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篇 医药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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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993
颗粒名称: 第四十篇 医药卫生
分类号: R199.2
页数: 20
页码: 974-993
摘要: 内容包括:机构、卫生防疫、医疗、医药。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医药卫生

内容

第四十篇医药卫生
  第一章机 构
  第一节管理机构
  建国初,卫生行政由酒泉县人民政府秘书科兼管。1954年12月正式设立卫生科。1959年酒泉、金塔两县合并后设酒泉市卫生局。1962年元月酒泉、金塔分设后为县级市卫生局。5月,文教、卫生合为文教卫生局。 1968年4月,撤销文教卫生局,在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文卫组。1971年2月恢复文教卫生局建置。1972年10月,文教卫生分设,成立了卫生局。1986年元月,改为酒泉市卫生局,下设人秘股、医政股、药政股,有职工10人。
  第二节业务机构酒泉市人民医院 为市属综合医院。1951年6月建成开诊,时为酒泉县人民卫生院,院址在西大街64号,有职工13人,病床5张,日门诊量约100人次。1956年设中医部,吸收27名中医药人员进院工作。1957年元月更名为酒泉国人民医院。1959年元月改称酒泉市医院二部。1962年恢复酒泉县人民医院。1969年.地、县医院合并,称酒泉县人民医院二部。1971年4月地、县医院分设,恢复酒泉县人民医院称谓。1985年10月,住院部大楼落成启用,设病床200张。1986年元月更名为酒泉市人民医院,设门诊部、住院部各1处,占地3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227平方米,平均日门诊量620人(次),年住院总数在3100人(次)以上。1989年,院内设16个科室,有职工234人,其中医护人员183人,其中有中、高级技术人员162人。
  酒泉市卫生防疫站1956年11月筹建,为酒泉县卫生防疫站,位于南大街45号,有工作人员5名,房屋20间。1963年10月并入酒泉地区卫生防疫站,1972年元月恢复酒泉县卫生防疫站。1989年有防疫、卫生、地方病、防痨、卫生宣教、检验及行政办公室等7个科室,职工增加到39人。
  酒泉市妇幼保健站 成立于1953年9月,位于西大街64号,设产床3张、儿床8张、检查床1张、待产床1张、难产箱1套,有助产士及其他工作人员8名。1959年9月改为酒泉市妇幼保健所。1962年4月并入市医院。1974年5月恢复酒泉县妇幼保健站,与卫生防疫站合署办公。1981年7月,妇幼保健站正式分设。1989年,职工发展到20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7人。
  酒泉市中医院1986年10月建成开诊,位于北大街43号,建筑面积1846平方米,时有职工50人,1989年职工增加到69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6人,内设中医科、中西医科、药剂科、财务总务科、办公室等5个科室,设病床40张。
  酒泉地区人民医院 位于西大街72号,其前身为酒泉县卫生院(成立于民国29年),原址现市医院门诊部处,1950年10月为酒泉专区卫生院,1951年10月改称酒泉专区医院,设内、外、妇、眼科和放射、检验、药剂7个科室,职工50人,设病床24张。开展阑尾、疝气及古典式剖腹产等手术。日门诊量300人(次)左右。1953年修建了门诊楼,扩建了病房、手术室,配备了 30毫安、15毫安X光机各1台,增设小儿科、理疗科和院办公室、人事科、总务科,病床增加到50张,日门诊量500人(次)。1955年4月设中医门诊部。1957年10月迁入现址,1959年元月更名为酒泉市医院一部,1969年地、县医院合并为酒泉县医院一部,1971年4月地、县医院分设、恢复酒泉专区人民医院。1977年、1980年住院部大楼、门诊大楼先后建成投入使用。1989年,院内设呼吸、消化内科、心肾内科、老年病科、普通外科、泌尿科、肿瘤、胸外科、骨科、妇科、小儿科、中医科、五官科、口腔科、传染科、手术室、急诊室、门诊部、保健科等16个临床科室,以及功能科、放射科、检验科等3个医技科室,设病床452张,有职工487人,其中医护人员378人,年住院总人数8953人(次),年门诊量24. 8万人(次)。
