定次日即为吊奠之正日,亲友成集,送上礼物供品,烧化纸钱,慰问家人。其有富家大户,还悬挂幡幢制作金山、银山、博格达山(灵山)请来高僧高道,日夜轮番诵经忏悔,以超度亡灵,早登天界。中等人家也要诵经,夜间念“十报恩”之经,第三日早晨舁榇上坟掩埋。若亲属有在外地者,一二日不能到来,则确定,第二、三两日吊奠,僧道鼓乐吹打,钟磬和鸣,至第五日清晨出棺上坟。在吊奠期间,姑、姨、儿媳等,须在棺两侧跪草哭泣,每来吊奠者,号哭之声传彻庭院。谓之“跪草”,亦曰“哭棂” 。第五,棺木与土穴。贫寒之家,仅做本色棺木,已觉费尽艰难,不画不油;中等人家,棺木或涂以红色足矣,稍宽裕者,则请画工彩绘,传统画法是两帮画以龙纹,名日“螭虺”,棺四边,绘以五彩图案画,前档绘牌位及停从(童男童女),后档绘以莲花,俗曰“头顶美人,脚登莲花”。死者若是文墨、有学历的士人(知识分子)则棺通身五面用黑油漆漆之。谓之“一顶墨”。也有过于贫寒之人,木植缺乏,其棺木四帮和盖,仅作平板(不起鼓),称之曰“金匣”,邻里稍事慰藉,仅能埋葬而已。贫富差异,形于眉睫。土圹,即埋葬死者的土穴,在出棂的前一天就要请几位中壮成年人(已婚者)到墓地按教会师傅所看好的方向,动土打穴,一般长7尺(2.30米),宽4尺5寸(1.5米),深1.5米左右,棺木小者,亦可约略缩小。河西干旱少雨,人民多半贫苦,丧葬之仪不论贫富,成只一棺而已,未有用椁者,埋葬不用墓志,坟上不修庐舍。但亦有墓碑,有“明堂”。全县仅清代三墩郭举人(一家出四举)坟上有石人、石马、石羊,有墓道表和阡袁,其余均不用“表”。其次是三墩萧家、榆林坝杨家,有龙头碑、石羊等物。
  第六,掩棺。就是让家中的平辈和晚辈成年男女对死者再望一眼,以示诀别。为了防止殃气扑人,观者须口含烧酒(或戴口罩),在打开棺盖后稍停一分钟,再上前围观,看看死者仪容,勿令小孩围观。然后把准备好的随葬品:饮食罐内装桂圆、红枣、糖等干果及馍、饼之类;白面一碗,米一碗;干发酵面一块,取其仪后人升发之意;读书人家还放一些书及文房四宝,武官放刀剑,以及老年用的拐杖等物(一般人只用前三项)放置棺中两侧。盖好被单及面罩,由中年男子呼喊驱散妇女,立即将棺盖盖好,众子弟抬棺上坟。掩棺是在埋葬目的地天将破晓及阜进行,不得延误到日出。
  第七,安葬。将灵柩抬到坟地,即行下葬。家中除留一两人打扫房舍庭院,其余成员及亲友全部随行,由一小儿(或孙子)手执“引魂幡”前行,抬棺者及穿孝服的次之,僧道诵经者居三,楼儿纸、金银山、童男女又次之,众亲友排列,手执幡、盖、宝幢向坟地行进,沿途各户人家,均在各自门前放火送行。到坟地后,抬棺者即在前一日已挖好的土穴前用绳索木椽将棺木下入穴中,僧道诵经不息,在众人培土掩埋时,亲人儿女皆号啕大哭,难割难舍,最后攥起一本坟堆,烧钱献供、奠酒,诵经,并将所有幡幢、纸搂、纸车、纸马,花圈、金银山、灵山、童男童女一应纸物全部放一堆烧送给死者,全体向死者叩头告别。在埋葬后的当天晚上,家中还要盛酒肴饮食到坟上祭奠。意思是死者初入冥籍,要请客、请祖先及地方乡邻里正。名曰“赴三”。因死者绝大多数是第三天掩埋(别家)。
  第八,“过七”。即从死后的第七天算为头七,每隔七天必祭,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为“尽七”,做最后一次祭奠。亦有请僧道诵经者。凡亲戚大小戴孝者(分辈分有孝衣、孝帽、孝箍、孝带等)即可除孝。并将新亡者的牌位送入宗祠供奉。七祭的i的是迎候死者亡魂回家探望。也有说是死者亡魂游历幽冥世界,每七天要过一关口,做祭是为死者过关顺利等等迷信说法。总的来说是活着的人为怀念死者所做的一种追悼方式。七祭之后,即随每年固定的四大祭日祭之。
