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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1923年大事记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87
颗粒名称:
1923年大事记
分类号:
K294.23
页数:
2
页码:
12-13
摘要:
讲述1923年在酒泉县发生的大事记。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民国
大事记
内容
民国十二年(1923年)
4月
26日免王世相安肃道尹,郑贤焙接任。
是年 又大开鸦片烟禁,酒泉肥沃土地又是罂花遍地,种烟面积占耕地面积的20%至30%;粮、棉播种面积减少,总产量到60%以下。捐税日益加重,特别是浩巨的烟亩罚款。种烟一亩交银币6元5角以上。农民在烟款的逼迫下,弃种粮、棉,种烟纳款,按每亩收烟土40两,每两值银币3角计算,年收入银币12元左右,除去烟款和工本费外,剩余无几,夏季烟场已过,一没吃粮,二没籽种,只好典田卖地卖儿卖女,落得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土地大量荒芜,农村遭遇破产。
是年 开始征收烟亩税款。此种税,原名“烟亩罚款”,又名“地亩充公变价款”。原来每亩罚款5元,后来增加到30元,并且允许县长截留4%,归其所有。同时,在各地农村专设“财政专员”催征。
知识出处
《民国酒泉县志》
出版者:甘肃民族出版社
本志记述了民国时期酒泉(肃州)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各方面的情况,将帮助人们认识、了解这一时期酒泉的自然地理、民族宗教、文化教育、风土人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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