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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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117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风俗
分类号: K892.442
页数: 8
页码: 1039-1046
摘要: 内容包括:汉族风俗、裕固族风俗、回族风俗。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风俗

内容

第二章风 俗
  第一节汉族风俗
  一、 家庭。原先家庭规模较大,讲究“四世”、“五世”同堂,小家庭也在7 口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家庭规模缩小,据1990年第4次人口普查,由夫妻及其子女组成的2代户为多数,占72.98%, 3代户占16.25%,4代户与单身户占5. 6%, 1对夫妇户占5.17%。4至6人户为多数,占55.13%, 1至3人户占40.18%, 7至9人户占4.53%, 10人以上户占0.16%。1980年以来,在城乡开展五好家庭(1.爱国家、爱集体,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处理好;2.学文化、学科学,勇于改革,完成本职工作好;3.实行计划生育,教育子女,遵纪守法好;4.讲文明,讲科学,建立新的生活习惯好;5.尊老爱幼,民主和睦,邻里团结互助好)活动,使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礼貌待人,讲究文明,逐步形成风气。到1993年,共评出五好家庭39922户,占总户数79694户的50. 09%。1993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1180元,比1985年增加1. 2倍。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收入1764元,比1985年增加1.3倍。职工平均工资3056元,比1985年增加1.6倍。吃、穿、住、用水平普遍提高。
  二、 婚姻。旧社会,由于封建包办买卖婚姻制度的束缚,男女婚姻没有自由,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定终身。大夫小妻、小夫大妻、一夫多妻均能合法存在,婚后感情不合,寻短见者屡见不鲜。成婚一般还须经过提亲、定亲、过礼、结婚等繁琐程序。
  提亲。由男方考虑与女方门当户对,辈份相当,托媒人到女方家中提亲。若女方父母应允,便提供女儿生肖诞辰。男方以男女年庚,请术士推合。无忌讳时再经媒人来往撮合,即可“许亲”。
  定亲。择吉日,由媒人领男方,带礼品、首饰,到女方家订亲。富豪人家须带手镯、金耳环、戒指、绸缎、布匹、银等财礼。确认婚姻关系。
  过礼。临近婚期,男家再备酒、肉、币、帛、服饰及胭脂、木梳、篦子、镜子等送往女方家中。在女方父母基本满意的基础上,根据男女年庚择“利月”,确定娶亲日期。男方随之作结婚准备。
  结婚。结婚前10日,男方请媒人带礼品到女方家商酌会客事宜,双方议定后由男方送去请帖。至娶亲日,婿必亲迎。富者彩轿鼓吹俱备。贫者以车、马相迎。男家请女宾赴女家“娶亲”,女家请数人随车、马赴男家“送亲”。娶亲车、马行至男家门首,举酒鸣炮,互相问好,曰“迎亲”。新娘下轿后,亲友手捧五谷、制钱等播撒新人,以除晦气,称“打煞”。随后新郎、新娘入庭院拜天地,入洞房。女方父母以衣服、鞋袜等针工嫁妆摆于男家桌面,叫“摆桌”。男家设酒席,款待亲朋,叫“会亲”。晚上男家亲朋“闹洞房”,多为青年人。次日清早新娘拜见公婆,赠以针工。并引导拜见全家长幼,曰“分大小”。婚后3日,新人双赴岳母家,称“回门”。