  第八,“百日祭”。死后百日祭祀一次,这是河西各县普遍的习俗。有些少数民族则有四十日祭俗。
  第九,“周年祭”。据说是活人与死者最后告别的一次纪念活动,富裕之家还请僧道诵经,是一次大祭。也有些人家还做两周年、三周年的扫墓祭奠。现在大多数只作一周年祭,以后就是三月清明,七月十五,十月初一,腊月三十,这四个传统的日子进行扫墓祭祀。西北少数民族的丧葬,古代藏族多用天葬与火葬,近世亦有渐采用土葬者。裕固族大体与藏族之葬法略同。古时也有水葬者,缚大石于身,丢之江河,喂了鱼鳖,近世亦多用土葬。回族丧葬须送死者到清真寺洗涤,脱去衣服,用白布3丈6尺裹尸,放在木架上(上有布套遮盖)抬往墓地,采用土葬,其法先挖一直圹再向西掏一偏窑,把死者放置其中,必须面向西方圣地,下葬后,每人抓一把土,放在死者身上,就算与死者告别,最后作以封土,名人亦有立碑的。回族、维吾尔、哈萨克、撒拉、东乡、乌孜别克、塔塔尔、土族、保安族等,皆信奉伊斯兰教,其葬仪大同小异,皆用土葬。
  蒙古人的丧俗,父母死亡以后,家中男女哭泣尽哀。请喇嘛7人,左右诵经,移尸于帐门内左侧,以白色褐单盖之,诵经三四日后,以皮绳缚尸于牛背,尸体出门以数碗牛乳泼于门外。烧柏树枝以熏帐房表示消毒除殃,然后将尸驮至山后,置于挖就的坑旁,打开坑门置尸于坑内,以柴火焚之,待化为灰烬,上覆盖以土,取与地平,不起坟堆,在上面插以木杆,挂上写着经文的布旗。每逢吉日,请喇嘛诵经七日(或五日),以示追悼,而永不上坟。其服孝的方式:男女各解发辫,也不带珍珠玛瑙,反穿衣服一日,而后恢复正常。
  第三节节日民俗节日风俗,是民族文化风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酒泉人民有酒泉的节日风俗,现摘其要者以记之。
  春节 酒泉在春节前半月(腊月下旬)就已开始春节的准备工作。首先是家家户户做一次大扫除,名曰“扫房”,然后是陆续购买肉食蔬菜等过年用品,农家多杀猪宰羊、烧馍馍、捞油食(包括敬神用的供品)忙个不停。腊月二十三祭灶,三十日贴对联,晚上,各家香火明烛,迎回灶神,敬奉家神,在此之前,首先要“清宅子”。
  (甲)除夕“清宅子”。“清宅子”的做法是:由一男子事先从野外选择一个小碗大的圆石头,持回家来,名曰“请醋碳神”。然后将石头洗净,放在灶火中烧得通红,入夜,取出放置于一把马勺之中,上面浇上半碗上好的黑醋,勺里立刻咝咝作响,并放射出大量石炭酸的气体,家中须有二至三人同时行动,一人手持火把在前引路,开房门进各房,掌勺人紧跟在后,在每个房中搜罗四角转一圈,使满室散满碳酸烟气,出门时须在门槛上倒一点醋,第三人手提灯笼,紧跟掌勺人之后,出一个门,就关住一个门。三人一行,快步而走,如搜捕之势,其实是怕石头冷得快,不冒烟,最后送出大门,将石头送还原来的地方。这个做法,名曰“打醋炭”。它包含三种意义:一是驱除藏在家中的妖邪;二是劝走闲逛的外神,安顿家神,各个归座,接受敬奉;三是驱杀灾病细菌,逐出污浊殃病之气体,免除病患。这一行动虽出于迷信思想,但因石炭酸有驱秽杀菌的作用,却具有一定的科学道理。近来,笔者偶遇甘肃的“吉普赛人”(酒泉俗称其为“古浪婆”)来酒泉化缘,她们自言敬奉的是“桃花娘娘”。酒泉春节习俗中,贴对联也是重要的一环。大致都以迎新春、辞旧岁的喜庆之语为联,用玫红纸书写。不论贫富人家,都以贴对联为过节的直观标志。多数人家都在腊月三十日做完清洁后,就在自家各门户张贴对联及门神、门花。有的妇女还剪纸贴窗花,红艳艳、亮闪闪,增加一片新春景象。读书人家,除重视对联的书法笔墨气势外,更是讲究对联的内容,用以表达自己的文学才气。还有在“门方子”上画以水墨钟馗像,以驱除妖邪鬼。富贵人家也有悬中堂、挂屏条,散发一室书香风雅之气。