  酒泉地区卫生防疫站 筹建于1962年,位于西大街64号,有房屋16间,占地216平方米,职工10人。1963年3月撤销,人员并入市医院一部,内设防疫科。同年10月恢复酒泉地区卫生防疫站。1964年迁入东大街86号(现址),职工发展到42人。1968年再次撤销地区卫生防疫站,仅保留25人的地方病工作队。1970年重新恢复,1983年经中共酒泉地委批准为县级站。1989年,职工增加到79人,设卫生、化验、地方病、药检、总务、办公室等6个科室。
  酒泉地区妇幼保健站1981年成立,附设在地区卫生防疫站,有职工16人,分政工、财务、妇保、儿保4个组。1983年省卫生厅拨款6万元在南市街修建了 250平方米的办公楼,1984年迁入新址。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二十五医院1966年9月建院,10月开始接治病人,占地面积78124平方米,建筑面积2731平方米,设病床500张,有医务技术人员296人,是一所分科制的综合性医院。1969年改为分所制,全院分5个所、11个连,1970年病床缩减为300张,分3个所、6个病室。1979年5月,又改为分科制,1982年10月病床缩编为200张,有工作人员216人。
  玉门石油管理局酒泉疗养院1955年5月建立,占地面积1334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有职工55人。文化大革命中改为玉门石油管理局职工医院附属医院,1979年恢复原称。1989年,建筑面积增加到23628平方米,有职工116人,其中医务人员45人、设病床200张,内设医务室、一、二、三疗区、门诊部、药房、化验室、放射科等科室。
  清水中心卫生院1952年6月建立,时为河东区卫生所,有职工5人,属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1958年转为集体所有制,1962年6月恢复全民所有制性质。1966年改名为红光地区卫生院,同年财政拨款1.4万元修建房舍450平方米,从县医院调出6名医务人员补充到卫生院,职工增加到12人。1971年复名清水地区卫生院,并增设X光室和病床。1973年改称清水中心卫生院。1974年6月至1978年5月曾有4批北京医疗队在清水工作。1976至1985年通过市财政拨款和自筹资金,先后对卫生院进行了翻修扩建,添置医疗器械。主要设备有30毫安X光机、显微镜、电冰箱、干燥箱、万能手术床、电动吸引器、离心器、救护车等。1989年.有职工17人,内设西医诊断室、治疗室、X光室、化验室、手术室、妇产室、中西药房等,设病床20张。
  总寨中心卫生院1952年建立,初为总寨卫生所,有职工4人,借用民房4间开展工作,属全民所有制。1958年9月改为集体所有制,新建房舍18间、150平方米,职工增加到10人。1962年6月仍恢复为全民所有制性质,并改名为总寨地区卫生院。1966年改为胜利地区卫生院,县医院调出4名医护人员到该院工作,设病床20张。1970年6月,北京下放一批卫生技术人员充实到卫生院,卫生院遂改名为酒泉县第二人民医院,职工达到31人。同时,新修手术室、化验室、X光室和其他房屋60多间、800多平方米,1974年6月至1978年5月,北京医疗队在此地区工作。1980年7月,撤销酒泉县第二人民医院,恢复总寨中心卫生院,1982年重建新院址,建筑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1989年,设有中西医诊室、妇产室、X光室、化验室、手术室、心电图室、五官科诊疗室等,有病床25张、职工21人。
  金佛寺中心卫生院1952年9月成立,时称金佛寺卫生所,属全民所有制医疗卫生机构,有职工3人,借区政府房屋8间开展工作。1958年9月改为金佛寺公社卫生所,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62年6月改称金佛寺地区卫生院,恢复全民所有制性质。1966年以后,先后对卫生院进行扩建,1970年北京市19名医务人员调入金佛寺卫生院工作,院内职工增加到32人,其名称改为酒泉县第三人民医院,1980年7月恢复金佛寺中心卫生院,1983年修建门诊楼(2层)1座,设诊断室、妇产室、X光室、化验室、心电图室、中西药房和防疫、妇幼办公室,设病床30张。1989年有职工16人,设病床25张。
  银达乡中心卫生院1951年11月建立河北区卫生所,1954年修建了门诊部、住院部及职工宿舍共21间。1955年改为拐坝桥卫生所,1958年9月改为永丰公社卫生所,工作人员增加到6人。1962年改为银达乡地区卫生院,1965年进行了扩建,并在杨洪大队附设门诊部。1975年更名为银达乡中心卫生院,并新建门诊部1处,1974年6月至1978年5月曾有4批北京医疗队在该地区工作。1985年职工发展到12人,建筑面积725平方米,设内科、儿科、妇科、中医科、手术室、X光室、药房、化验室、注射室、防保组等科室。1989年有职工14人,设病床12张。
