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劳动就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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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859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劳动就业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2
页码: 852-853
摘要: 劳动就业分为四个阶段:1949至1957年为快速增长阶段,重点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和城镇闲散人员。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劳动就业

内容

第三节 劳动就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就业门路扩大,就业形式多样,使城镇就业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就业人数由1949年的874人,1989年增为37565人,40年新增就业人数36691人,增长41.98倍,年增加917人,年增长9.9%。就业人口占城镇人口的比重,由1949年的3.53%,1989年上升到59.87%,增加56.34个百分点。
  劳动就业分为四个阶段:1949至1957年为快速增长阶段,重点安置复员转业军人和城镇闲散人员。实行下达用人计划,由用人单位自行选择所需人员的办法。8年新增就业人数4985人,增长570.37倍,每年增加623人,年增长26.8%。8年安置复转军人2103人,占总增加数的42.19%;安置城镇闲散人员1852人,占37.15%;招收农村青年535人,占10.73%;安置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495人,占9.93%。1958至1965年为减少阶段。实行劳动部门下达用人指标,由用人单位直接招收的办法。8年减少就业人员917人,减15.65%,每年减少115人,8年安置复转军人859人,安置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305人,来自城镇的就业人员减少917人,来自农村的就业人员减少1164人。1966至1978年为稳步增长阶段。实行劳动部门下达用人指标,由用人单位在城镇待业人员、复退军人中录用或招收农村青年的办法。13年新增就业人数7045人,增长1.43倍,每年增加542人,年增长7.1%。13年安置复转军人1860人,占总增加数的26.4%;安置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360人,占5.11%;从城镇招收1937人,占27.5%;从农村招收2888人,占40.99%。1979至1989年为增长较快阶段。实行下达用人计划,由用人单位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办法。11年新增就业人数25578人,增长2.13倍,每年增加2325人,年增长10.9%。11年安置复转军人3217人,占总增加数的12.58%;安置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3253人,占12.72%;从城镇招收13244人,占51.78%;从农村招收5864人,占22.92%。
  1949至1989年,新增全民所有制职工30103人,占总增数的82.04%;新增集体所有制职工6588人,占17.96%。从城镇招收16116人,占43.92%;从农村招收8123人,占22.14%;安置复转军人8039人,占21.91%;安置大学、中专、技校毕业生4413人,占12.03%。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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