  旧时,有童养媳之陋习,成年后行“圆房”。寡妇改嫁不举行礼仪,且在下午迎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实行婚姻自主,自由恋爱,婚事新办。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确定婚姻关系。多数青年自由择偶。若素不相识者,经介绍人牵线,男女双方基本同意后,男方到女方家“相亲”。然后再经一段时间相互了解,建立爱情,确立婚姻关系。订婚习俗有的仍有保留。嫁娶习俗已经简化。娶亲用汽车。出现了集体婚礼、新婚舞会、旅行结婚等形式。也有一部分人操办婚事追求奢侈,铺张浪费。有的索要高额聘礼,不堪重负。
  三、 服饰。民国时期,农民多穿土布或毛褐。夏季男服多为对襟,女服为大襟,穿大裆裤。冬季,男着对襟棉袄,女着大襟棉袄,穿棉裤。男子外出干活,多穿羊皮袄,富者穿搭面子皮袄。城镇居民、职员、富商多为洋布长衫,有的着丝绸、呢料长衫。新中国建立后,服饰不断变化,衣料由土布、卡叽变为化纤、棉毛混纺和毛织品,服装制做由手工变为机械,样式增多,有军便服、中山服、西服、夹克、牛仔服、裙装、各种针织外套等。
  四、 饮食。喜面食,以小麦面粉为主,兼食杂粮。面食做工讲究,花样繁多,有碱面、拉条、揪片、杏壳篓、搓鱼、泡仗、麻什、蒸馍馍、蒸月饼、包子、饺子、油饼、麻花、烫面烙饼、烧壳子等。风味小吃有酿皮子、凉粉、面筋、米糕。喜食“手抓羊肉”。饭菜盐淡,喜酸、辣。食油以胡麻油为主。饮食习惯,一日三餐,过去一般人家早吃小米饭,午吃汤面条,晚吃粥或蒸馍。现在农民家一般早吃粥和白面馍,午吃长面、拉面,多有炒菜,晚吃汤面。城市居民一日三餐花样更多。每逢节日或家中有重大事情,多有邀请亲朋相会的习惯。长辈、年老者或社会地位较高者为首席。酒席,过去一般以菜数定名,如“四碟八碗席”、“十全席”。近年,以头道菜名定名,如鸡肘席、海参席。主人在上头道菜时敬酒。每上一道菜,由坐首席者招乎后方可随便食用。解放前,逢丧葬、敬佛,多有烹调素席的习惯。盛饭以满碗为诚意。喝酒以白酒为主,喜猜拳豪饮。近年,喝啤酒、汽酒、甜酒者增多。
  五、 居住。新中国建立前,居住多有较浓的防范色彩。集中居住的筑有村堡,分散居住的设有屯庄。村堡城头有垛口炮眼,庄墙备卵石、滚木。庄内盖四合院,分上房(堂屋)、下房(倒座)和东西厢房。房屋为土木结构,均不盖瓦,上覆草泥。富户盖木框架房屋,贫者多为简易房。院门向南者居多。院口门窗处搭天棚。四合院前为庄院,内盖牲畜棚、圈。居室内陈设简单,睡土炕,炕上置炕桌,一家人坐在炕上吃饭或聊天。冬季在炕上置火盆,烧柴、炭或煤块取暖。富户盛衣服用针线柜或箱子,箱子架于炕头床桌之上,竖柜上放零碎杂物,下盛粮食。另有集桌、帐桌、方桌等。贫者盘土台为桌。
  新中国建立后,住房和家具用器发生明显变化,农村以村组统一规划,统一建房。一户一院,分“丁字型”、“半工字型”等,以土木结构居多,有的为砖木结构,城郊已有砖混住宅楼。一般房屋宽敞,住房向阳。年轻人多改为睡床,用煤炉取暖。室内家具不断更新,沙发、席梦思床、组合式家具、收录机、电视机、洗衣机、电风扇等已逐渐普及。牧畜圈、棚设在后院。城市住房由土木结构平房到砖木结构平房,正向砖混楼房普及。
  六、 节日。传统节日较大的有春节、端阳节、中秋节。