  临水中心卫生院1952年3月设临水堡卫生所,借用民房6间;职工5人。1955年省拨款5000元在临水堡南街新建卫生所,建筑面积164平方米。1958年8月将公社兽医站并入,改名为临水公社农村医院,1960年撤销,恢复临水堡卫生所,1962年改为临水地区卫生院。1968和1969年先后修建门诊部、手术室、中药房。1971年改名为临水中心卫生院。1985年6月将卫生院迁至乡政府处,建筑面积970平方米,设中西医诊断室、X光室、化验室、 心电图室、手术室、针炙理疗室、妇产室、中西药房等。1989年有职工13人, 设病床15张。
  1989年全市各乡(镇)卫生院情况统计表 单位:张、人卫生院名称 成立时间 床 位 职 工城关镇 卫生院 1956 年 12 22西峰乡卫生院 1964 年 4 5果园乡卫生院 1957 年 4 10银达乡中心卫生院 1951 年 12 14怀茂乡卫生院 1962 年 8 10泉湖乡卫生院 1961 年 10铧尖乡卫生院 1961 年 7 8三墩乡卫生院 1955 年 8 7临水乡中心卫生院 1952 年 15 13黄泥堡乡卫生院 1982 年 2西洞镇卫生院 1955 年 3 7总 寨中心 卫生院 1952 年 25 21上坝乡卫生院 1955 年 12 10东洞乡卫生院 1956 年 6 6红山乡卫生院 1961 年 6 7金佛寺中心卫生院 1952 年 25 16丰乐乡卫生院 1958 年 8 7清 水中心 卫生院 1952 年 20 9屯升乡卫生院 1959 年 10 5下河清乡卫生院 1962 年 8 7部分年份卫生技术人员数 单位:人年度 总计 中医 西医师 护师 西医士 护士 其他1949 年 4 4 1957 年 345 147 23 55 72 481964 年 443 85 76 103 55 1241975 年 597 70 86 131 68 2421980 年 861 82 180 186 141 2721985 年 990 103 211 13 222 154 2871987 年 1148 154 196 11 190 158 4391989 年 1507 166 368 112 154 211 495注:1.表内数字不包括驻军医院人数。
  2.中医包括中医(药)师、士;西医师包括西药师;西医士包括西药士。第二章卫生防疫第一节爱国卫生1952年开展了以“除'四害,、讲卫生、移风易俗、改造国家''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当年全县改良水井1040眼,水井加盖1880 口,改良厕所1678个,清除垃圾1. 9万吨,灭蝇69. 3万只,灭鼠18万多只,同时清灭蚊子、跳蚤、虱子等。
  1958年提出“书记挂帅,全党动员,干部带头,全民动手”的号召,开展了消灭麻雀运动,共消灭麻雀244万多只,灭蝇7677公斤,灭鼠103万只。1961年,组织医疗队深入农村、工矿、水利工地防病除害。1974年,开展了以“两管”(管水、管粪)、“五改”(改水、改厕、改圈、改炉灶、改善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在北京医疗队的指导下,全县农村改造过滤井式涝池284个,自来水式涝池21个,改建手压井850眼,改建厕所6800个。城镇于1979年建成了排水站,打深水井,修筑水塔,铺设管道,实行三井联网供水,大部分居民用上自来水。1983年爱国卫生运动紧密结合“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重点治理“脏、乱、差”,城乡划分卫生责任区,实行门前“三包”(包卫生、包植树、包秩序),同时发动机关、学校、部队大搞卫生五次,出动汽车1172辆(次),推土机16台(次),拖拉机234台(次),参加人员达98229人(次),平整街道11条,清除污泥2317立方米,清运垃圾19081汽车,清除“三堆”(粪堆、土堆、垃圾堆)8796处。1988年,全市开展了一次统一灭鼠活动,共培训灭鼠员及投药员3032人,印发宣传资料9000份,加工灭鼠毒饵6万公斤。灭鼠后,城乡鼠密度由55. 7%下降为20. 3%。1989年再次进行了统一灭鼠,使鼠密度下降为14. 2%。第二节水源监测与改良1960年,市卫生局和省卫生防疫站联合对酒泉市农村水质及卫生状况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东洞公社31个较大型涝池中有围墙的17个,且破烂不堪,全部人畜共饮。在距涝池50米以内污染源有厕所9个、牲畜棚10个、粪堆9个。对15个涝池进行了水质卫生调查,平均硬度为0.017mg/升,亚硝酸盐氮平均为0. 235mg/升,氨氮平均为0. 1165mg/升,氯化物平均为48mg/升,硫酸盐平均为315. 9mg/升,细菌总数平均81466个/mL。
