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20
颗粒名称: 二、婚姻
分类号: K892.442
页数: 2
页码: 1039-1040
摘要: 旧社会,由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的束缚,男女婚姻没有自由,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终身。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汉族风俗

内容

二、婚姻。旧社会,由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的束缚,男女婚姻没有自由,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终身。大夫小妻、小夫大妻、一夫多妻均能合法存在,婚后感情不合,寻短见者屡见不鲜。成婚一般还须经过提亲、定亲、过礼、结婚等繁琐程序。
  提亲。由男方考虑与女方门当户对,辈份相当,托媒人到女方家中提亲。若女方父母应允,便提供女儿生肖诞辰。男方以男女年庚,请术士推合。无忌讳时再经媒人来往撮合,即可“许亲”。
  定亲。择吉日,由媒人领男方,带礼品、首饰,到女方家订亲。富豪人家须带手镯、金耳环、戒指、绸缎、布匹、银等财礼。确认婚姻关系。
  过礼。临近婚期,男家再备酒、肉、币、帛、服饰及胭脂、木梳、篦子、镜子等送往女方家中。在女方父母基本满意的基础上,根据男女年庚择“利月”,确定娶亲日期。男方随之作结婚准备。
  结婚。结婚前10日,男方请媒人带礼品到女方家商酌会客事宜,双方议定后由男方送去请帖。至娶亲日,婿必亲迎。富者彩轿鼓吹俱备。贫者以车、马相迎。男家请女宾赴女家“娶亲”,女家请数人随车、马赴男家“送亲”。娶亲车、马行至男家门首,举酒鸣炮,互相问好,曰“迎亲”。新娘下轿后,亲友手捧五谷、制钱等播撒新人,以除晦气,称“打煞”。随后新郎、新娘入庭院拜天地,入洞房。女方父母以衣服、鞋袜等针工嫁妆摆于男家桌面,叫“摆桌”。男家设酒席,款待亲朋,叫“会亲”。晚上男家亲朋“闹洞房”,多为青年人。次日清早新娘拜见公婆,赠以针工。并引导拜见全家长幼,曰“分大小”。婚后3日,新人双赴岳母家,称“回门”。
  旧时,有童养媳之陋习,成年后行“圆房”。寡妇改嫁不举行礼仪,且在下午迎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婚事新办。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确定婚姻关系。多数青年自由择偶。若素不相识者,经介绍人牵线,男女双方基本同意后,男方到女方家“相亲”。然后再经一段时间相互了解,建立爱情,确立婚姻关系。订婚习俗有的仍有保留。嫁娶习俗已经简化。娶亲用汽车。出现了集体婚礼、新婚舞会、旅行结婚等形式。也有一部分人操办婚事追求奢侈,铺张浪费。有的索要高额聘礼,不堪重负。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