  春节。农历正月初一为春节,俗称“过年”,为民间最隆重的节日。节前,各家打扫卫生,拆洗衣被,缝制新衣,洗澡理发,杀猪宰羊,购置年货,准备食肴。张贴春联、门神、剪窗花、挂年画,张灯结彩。农历腊月的最后一天,称为“除夕”,下午合家吃臊子长面,入夜,放迎神炮,燃昼夜香,祭祖祀神,“打醋炭”(将烧红的炭火放进醋内,意在驱除屋里院内秽气)。长者给晚辈散钱,谓之“压岁钱”。晚辈给长辈叩头问安。大人们多准备正月初一的早餐——包饺子。燃放鞭炮,全家彻夜不眠,谓之“熬年”或“守岁黎明前,合家吃饺子,取“岁昔团圆”之意,拂晓,更换新衣,向亲戚邻里拜年问好。从正月初二起,访友走亲,相互“拜年”。旧时,初五以前,妇女不得出门拜访邻里。从初一开始,打扫屋内尘土堆于门后,至初五,拂晓送往户外,有扫除穷困之意。正月初五,农户将牲畜结彩赶到地头,烧香放爆竹,谓之“出行”。正月初七,城乡开始闹社火,直至正月十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春节放假三至五天,节前搞卫生,进行拥军优属活动,开展体育比赛,举办新春茶话会、团拜会等。节日期间,组织社火、灯展、文艺演出等。
  端阳节。农历五月初五为端阳节,传说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之日。各家扫庭院,燃艾香,佩“香包”,蒸米糕,包粽子,炸油饼。在院门插柳,屋内插沙枣花,饮雄黄酒,以辟邪除疾。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为中秋节。各家备月饼、瓜果,是夜,摆设桌案,陈瓜果(西瓜切为月牙状)、月饼于庭院明月下,合家团聚赏月。
  此外,还有一些节日,如元宵节等。
  元宵节。农历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也叫观灯节。多数人家门悬花灯,燃放鞭炮。旧时吃包子,80年代后吃元宵。社火进入高潮,在城乡演出。夜晚,居民竞点花灯蔚为壮观。乡下人也进城看社火,观花灯。
  惊蛰。各家吃油煎鸡蛋,并给耕牛灌鸡蛋、清油、大黄(中药),称“清肺”。
  清明。称“鬼节”,各户上坟祭奠故亲。还有农历七月十五,称“中元节”,为祭祖日。农历十月初一,称“寒食节”上坟焚纸“送寒衣”。50年代以来,清明作为祭奠先烈的传统节日,组织广大青少年扫祭烈士陵墓,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四月八。农历四月初八是佛诞日,文殊山等处寺庙举办大型庙会,男女到寺庙进香游览。
  六月六。农历六月初六,气温最高。拂晓,妇女结伴到田间散步、拔薄荷等药材,谓之“拌露水”。有腰腿痛者,中午太阳灼热之时,到黄沙滩喝乌鸡汤、饮黄酒后,用沙埋腰腿,(头部遮荫,以免中署),在烈日下曝晒,有一定效果。
  冬至。为一年最寒冷季节。有的人家吃“杏壳篓”饭,有的吃“麻什子”或臊子面。所食饭中均有肉,谓之“荤冬节”。
  腊八。农历十二月初八为腊八节。各户多食用各种豆子及其他杂粮做成的“腊八粥气农户撒献冰块、食粥于田间,以祈丰年。这天食物皆为素食,谓之“素腊八”。祭灶。农历十二月二十三日,旧称为送灶神回天宫的日子。为让灶神“上天言好事”,百姓给灶神(画像)供奉灶糖、“灶干粮”。晚上,拿下一块糖糊住灶神爷的嘴巴,祈求他“回官降吉祥”。
  建国后,新节日有元旦、“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植树节(3月12日)、“五一”国际劳动节、“五四”中国青年节、“六一”国际儿童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教师节(9月10日)、“十一”国庆节。举行集会、文艺演出等各种纪念活动。
