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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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8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2
页码: 844-845
摘要: 介绍知识分子在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档案1846份,做了清理,将不实之词和本人违心检查交待材料进行销毁或退还本人。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干部政策

内容

第三节 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
  1982年,平反知识分子中的错案449起。1982至1984年,选拔189名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工作;给375名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晋升了技术职称;为1457名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林第一线科技人员增加了浮动工资;对企事业工作的勖理工程师和标准工资在100元以下的科技人员112名发给了书报补助费;调整了41名专业不对口科技人员的工作;给273名家居农村的科技人员家属解决了城镇户口;为40名科技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
  1962年3月至1964年1月,对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定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等的脱产干部524人,进行复查甄别,466人改变了原处理决定。1978年5月至1979年5月,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受到开除公职的127件错案,进行复查、改正,有94人收回另行安置工作,13人改按退休处理,9人改按退职处理,已经死亡的11人,按规定发给了抚恤费。受牵连而被送到农村的38户、132人,恢复了城镇户口,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14250元。1978年5月至1979年12月,对“文革”期间的错案和“文革”前的1581件错案,进行复查改正,“文革”中揪斗审查473名干部,原未作文字结论的220人,全部平反纠正;有文字结论的253人,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28人,经复查全部纠正的27人,维持原结论的1人;原按人民内矛盾处理的225人,全部平反213人,部分纠正3人,维持原结论9人。被迫致死11人,全部复查处理,对家属子女作了安置。复查“文革”前的申诉案件1108件,对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201件,全部纠正39件、部分纠正79件、维持原结论83件;对被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422件,全部纠正278件、部分纠正144件;纠正错案485件,其中开除公职的错案288件,收回重新工作173人,按退职退休处理77人,子女顶替38人,补发工资、退职费、生活补助、抚恤费、丧葬费等14万元,恢复城镇户口96户、376人。1981年1月至1985年3月,复查来信来访案件1535件,维持原结论825件,纠正错案710件,恢复党籍6人,收回工作22人,改按退职退休离休处理145人,给1957年精简的农村干部补发退职费193人,生活上给予补助的135人,改正结论、摘掉帽子、撤销原处分的90人,平反判刑、劳教的33人,纠正历史问题的86人。补发退职退休离休费、生活补助等409697元。并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档案1846份,做了清理,将不实之词和本人违心检查交待材料进行销毁或退还本人。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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