  正月初五日,俗称“破五”之日。黎明即起,扫除庭院,习惯将污屑倒在庄外十字路心,让车马行人践踏,名曰“除灾殃,送穷土”。然后举行“出行”(即出门行动的意思)仪式,首先焚香一次,院中烧纸祭奠家神祖先,再把堂屋供桌上的供品收了。又到大门外空地上分别东、西、南、北、中放五堆柴火,按五方神住焚香献供,燃起火堆,烟火通天,和远古祭天神的方式一脉相承。全家不论男女老少,一齐出来参加“出行”。由一男子分别在五个方向的地面上,各挖一铲土,就像剪彩一样,算是破土动工了。全家人都向五个方向叩头,送五方神灵各归原处,鸣放鞭炮以示庆贺。与此同时还要把生产工具、农具一起拿到火堆旁,用黄表纸点火,一一燎过。并把家畜成群赶出,撒上干草和豆料,让牲口吃草撒欢,也用表纸燎烧一番。还要把碾、磨、车辆等各个都要转动一下,这样才算“出行”完毕。送走神,人行动,以保人畜安全健壮,使用工具、农具不出工伤事故,全年大吉大利。另外,年节有许多禁忌。诸如:不得修房盖屋,禁忌修造动土,男子不宣上地干活,女子禁忌穿针引线,勿做针工。女子五天内不得出院门,忌吵嘴骂架、痛哭流涕。除夕之夜,全家人灯烛辉煌,不得早眠,名曰“熬寿”。据说是为了长寿,全家须等初五日“出行”后始能探亲,市民开门营业,农民上地做活,行旅之人开始远征。春节不单是人要过年,老人们传说,家畜家禽也都规定有过年的礼俗和各种禁忌,俗有七“人”八“谷”,动植物各占一天的说法,可谓家喻户晓童叟皆知。这一古传民俗,最早见于《北史·魏收传》引晋议郎董勋所做的《答问礼俗说》文中有载:“正月一日为鸡、二日为狗、三日为猪、四日为羊、五日为牛、六日为马,七日为人日”,嗣后又有“七人八谷,九瓜果,十蔬菜”的民间流传。按此正月初七日为“人日”俗称“人七日”,这个习俗,至今仍在流传。是故,初一日喂鸡,初二日要优待狗,用白面馍和粗面馍各一个给狗吃,看狗先吃哪一个?如果狗先吃白面馍,预示这一年粮食将会丰收,粮食要跌价;若先吃了粗面馍,则预示粮食歉收,斗价要上涨,显示谷物珍贵(民国以前,粮食交易用斗盘量,不称斤,故称斗价)。初三至初六,猪、羊、牛、马,依次类推,这天不能打骂家畜。初七日是“人日”,可以改善生活,妇女忌做针线活。初八是五谷的节日,也要忌做针工,如果违禁,五谷将受虫蛀,颗粒上开窟窿。初九是瓜果的节日,初十是蔬菜的节日,亦各有讲究。
  正月初五出行后,各村即筹办文艺活动,为使春节热闹红火,人们照例举办社火会,组织扭秧歌、舞龙灯、踩高跷、耍狮子、跑旱船等各种文艺活动。旧时过春节,是从古代奉祀天地神灵之习俗演化而来,所以,扭秧歌、跳社火都是为了敬神。酒泉各地村社,都有该地社火会、灯光会等群众团体,办社火都集中在各沟神庙上。尤以“地蹦秧歌”最为普遍,是酒泉传统的地方文化。秧歌曲中有:“叠一来避瘟疫,二来活地脉”之句,又云“古代衣盔现时歌,化化装装扭秧歌,风雨雷电掌正气,四大金刚降妖魔”。其中就包含奉祀天神,保佑平安,希望免除灾疾,人人健康无恙的意思。这与后来的春节活动无论在形式上和内容意义上都有所区别。但有一点却是相同的,即歌咏盛世、祈求太平,活跃人民文化生活。村村社社锣鼓喧天,彩旗飘舞,社社队队相互拜年,互报吉庆,走村入户,庆丰收,报平安,的确欢乐。尤以正月十五,各村社朝会总庙,集中表演各种节目。白天唱戏,晚上还有九曲黄河灯会,摆成大面迷宫形式,供人观灯玩赏。过了正月十五日,才算真正过完年,农工商各执其事,开始生产各经营活动。
  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是元宵节,城乡各地均有庆祝活动,秧歌、社火大会师,争献技艺,比赛风采。白天演大戏,晚上观灯会,热闹非凡。食品、杂艺、肩挑贸易,都来赶集赴会。并有烧秦桧和祭奠岳飞的活动。是日家家吃汤圆以示庆祝。