  七。 丧葬。旧时人死后多殓棺入土,唯年满15岁以上的未婚女子须火葬。人去世后,子女哀嚎户外,在门前烧纸,谓“指路”。后将死讯告知亲友,谓“报丧”。报丧一般由亲友一人带领孝子前往。孝子头戴孝帽,手持丧棒,每至亲友家门,跪于门外一侧,由带领者进门告知。孝服有长、短之别。长孝前可掩面,后垂至足。短孝前不掩面,后不下颈。凡子女(包括侄子女、已嫁女)为父戴白布长孝,孙为祖父戴蓝布长孝,为同辈则戴白布短孝。死者遗体待母舅、娘家人检视后放置棺木叫“入殓”。棺木用柏木、松木或杨木制做。殡葬前,设灵堂,孝子、孝女轮侍灵侧,谓“守灵”。亲友来吊,孝子跪迎跪送。丧礼为盘馍,称“供养”,取“供奉侍养”之意。已嫁女宰鸡奉祀,称“祭祀”。一般灵柩停放3天。出殡日,丧家以烩菜和盘馍相酬来客。亲友齐至后,举行丧仪,致祭文。然后打开棺木,亲友瞻仰遗容,再将衣服、食品放入,盖棺钉牢。出殡由8人抬棺,长子抬头,其他子女和亲属相送,到坟地安葬。沿途扔撒纸钱。一般夫妻先后同穴合葬。陪葬品有瓶、盆、碗、筷等。葬后3日晚,孝子孝女带纸钱、食品到坟地祭祀,谓“复三”。此后每7天烧纸祭祀1次,至49天释孝。百日还须祭坟,周年设祭进行追念。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提倡移风易俗,丧事从简,用开追悼会,戴黑纱、白花以及花圈等代替旧时葬俗。60年代后期城市开始推行火葬。农村土葬仍较普遍。
  八。 喜庆。过去礼仪繁多,新中国成立后,常见的有:满月。孩子出生满一月之日,邀请亲友祝贺,亲友给小孩送衣服、食品、布料等,主人以好饭好酒招待。
  生日。小孩一周岁时,邀请亲友相会,亲友送礼物,主人做长面,祝贺“长命福贵”。以后,每年生日那天,家长给孩子做好的吃,以示庆贺。
  祝寿。60岁以上老人过生日,有的比较隆重,邀请亲友为之祝贺,亲友送寿桃(面做)、寿糕、衣料等。主人备酒席款待。
  盖新房或乔迁新居请亲友相会贺喜。
  九。风尚。旧时,民间敬神、跳神、看风水、择吉、算卦、相命、赌博等到处可见。建国后,随着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的深入,旧风尚逐步革除,尤其60年代通过学雷锋、80年代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见义勇为、舍已救人、助人为乐、拾金不昧、尊老爱幼等新风尚日益发扬光大。
  第二节裕固族风俗一、 家庭。多为父母与子女结成的两代人家庭,也有几代同堂的大家庭。家中妇女操持家务,从事放牧,捻毛线,织褐子;男子从事狩猎、割草等。解放后,这种分工有了变化,男子也从事放牧。在农区,男子多从事耕种。
  二、 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解放前分为包办和戴头两种。解放后,废除了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青年男女获得婚姻自由的权利,可以同其他民族通婚,同户族、不同辈份的不能通婚。婚姻一般要经过定婚、送亲、打尖、猜情、婚礼等过程。解放后,这些过程多已简化。
  三、 服饰。裕固族男女均穿高领长袍;男子系红、蓝腰带,戴圆筒平顶镶缎边的毡帽或礼帽,穿高腰皮靴,腰带上挂有腰刀、火镰、火石、小佛像、酒壶、鼻烟壶或旱烟袋;妇女外套坎肩,束红、紫、棕色腰带,腰带两端垂于腰后两侧,腰带左侧还系几条各色手帕,衣领和袖口上绣有色彩鲜艳的花边,头戴喇叭形红缨帽,帽沿上有两条黑色丝条边,后沿微翘,前沿平伸,帽顶上缀有红线穗子,有的还饰有各种花纹。未婚少女梳五条或七条发辫,并在宽沿圆筒平顶帽上加一圈红色珠穗。已婚妇女佩戴长带形头面,头发梳成三条大辫,一条垂于背后,两条垂于胸前,头面也分为三条系于发辫上,每条又分三段,用金属环连接起来,上面镶有银牌、珊瑚、玛瑙、彩珠、贝壳等饰品,构成美丽的图案。现在这些服饰已不多见,只在节日、喜庆的日子才能见到。平日穿制服的人比较多。
