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妇幼保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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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100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妇幼保健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
页码: 983-984
摘要: 介绍酒泉妇女保健与婴幼儿保健情况。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妇幼保健

内容

第四节妇幼保健
  一、 妇女保健
  建国前无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分娩采取蹲、跪、卧式,炕上铺沙,老娘婆接生。脐带的处理用未经消毒的器具,用狗毛、棉线绳结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极高,成为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对胎盘滞留的产妇,采用揪头发、灌童尿,甚至将产妇头发吊在梁上,使分娩成为孕妇生死的一道关口 。1945年,县卫生院有1名助产士,在城内开始新法接生。建国后于1953年3月成立了接生站,配备3名助产士负责管理,宣传推行新法接生。1953年6月,全县接生站发展到10个,并成立了县妇幼保健站,开始妇女病防治工作,重点是对子宫脱垂症状及防治方法的宣传。到1956年,共培训接生员580人,新法接生率由1951年的15%,提高到51%。1958年,全县建立产院136个,设产床252张,培训助产员325人,各公社卫生院相继配备了妇产科医生、助产士。1961年在东洞小庙村进行了妇女病调查试点,1974年地、县妇幼保健站与北京医疗队联合组成妇女病普查小组,对银达乡大队已婚妇女进行了普查,实查253人,发病114人,发病率45. 1%。1981年,在全县进行了妇女“两病”普查防治工作,并在怀茂、三墩、银达3个公社进行了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1982年,对城镇工厂、机关、学校、街道居民等123个单位的已婚妇女进行了以宫颈癌为重点的妇女病查治工作。
  二、 婴幼儿保健
  酒泉市托幼工作始于1953年, 1958年农村公社、大队、普遍建立托儿所、幼儿园,但无正常的幼儿体检制度和设施。1980年,对县幼儿园439名儿童进行了全面的体格检查,发育良好的占83%,发病者198人,占45%。1985年以来,对托儿所、幼儿园进行了一年两次的入托(园)前的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儿童生活管理、传染病隔离、防疫、计划免疫及饮食卫生检测等制度。并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城乡7岁以下的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儿童常见病、死因回顾调查,为儿童保健提供了科学依据。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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