  1972年进行了水质卫生普查,初步查清了水源水质卫生状况,编印较完整的水质卫生档案资料。1983年对全县9538个生活饮用水源系统地进行了卫生调查,调查表明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状况有了明显好转,92.3%的水源达到了人畜分饮,近7万人饮用自来水。1983年以后,改水工作纳入了地方病防治工作规划,到1985年,农村改良水源243个,其中自来水源167个;水窖395个,农村53.3%的人口已饮用卫生水,1987至1989年,农村打饮水井12眼,建水塔16座,埋设输水管道217. 7公里,解决了 4072户、18787人的饮水问题。
  第三节公共卫生一、食品卫生50年代,食品卫生工作只进行一般性的卫生监督,主要监督检查饮食行业及个体摊贩的“三防一消”(防尘、防鼠、防蝇及餐具消毒)设施及个人卫生。
  60年代,在贯彻国家卫生部、商业部《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卫生“五四”制》中,卫生防疫站设食品卫生组,配备专业人员负责食品卫生检验工作,培训食品卫生工作人员和肉类食品卫生检验员,使食品卫生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1983年7月酒泉县《食品卫生法》执行领导小组及仲裁委员会成立,配备食品卫生监督员8名,履行对食品卫生法的监督职能。 1984至1985年对297个食品经营单位、2872人进行了检查验收,共查出肝炎、结核病患者24人,均调离接触食品的工作岗位;表彰奖励16个先进单位,依法处理违法事件198起,取缔和销毁变质食品9起,共2万余斤。从1984年开始,采取定期送检和随时抽查的方法,对市场出售的各种食品进行检验,1984年抽检各类食品657份,合格率为50. 9%为最低,1989年抽检各类食品327份,合格率为88. 3%,为最高,1986至1989年共销毁各种假冒、伪劣、霉变、过期食品,价值16万元。
  二、 工业卫生1966年,国务院《关于防止厂矿企业中的尘危害的决定》颁布后,防疫站协同劳动部门进行了工业卫生摸底调查,建立了工业卫生档案,据调查,现有工业生产中职业性毒害有高温、粉尘、短波辐射、铅、苯、锰、镉、硫化氢、乙块、二氧化硫、二氧化碳、一氧化碳及噪音等32种有害因素,其中影响较大的有接触粉尘者639人,煤尘1400人,高温作业共639人。防治措施:各厂都成立了安全卫生委员会,车间设立安全卫生员,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展安全生产评比竞赛活动,加强对工人的安全卫生教育,在高温和粉尘生产中采用湿式作业降低粉尘密度,加强通风,设置隔热等措施,给工人发放劳动防护用品。1973年起,凡接触有害有毒物质的职工,供给保健食品(粮、肉、油),女工多的单位实行女工保护制度,在经期、孕期、哺乳期间实行“三调、三不调”(调干不调湿、调轻不调重、调近不调远)。
  三、 学校卫生1953年开始在中小学设置了卫生常识课,1956年“六一”儿童节检查了320名小学生的健康情况,发现沙眼119人,占37.2%,中耳炎8人,色盲1人,甲状腺肿大4人,营养不良7人,扁桃体肥大13人,心脏病1人。
  1960年、1964年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先后颁发了中小学生保护视力的有关通知和暂行办法,卫生防疫部门在学生中进行了视力卫生学调查,测定了教室光照度、采光面积,分析了近视发生的主要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改善照明条件,教育学生矫正读书写字中的不良习惯,推行眼保健操等措施,向学生宣讲眼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复查学生视力矫正情况。1980年对城镇的3所中学、9所小学的8337名学生进行了体质生长情况调查,对体重、身高、胸围三项体质发育的指标,进行了卫生学统计分析。1986年开始,坚持对中、小学生进行一年一次的体格检查。
  1989年,市内1所高等学校、5所中专、4所中学建立起医务室,第一、二幼儿园配备专职校医,其余学校均设保健教师。