  惊蛰 此日冻土温化,虫蚊蛇蛙苏醒。春雷惊醒蛰居动物,家家吃油炸鸡蛋,芳香开窍,润肺清胃。给家畜啖药汤,或用大油萝卜汤饮牛,喉中打盐,鼻中淋清油,润肺清胃火,开百页,利肠胃。
  清明 地上青草出芽,一片嫩绿。各家上坟,烧纸钱祭奠祖先。儿童放风筝。青年男女踏青游野,女子亦有归宁者。
  四月初一 城内救生寺、城南文殊山、城东新添墩庙、北山清泉寺行盛大庙会,各族人民上山拜佛、求子、还愿,上布施,演唱大戏。各乡会社,出钱支持庙会。各行业、食品、茶水、物资上山赶庙会,做交易。四月初八 释迦牟尼佛诞辰,浴佛节。从初一至初八日,庙会连续不断,民众上山、上布施,浴佛求福。香烟缭绕,钟鼓齐鸣,颇具一番盛况。
  端阳节 天地运行,至此,日照中天,谓之“端阳”。各家门前擎柳枝或沙枣花,食米糕、粽子,儿童用柳枝编帽,戴在头上嬉耍,衬托一份节日气氛。相传此节来源甚早,周代已有之。战国时,楚大夫屈原于此日投汨罗江而死,后遂于端阳节纪念屈原。各家饮雄黄酒,以避瘟疫及预防蛇虫伤人。妇女洗头或归宁省亲,学生给老师送节礼,姑娘做香袋、荷包,佩戴胸前或互赠友人。五月十三日,关帝会,城内山西会馆(今二幼园址)演大戏纪念。若此日下雨,俗称“关公磨刀雨”。
  六月初六 家家拔百草、药材,烧汤洗浴儿童。大人河中洗澡,除汗污,以消除疾病。
  鹊桥会 七月初七日,天河正南正北,牛郎织女两星居正东正西,称“七夕会”。清晨,有的农民身穿红衣,手持响鞭,在高粱、谷子地里吼赶鸟雀,以免鸟雀伤害庄稼。到了夜间,人们坐在院中观天河,寻找牛郎织女的星象。酒泉城内,在五省会馆或定湘王庙戏台,上演《鹊桥相会》(也称《天河配》大戏)。
  七月十五家家上坟,烧纸钱纪念祖先。城隍庙内演戏祭城隍。家中蒸包子过节,食瓜果。
  八月十五 因为月儿圆,相比家人团圆,故又称团圆节。晚间各户在院中设案,用瓜果月饼敬献月神,合家坐在院中赏月,有些老人还讲述嫦娥奔月、吴刚伐桂、玉兔捣药的神话故事,站娘家的女儿返回夫家团圆,学生给老师送节礼,亲友间互赠月饼、瓜果、葡萄。十月初一 市民献牲祭城隍,农民普遍上坟祭祖先,烧化纸钱。有的人家还烧化纸糊的寒衣。
  冬至节(立冬后45天)各户皆做“杏壳楼”饭过节。传说此日不焚香,如果焚了香,庄稼地里会多生“节节草”(木贼)。
  腊月初八俗称“腊八节”。农民套车到河里打冰块,拉回家,在每个屋顶、每块田里或果树上各散一块冰(是根据散冰免难救众生的故事形成的习俗)。城乡各家皆做红豆旗花汤面,称“腊八饭”。人们吃过早饭,又提上饭缸在散出的每个冰块上散一箸饭,儿童口里喊着:“腊八冰、腊八饭,请了田公出母来吃饭,一亩地里打八石(一石为十斗,合四百斤)”。散饭来到花果园子里,由儿童二人,一人手拿鞭子,同喊:“腊八冰、腊八饭,果树吃了结蛋蛋。”持鞭者用鞭子在树上乱打,并且审问:“结果子不结? ” 一个假作树的声音应曰“结呢”。持鞭者又问:“结的稠么稀?”答曰:“猫儿尾巴蒜辫子。”于是再去审问老桃树、老杏树等。相传有一维吾尔族人看见后笑着说:“你们汉族人一吃腊八饭就糊涂了,一直到春节过罢才能明白过来。”除夕 即除旧岁迎新春。各家上坟祭祖,然后焚香献供,送“客神”、迎“家神”,张贴春联、门神,挂书画,放爆竹炮仗、吃“装仓饭”。入夜,迎回灶神后,各家子女齐集老人房中,给老人叩头,名曰:“辞旧岁”,家长给儿孙压岁钱。是夜,老人不睡觉,名曰:“熬寿”。人各长一岁,进入新的一年。天晓,鸣炮过年。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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