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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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25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自然灾害
分类号: X432
页数: 2
页码: 128-129
摘要: 酒泉的自然灾害包括旱灾、风灾、霜冻、干热风、大沙暴、雹灾、雪洪暴、水灾等。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自然灾害

内容

第一节自然灾害
  酒泉的自然灾害包括旱灾、风灾、霜冻、干热风、大沙暴、雹灾、雪洪暴、水灾等。
  干旱 是酒泉主要的灾害,丰乐河流域和洪水河一带,是旱情最严重的地方,土地面积广而水量小,常受灾。俗有“三年一小旱,卜年一大旱”的谚语,同时又流传着“一旱三年穷,一收吃三年”的说法。干旱每年在不同地方、不同程度地出现,洪水地区,出现次数多,危害也较严重。
  霜冻 在春秋两季容易出现,每年农历四月初一前后和八月十五前后是霜冻的惯例时节。春季的晚霜冻对越冬和春播作物的出苗、抽穗、开花和蔬菜、瓜果的幼苗生长影响很大。秋季出现的早霜冻,对玉米、棉花及生长期较长的蔬菜成熟也有影响,严重时造成减产。
  干热风 酒泉境内外,戈壁沙漠广布,六七月份降水稀少,空气干燥,日照时间长,太阳辐射强,加上东南风越过祁连山,下沉增温,就形成一股干热的气流,俗称“热东风”。干热风袭来时,气温高、湿度低、蒸发快,往往导致农作物萎蔫、干枯或死亡,造成小麦、胡麻未饱先枯而“青枇”,大面积减产。
  大风和沙尘 春季二三月间,温度转热,往往多大风,强风卷起沙尘、土粒,由西北方铺天盖地而来,刹那间,天地由黄变红,由红变黑,一片昏暗,形成大风暴。大风扬沙击石,吹走地面表土、肥料和已播种的籽种,影响农作物的幼苗,大风暴往往使行人失踪、牲畜沦没、沙丘移动,压埋农田、填塞沟渠,破坏农业生产,并带来病菌、传染疾病,造成流行性疫情。
  雹灾 雹虽不是经常性灾害,大凡有雹必成灾。夏秋之际,热极生风时或冷热气流变化加剧,发生暴雨,随着暴雨骤变为雹,落在哪一方,哪方庄稼必受灾,这种偶发性的自然灾害,至今尚无防控良法。
  水灾 河西气候变化剧烈,冬日严寒多雪,夏季酷暑,祁连积雪,有时受到猛烈曝晒,积雪消融甚速,时或山洪猛发,冲击河床,形成数丈高的洪峰,从各山口猛烈喷来,摧毁堤坝,冲压田亩,淹没庄稼,形成巨大水灾,甚或冲走人畜、房舍、桥梁。水灾之后又出现旱灾,庄稼歉收,构成灾荒。
  狼灾 民国之世,每因水旱灾后,伴随着出现豺狼横行,三五成群,窜入畜群或田间,损伤人畜,成为民间大患。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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