  第四节妇幼保健一、 妇女保健建国前无妇幼保健机构,妇女分娩采取蹲、跪、卧式,炕上铺沙,老娘婆接生。脐带的处理用未经消毒的器具,用狗毛、棉线绳结扎,新生儿破伤风发生率极高,成为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对胎盘滞留的产妇,采用揪头发、灌童尿,甚至将产妇头发吊在梁上,使分娩成为孕妇生死的一道关口 。1945年,县卫生院有1名助产士,在城内开始新法接生。建国后于1953年3月成立了接生站,配备3名助产士负责管理,宣传推行新法接生。1953年6月,全县接生站发展到10个,并成立了县妇幼保健站,开始妇女病防治工作,重点是对子宫脱垂症状及防治方法的宣传。到1956年,共培训接生员580人,新法接生率由1951年的15%,提高到51%。1958年,全县建立产院136个,设产床252张,培训助产员325人,各公社卫生院相继配备了妇产科医生、助产士。1961年在东洞小庙村进行了妇女病调查试点,1974年地、县妇幼保健站与北京医疗队联合组成妇女病普查小组,对银达乡大队已婚妇女进行了普查,实查253人,发病114人,发病率45. 1%。1981年,在全县进行了妇女“两病”普查防治工作,并在怀茂、三墩、银达3个公社进行了围产期保健试点工作。1982年,对城镇工厂、机关、学校、街道居民等123个单位的已婚妇女进行了以宫颈癌为重点的妇女病查治工作。
  二、 婴幼儿保健酒泉市托幼工作始于1953年, 1958年农村公社、大队、普遍建立托儿所、幼儿园,但无正常的幼儿体检制度和设施。1980年,对县幼儿园439名儿童进行了全面的体格检查,发育良好的占83%,发病者198人,占45%。1985年以来,对托儿所、幼儿园进行了一年两次的入托(园)前的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儿童生活管理、传染病隔离、防疫、计划免疫及饮食卫生检测等制度。并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对城乡7岁以下的儿童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调查,并进行儿童常见病、死因回顾调查,为儿童保健提供了科学依据。
  第五节地方病防治酒泉市流行的地方病主要是地方性甲状腺肿、布鲁氏杆菌病及慢性氟中毒。其中以甲状腺肿发病最广、最严重。
  一、 地方性甲状腺肿地方性甲状腺肿是酒泉市历史上长期流行的一种地方病,群众称为“大脖子”、“嗦袋子”,中医称“瘦病”。民国37年(1948),县卫生院年报统计,全县甲状腺肿病患者5400人,占总人口的4%。1954年据临水、河东、河西、河北4个行政区的统计,有甲状腺肿患者2090人。
  60年代,商业部门调进海带供应居民食用,医疗单位向病区群众投服含碘食盐片,采用中药、针灸等方法治疗,效果甚微。
  1971年,制定了防治地方病工作规划,使用碘离子透入碘剂痛体注,柳叶膏外敷,“六八一”粉(即盐卤亦称盐根)及含碘食盐片口服等方法治疗。商业部门供应加碘食盐,效果比较显著。1974年,全县进行了第二次地方病普查工作,调查表明,各类水源、水质含碘量低是引起甲状腺肿的主要因素。
  1982年,县卫生局、商业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7个部门共同转发了《关于加强原盐市场管理的通知》,县卫生防疫站印发了《食盐加碘方法及贮存》的技术指导材料,同时加强了碘盐监测、市场销售和加工管理工作。从1979年7月开始,采用碘油注射及碘油胶囊口服等措施,到1985年,患病率由1972年的22%下降到4. 09%。
  二、 布鲁氏杆菌病布鲁氏杆菌病(简称“布病”),是一种人畜共患的传染病。酒泉市布病患者89%为隐性感染及亚临床型,证明在历史上为布病疫区。1966年春,对新城公社泥沟生产队发病的45人进行了流行病学调查,发现畜间亦有流行,经畜间检疫,检出病牛10头,病羊160只,占牲畜总数的31%。同期怀茂公社六分大队布病流行,全大队发病61人,占总人口 9%。疫情发生后,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拨专款、增设备,组织医务人员进入疫区,建立临时医院,隔离收治患者,控制了疫情发展。
  1967年4月,省派医疗队与地、县共组织起66人,用2个月时间,对全县19个公社、152个大队进行了普查。经查,只有10个大队无布病患者,各公社均设立临时病院,收治各型病人1589人,采用抗菌素、布氏菌苗、水解素进行了治疗。1971年又组织医务人员和兽医利用70天时间,采用布氏菌104m进行了人群气雾免疫,畜间用羊五号疫苗气雾免疫和猪二号疫苗免疫,免疫各类牲畜达到155605头(只)。到1976年,治疗布病患者4698人(次)o 1979年4月,对全县布病患者再次复查,共查出患者1012人,治愈774人,好转54人,未愈203人,占20%。1980年,省地方病办公室组织验收考核后,宣布酒泉县为布氏杆菌病基本控制县,已达防治规划指标。此后,防治工作即转入定点(三乡、三村、九组)监测,重点在畜间检疫、预防。
  三、地方性氟中毒酒泉是我国富氟环境化学地理带的一部分,是氟中毒流行病区之一,发病者主要表现为牙齿着色、缺损、关节强直、肢体变形甚至瘫痪。据1983年调查,高氟水(超标1. 0mg/L以上),多分布于沼泽地带的临水、泉湖、三墩、银达、怀茂等地,各种类型水源515个水样中,测定水氟超标者60个,受威胁群众4万多人。在11个乡、29个村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氟骨症患者132例,患病率为1.32%,初步判定属于地方性氟中毒。
