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4年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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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98
颗粒名称: 1934年大事记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19-20
摘要: 讲述1934年在酒泉县发生的大事记。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国 大事记

内容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
  1月
  酒泉县农会成立。
  6月
  开始办理保甲制度。
  是年 酒泉县实征收田赋粮64522石(合25812800市斤)。
  是年酒泉的各种税捐,据不完全统计,民众所交烟亩款70000元,县政府维持费7300元,教育摊款3200元,司法摊款3600元,羊捐1200元,牙税(双方交易时,中间说合的人称为“牙子”,双方要给其一定的报酬。“牙子”所交的税,称“牙税”)280元,磨税90元,串票费(征收田赋粮时的一种收据捐)7600元,警察税6800元,花捐120元,自治费5612元,公用无线电收音费720元,骡捐4530元,当税160元,矿税1333元,柴炭捐500元,木料捐400元。此外尚有户口捐(出生人口所交的捐款),娱乐捐(剧院、妓院所交的捐款)乡镇保甲办公费、招待费等,亦由民众负担。
  是年 酒泉、高台、张掖、武威等9县,计征烟亩税款90多万元。
  是年 酒泉、张掖等8县征收各种税捐178866393元(银币),每块银币以80市斤小麦值计,可值小麦143093210市斤。其中烟亩罚款即占到618000元,军需杂捐占179673元,军粮折价占149940元。税捐征收之数,超过各县全年总收入一半以上。
  是年 改甘肃省立第九师范学校为简易师范科。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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