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葬礼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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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43
颗粒名称: 六、葬礼
分类号: K892.442
页数: 2
页码: 1045-1046
摘要: 介绍回族葬礼实行土葬。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回族风俗

内容

六、葬礼。回族实行土葬。人殁后,亲属即冥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置尸体于木床上,由亲属守候。即将病故在医院者,在未停止呼吸前抬回家中。亡人在家一般停留3日即埋葬。其家3日内不动烟火,由亲邻供食。吊唁者,一般赠送钱、米、面和香,以助埋葬,忌送花圈。坟墓内不置任何东西,也不用砖石、木料砌筑,土质不好、有水的地方,可用料加固,但尸体必须着地,并按头北足南面向西的方位,安放在坟穴底部向西面掘成的偏穴内。葬前要用净水洗濯(大小净),洗后用白布三丈二尺裹之。由阿旬率送葬者在死者前面站“者那则”(殡礼),做“都哇”(祈祷)。事毕送葬。葬后,在坟地由阿匐念《古兰经》一段。送葬前后亡人家中要给参加送葬的人散钱施舍,富者施舍多,贫者量力而行。妇女不送殡,不去坟地。亲属要在亡人殁后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及其生殁之辰,请阿旬念经悼念。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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