  氟病区致病的主要原因是水氟含量过高,所以改水降氟是根治氟中毒的重要措施,根据调查,局部地区浅水层含氟量高,水质差,但在浅层高氟水的下部,常分布着与浅层水不同化学成份的中氟或低氟承压水,而且有约5米厚的隔离层。因此在氟病区打深井改水降氟,应以第三含水层,深度为80-110米,其水质好、水量大,而且稳定,含氟量为0. 5mg/L士符合我国水质卫生标准,是解决病区人民饮水的主要措施。水利、卫生部门采用打机井,修建降氟过滤水窖、修简易水塔集中供水等。到1989年底已完成38处改水工程,其中改井36处,改涝池2处,在重点病区用“蛇纹石”片(氟宁片)治疗氟骨症患者,收到了一定效果。第六节传染病防治一、 天花建国前,天花在酒泉曾有大流行,建国后,于1950年普遍接种牛痘,天花有少量发生,当年发生4例,死亡2例,1952年发生1例,死亡1例。1954年发生2例。1964年结合牛痘普种工作,在金佛寺公社调查天花患者106人,各年龄组均有病例,11岁以下4例。1980年全县停止牛痘接种,进入了对痘疹类疾患者加强监测工作的时期。
  二、 白喉建国前白喉曾在河西地区发生过4次大流行,死亡近万人,酒泉也是主要发病区。建国初期,白喉仍有发现,1953年发病52例,发病率为0.3‰。由于推行免费预防接种,免疫面广,白喉发病率逐年下降,1966年以后绝迹。
  三、 麻疹麻疹是常见的传染病,俗称“麸花子”,发病率高,易传播,死亡率虽不高,但易发生肺炎、脑炎等综合并症而造成死亡,多流行在冬春季节。据统计酒泉每隔五、六年流行一次。民间采用中草药预防,但不能控制发病和流行。自60年代使用麻疹活疫苗接种,发病明显减少。
  1979年推行计划免疫,麻疹疫苗普种率达到81%,1981至1985年又进行了两次大规模的麻疹普种,使发病率大幅度下降,到1985年,麻疹发病率为0.83‰。1986年开始患病率大幅度下降,1989年降为0.08‰。
  四、 百日咳百日咳因久咳不愈而得名,又称“鹭鸳咳”。久咳则眼充血、鼻翊、声嘶,常年发病,大都与麻疹合并流行。1956至1963年曾发生过5次流行,1963年尤为严重,发病1157人,发病率6.6%。,死亡20人。采用百日咳疫苗预防接种,可增强免疫力,保护易感儿。用氯霉素、链雾素及中药百部治疗,土方用大蒜、糖浆、鸡苦胆等均有疗效。1985年患病率为0.1‰,1989年降为0.01‰。五、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简称“流脑”),是一种常见的呼吸道传染病,多在四、五月间发病,呈局部流行,无规律,多见于儿童。1966年发病146人,死亡11人,1967年发病130人,死亡1人。1977年调查酒泉中学学生带菌率达40%,并发现了 A群菌型,呈上呼吸道感染症状,易被忽略误诊。“流脑”的预防,重点采取疫苗接种和隔离,每年在流行季节的高峰前期,采用杜米芬、黄莲素、磺胺等药物点鼻、投服预防。1983年开始采用流脑多糖A群菌苗注射,发病率逐年下降。1985年发病率占0.04‰,1989年降为0. 003‰。
  六、 流行性感冒简称“流感”,是流感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常引起暴发流行,具有来势猛、传播快的特点。1957年春季发生的大流行波及城乡,导致学校停课、工厂停工,文化娱乐场所停止活动。据记载,城关镇发病19267人,占城关镇总人口的36. 5%。1957年12月至1958年3月又发生一次小流行,1963年春,酒泉师范发生流感,迫使停课1周。流感的预防在于早发现、早隔离,流行季节可采用流感疫苗点鼻,还可采用中草药煎大锅汤服用。
  七、 斑疹伤寒建国初期人民生活贫困,卫生条件差,几乎每年都有发生。1960年发病人数195人,发病率1%。,1964年冬,银达乡余新村7队发病17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斑疹伤寒已基本控制,很少发生。
  八、 伤 寒俗称“汗病”、“窝子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生,高峰在夏、秋季。1965年10月在镜铁山红柳沟筑路工地发生副伤寒流行,发病50余人,死亡2人。1978年9月,酒泉地区金属回收公司基建工地上发生伤寒流行,23个民工有14人发病,其主要原因是个人卫生差,饮食不洁所致。建国以来每年都进行伤寒三联疫苗接种,但由于接种面小,接种率低,不能有效地杜绝伤寒病的发生。1981年有患者15人,患病率0.06‰,1989年降为0.007‰。九、病毒性肝炎病毒性肝炎是一种急性传染病,发病率高,病程长。1961年以来在局部地区流行,其预防重点是对传染源加强管理,对现症患者做好卫生宣传教育和消毒工作,在医疗单位中推行一人一针一管的注射制度,防止交叉感染。但患病率依然呈曲线状况,1981年1%。,1983年降为0.35‰,1984年又升为1. 1‰,1986 年又降为0. 28‰,1989 年又升至 1. 23‰。