  四,饮食。解放前,富户才能吃到白面、大米、肉食。解放后,这些食品已成为家常便饭。节日有油炸果子、手抓羊肉、饺子等。一般不吃驴、骡、马、鱼等尖嘴圆蹄动物之肉。裕固族热情好客,用丰盛的手抓羊肉、青稞酒等款待客人。五、 用具。解放前,一般牧民家庭只有铁锅、木碗、木勺、木盆和羊皮袋等用品,富户有讲究的马鞍、缰绳、灶具等。解放后,用具增多,炕上有毡、毯、褥、被,屋内有桌、凳、箱、柜、铁锅、铝锅、高压锅、瓷碗、玻璃茶杯、保温杯、暖水瓶等。
  六、 节日。裕固族的节日主要有春节,祭“点格尔罕”,节前也有祭祖守岁的,节日要做酥油花,互送礼品,以示祝贺。还有一些宗教节日。
  七、 丧葬。黄泥堡裕固族,实行土葬,仪式同汉族相似。
  八、 风尚。裕固族十分尊重老人,遇有婚礼,必须有老人主持,每逢喜庆节日聚餐和待客,必须把老人让在上座。有良好的勤劳俭仆、耿直诚实、热心公益劳动,尊老爱幼等道德观念。
  第三节回族风俗一、 婚姻。解放前,名义上由男女双方决定,但仍受“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封建礼教的束缚,包办婚姻到处可见。一般须经过提亲、订婚、结婚等程序。解放后,婚俗已有较大变化,实行自由恋爱婚事新办。
  二、 服饰。回族的服饰与汉族基本相同。所不同者,老年男性喜穿黑色或灰色长衫,老年妇女多穿宽大至膝的长衫。男戴号帽,女戴盖头。现在,城镇妇女,平时多改戴白帽。男戴黑、白平顶圆帽。
  三、 饮食。回族的饮食比较丰富,各种风味小吃,颇具特色。忌食似鹰嘴而食肉的禽类,但食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畜类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皆可食,反之则不食。水产唯有鰓、有鳍、有剌的鱼类可食。不食自死之物,不食妄杀之物,不食动物之血,不食猪肉。严禁饮酒。
  四、 饮茶。饮茶是回族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论平时或节日,凡登门者,都要沏茶相待。以“三泡台”盖碗茶较为普遍。
  五、 节日。回族节日主要有“开斋节”,在伊斯兰教历的10月1日;“古尔帮节”,在伊斯兰教历的12月10日。每逢这两个节日,各户大小都着新衣,信教群众还要聚集在清真寺举行礼拜,尔后互道“色兰”,以示庆贺。各家都要炸油香、油果,并宰牛、羊、鸡、鸭等,互相赠送。
  六、 葬礼。回族实行土葬。人殁后,亲属即冥其目,合其嘴,顺其手足,置尸体于木床上,由亲属守候。即将病故在医院者,在未停止呼吸前抬回家中。亡人在家一般停留3日即埋葬。其家3日内不动烟火,由亲邻供食。吊唁者,一般赠送钱、米、面和香,以助埋葬,忌送花圈。坟墓内不置任何东西,也不用砖石、木料砌筑,土质不好、有水的地方,可用料加固,但尸体必须着地,并按头北足南面向西的方位,安放在坟穴底部向西面掘成的偏穴内。葬前要用净水洗濯(大小净),洗后用白布三丈二尺裹之。由阿旬率送葬者在死者前面站“者那则”(殡礼),做“都哇”(祈祷)。事毕送葬。葬后,在坟地由阿匐念《古兰经》一段。送葬前后亡人家中要给参加送葬的人散钱施舍,富者施舍多,贫者量力而行。妇女不送殡,不去坟地。亲属要在亡人殁后7日、40日、百日、周年、3年及其生殁之辰,请阿旬念经悼念。
  七、风尚。讲究清洁卫生,家中经常打扫得干干净净,设有吊桶和洗澡的地方,每逢“主麻日”(即星期五)要洗一次大净(全身及头),每天要洗几次小净(漱口、鼻、洗手、脸、脚等)。喜欢种花栽树,在院落中种植各种果树和葡萄等。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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