  十、结核病结核病又称“痨病”,1977年9月全县进行了结核病普查,查出患者1240人,患病率为5. 6%。,1984和1985年,采用线索调查和采集痰标本的方法,在全县农村进行了第二次调查,采集痰标本4723人份,镜检阳性率为0.12%。两年共治疗病人295人。1984年全县实行了结核病报告制度,新生儿卡介苗也开始推行。
  十一、痢疾痢疾常年发病,多流行在夏、秋季,发病率高,流行面广。酒泉市发病最严重的1974年,共发病7364例,发病率29.63‰,清水镇清水大队一、二队因暴雨冲刷粪便污染了涝池水,引起暴发流行,发病660例,发病率为72. 9%。1975年发病6322例,发病率25. 01‰,死亡6人。
  50年代曾使用痢疾噬菌体预防痢疾,但由于方法繁琐,不易推行。后通过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粪管、水管及饮水消毒和食品卫生管理,实行“三防一消毒”的卫生制度,有效地控制了发病和流行。从1964年开始,间断地进行了痢疾菌的培养,分型鉴定和药敏试验,为防治痢疾提供了科学依据。第三章医疗第一节中 医明、清时期,民间中医活跃,以民间土方、验方防治疾病。民国年间,药铺、药店兴起,到民国33年(1944),酒泉有民间中医、中药人员149人。
  建国后于1954年将分散在农村的127名中医人员组织起来,在各乡成立了联合诊所;城镇的27名中医人员组成了 4个联合诊所,1956年合并至县卫生院中医门诊部,1960年,市医院增设中医药床,中医年门诊量达到5. 42万人(次),占总门诊量的40%,住院215人(次),占住院病人的28.7%。1989年酒泉有中医(药)师59人,中医(药)士 18人。酒泉市中医以诊治内科、妇科、儿科疾病为主,多数受师承家传的教育,对某些病症有独特见解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如中医吕郁哉用理中丸加樟脑治疗虚性腹泻,王志学用人参白虎合犀角地黄汤治疗斑疹伤寒,辛仙洲用血府逐淤治疗淤血诸症,黄登贵用针灸治疗中风、偏瘫等颇有良效。中医外科仅治疗疳痛等症,骨科以正骨、接骨为主。
  第二节西 医清末民初,天主教堂和基督教堂在酒泉各设诊所1处,是酒泉最早的西医诊疗机构。到1989年,有医疗机构72个,病床1114张,西医(药)师304人,西医(药)士 68人。
  —、内科民国29年(1940),酒泉县卫生院最先开展内科临床业务。1951年,县人民卫生院成立后,也以内科为主。1957年设内科病床,随着血、尿、粪、疾四项常规化验和X线透视检查的开展,提高了内科常见病的诊断符合率。1972年,心电图用于临床检查,1984年,用荧光示波器对心肌梗塞患者进行监护,提高了心脏病的正确诊断率。同年,脑电图、骨髓穿刺、腰椎穿刺、生物化学检验、微生物学检验和细胞学检验技术的应用,提高了急、重、危病人的救治成功率。由于开展了纤维胃镜、B型超声波检查,对发现肝、胆、胰、胃及十二指肠脏器的病症提高了效率。
  二、 外科民国29年(1940),酒泉县卫生院首次开展脓肿切开、外伤包扎、换药止血等简单外科手术。
  民国37年(1948),储辉宗在酒泉开设南山医院,并能进行阑尾切除和疝修补术。1957年,张国珍在县医院进行了酒泉解放后的第1例阑尾切除手术。60年代已能进行腹膜炎、疝气、痔核、肠梗阻、胃穿孔、急性胃扩张等腹部手术。70年代可以进行胃切除、食管空肠吻合、脾切除、肝修补、胆囊摘除、胆总管结除、肾脏摘除、甲状腺部分摘除,以及四肢骨折复位、内固定、关节成形等手术项目。1976年北京医疗队在县医院进行了右半结肠切除手术,在地区医院进行了心脏二尖瓣狭窄交叉分离、肺脏切除、早期食道癌切除手术。对外科技术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三、 儿科1983年以前,儿科疾病由内科或妇产科医生兼治。1983年设儿科,1985年儿科病床增加到30张,除扩大了收治范围,除消化、呼吸、泌尿系统疾病外,还收治血液、神经、心血管系统疾病,如血小板减少性紫瘢、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化脓性脑炎、病毒性心肌炎、先天性心脏病等。
  四、 妇产科民国34年(1945),酒泉县卫生院即开展产科业务,实行新法接生,民国36年(1947)设产科门诊,进行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工作。1956年,县人民卫生院设妇婴科,1957年与外科合设,称外妇科,设产科病床10张,进行难产处理。1959年能够进行卵巢肿切除,输卵管妊娠破裂、剖宫产等手术。70年代后,随着医学的不断发展,产科增加了阴道前、后壁修补、子宫下段剖官产以及子宫全切等手术,同时,对宫颈糜烂、附件炎、子宫脱垂、子官肌瘤等妇科病进行手术或治疗。1984年以后,开展了围产期保健、产程观察和高危妊娠的人工监护,使剖宫产适应症得到了合理选择。
  五、五官科1971年以后,县人民医院始设五官科,手术治疗外眼疾病,以及气管切开、扁桃体摘除、鼻息肉摘除等。1976年后进行白内障、青光眼、眼球内异物摘除及喉裂修补术。1984年,单设口腔科,进行拔牙、镶牙、龋齿填充和口腔内疾病的治疗。
  第三节北京医疗队1967年6月,周恩来总理亲自向河西地区派遣第一批医疗队,此后,每年一批。从1974年第七批开始每年向酒泉县派出医疗队,先后共4批、144人。
  北京医疗队成员大多是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治医师,其中有著名泌尿科专家刘猷坊,血液病专家周霭祥,骨科专家奚达等。医疗队在酒泉县共诊治各类病人30多万人(次),抢救危重病人496例,做输卵管结扎手术2337例,放节育环20396人(次),推广其他节育措施94例。积极开展针灸、针刺麻醉、小夹板固定治疗骨折等中医疗法;培训赤脚医生1012人(次),并培训了外科、妇产科、内科、牙科、眼科、放射科等专业人才,举办了中西学、针刺麻醉、中药炮制等学习班,培养了一批中西医结合的骨干力量,留下了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
  北京医疗队在开展以“两管、五改”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中,亲自设计和实践,改建成功自来水型沙滤槽式涝池307个,初步改善了饮水不卫生状况。
  医疗队还对结核病、布鲁氏杆菌病、甲状腺肿、妇科病等进行了普查普治,查清了地方病、常见病的流行、发病情况,提出了具体防治措施,编印出《农村常见病中草药治疗手册》,第四章医药第一节中 药一、 中草药酒泉市野生中药材种类较多。据清乾隆二年(1737)重修《肃州新志》记载药材45种,并简要记述了产地、形态、性味、功用。《河西志》记载1943年酒泉县年产药材统计,仅甘草、大黄、羌活、麻黄等11种就达8万多公斤。
  建国后,药材由贸易公司经营,1956年6月成立了药材公司,对中草药统一收购、统一调拨,其收购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1984年,经酒泉医药公司组织对全区中草药资源进行了普查,据统计,酒泉市境内有中药材58种,占全区中药材资源品种的66.7%,引种栽培成功的有山楂、何首乌、射干3种。到1989年底,酒泉药材公司收购、加工、销售的中草药材已达50余种。主要有甘草、锁阳、红花、艾叶、茵陈、杏仁、桃仁、羌活、芦把子、黄白芥子、板兰根、大青叶、停力子、枸杞、小茴香、车前子、芦根、蒲公英、麻黄、兔丝子、鸡内金等20余种。
  二、 中成药建国前,酒泉县城广泰堂中药店,利用本地的羌活、大黄、甘草、鹿茸、麝香等药材自制还少丹、苏合丸、牛黄丸、小儿惊风丸等中成药,远销全国各地。
  建国后从1964年开始,酒泉医药公司自制中成药丸、散、膏、丹30种,1970年又办起了阿胶厂,至1984年阿胶厂因未获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原料缺乏等原因停产。
  三、 药铺药店建国前后,酒泉城乡共有中西药铺药店59家,从业人员220人,其中城区有中药店10家,以广泰堂、元泰堂、永和堂比较闻名;西药店11家,以文歧药房、健生药房、肃州药房生意兴隆,农村有药铺、诊所38家。
  1956年公私合营中,城区药店纳入国营公司统一管理,将广泰堂、永和堂、元泰堂、永义泉、仁和堂五家中药店并入县药材公司;将文歧、肃州等西药店合并到县医药公司,农村药店合并于所属乡保健站、药社。至1989年,酒泉医药公司在城区共开设5个医药门市部。
  第二节西 药酒泉市境内有酒泉制药厂和祁连山制药厂,主要生产输液、片剂、饮料等剂型药品。酒泉制药厂生产10%葡萄糖和葡萄糖氯化钠、甘露醇、6%中分子右旋糖酐等大输液,以及小儿阿斯匹林、苯巴比妥片、小儿扑热息痛片、盐酸四环素片、维生素B2片,姜枣祛寒冲剂等。祁连山制药厂主要生产复方甘草片、土霉素糖衣片、氯霉素糖衣片、磺胺嘧啶片、磺胺咪片,苯甲醇注射液、安痛定注射液及维生素类注射液等60余种,其产品除本地经销外,还销往上海、福建、浙江、湖北、湖南、云南、陕西等省市。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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