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干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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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84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行政干部
分类号: F249.274.2
页数: 8
页码: 839-846
摘要: 内容包括:来源、构成、管理、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培训。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行政干部

内容

第一章 行政干部
  第一节 来源、构成
  1949年12月,全县有行政干部456人。其中来自军队转业干部46人,老区地方干部10人,留用民国时期政权机构人员57人,接受军大、革大、干校毕业生49人,调入与选拔53人,吸收新干部241人。1950至1956年,全县新增行政干部1596人,其中接受大中专毕业生等303人,接受天津市支援酒泉青年102人为机关干部,接受上海市支边青年300人为小学教师,接受军队转业干部328人,从农村积极分子、社会青年、复员军人中选拔录用干部563人。1956年,全县行政干部总数达到2052人,比1949年增加3.5倍。1957至1959年,新增行政干部2007人,其中接受大中专毕业生约300人,接受军队转业干部254人,因与金塔县合并建为地级市,建市后增加原金塔县行政干部1453人。1959年,行政干部总数达到4059人,比1956年增加97.81%。1962年,复为县级市,有行政干部1906人,比1959年减少2153人。1963至1965年,精减部分党政机构,共减少行政干部486人。1965年,行政干部总数为1420人,比1962年减少25.5%。1966至1976年,增加行政干部1077人,其中接受大中专毕业生561人,接受军队转业干部39人,从农村基层干部、回乡知识青年中选拔行政干部和农村教师477人。1976年,行政干部总数为2497人,比1965年增加75.85%。1977至1985年,增加行政干部1586人,其中接受大中专毕业生568人,接受军队转业干部56人,从插队知识青年、留城青年、回乡“社来社去”大中专毕业生中录用行政干部和农村教师648人,从“以工代干”人员中转为国家干部314人。1985年,行政干部总数为4083人,比1976年增加63.52%。1986至1989年,增加行政干部451人,其中接受大中专毕业生381人,从电大、函大等毕业生中录用干部70人。1989年,行政干部总数达到4534人,比1985年增加11.05%。
  1989年行政干部中,有女干部1283名,占28.3%;少数民族干部67名,占1.48%;技术干部2970名,占65.51%。职务构成:县级40名,占0.88%;科级569名,占12.55%;其他干部3925名,占86.57%。政治状况:共产党员1965名,占43.34%;共青团员954名,占21.04%;民主党派28名,占0.62%;无党派1587名,占35%。行业分布:党政群机关499名,占11%;农林水牧408名,占9%;工交邮电453名,占10%;财贸1043名,占23%;文教卫生2131名,占47%。年龄结构:25岁以下953名,占21.02%;26至35岁1228名,占27.08%;36至45岁1017名,占22.43%;46至55岁1049名,占23.14%;56岁以上287名,占6.33%。文化程度:大专816名,占18%;中专及高中2421名,占53.4%;初中1297名,占28.6%。
  部分年份酒泉市(县)行政干部基本情况表项目 总数 (人) 其中 (一)职 务 女 少数民族 技术干部 县级 科级 其他干部1949年 456 5 39 4121953年 1197 98 41 9 88 11001956年 2052 283 108 152 12 110 19301957年 2740 342 86 125 12 161 25671959年 4059 722 38 606 48 258 37531962年 1906 14 22 235 16491965年 1420 180 10 1969年 1872 309 18 245 1973年 2361 660 19 1976年 2497 731 33 续表项目 总数 (人) 其 中 (一)职 务 女 少数民族 技术干部 县级 科级 其他干部1978 年 2888 791 33 1980 年 3141 893 40 1985 年 4083 1058 62 2093 20 404 36591986 年 4011 1066 56 2142 24 459 35281989 年 4534 1283 67 2970 40 569 3925部分年份酒泉市(县)行政干部基本情况表项目 (二)政治状况 (三)行业分布 共产党员(人) 共青团员 民主 党派 无党派 党政群机关(人) 农林 水牧 工交 邮电 财贸 文教 卫生 其他1949 年 1953 年 414 171 612 540 376 177 80 241956 年 815 679 5 553 369 121 268 1067 200 271957 年 845 775 16 1104 1959 年 1331 881 11 1836 1962 年 787 373 3 743 261 364 189 581 511 1965 年 274 387 122 489 148 1969 年 895 260 717 637 388 151 441 255 1973 年 854 295 1212 478 203 164 428 1031 571976 年 940 249 1308 494 181 241 435 1131 151978 年 1097 324 1467 354 263 399 605 1244 231980 年 1121 289 1 1730 419 377 258 667 1420 续表项目 (二)政治状况 (三)行业分布 共产党员(人) 共青团员 民主 党派 无党派 党政群 机关(人) 农林 水牧 工交 邮电 财贸 文教卫生 其他1985年 1512 660 1 1910 572 408 327 898 1878 1986年 1601 599 1811 481 361 401 882 1885 1989年 1965 954 28 1587 499 408 453 1043 2131 部分年份酒泉市(县)行政干部基本情况表项目 (四)年龄结构 (五)文化程度 25岁以下(人) 26岁至 35岁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岁 以上 大专 (人) 中专及高中 初中 小学1949年 3 27 119 3071953年 5 115 519 5581956年 16 179 790 10671957年 61 397 1566 7161959年 223 546 1841 14491962年 41 288 1019 5581965年 102 256 748 3141969年 106 272 830 6641973年 185 934 909 272 61 229 597 1077 4581976年 173 824 1019 396 85 225 523 1198 5511978年 205 780 1105 626 172 331 875 1201 4811980年 298 771 1142 770 160 342 1129 1128 5421985年 711 1045 1024 1069 234 381 2063 1639 1986年 776 944 956 1130 205 460 2006 1545 续表项目 (四)年龄结构 (五)文化程度 25岁以下(人) 26岁至 35岁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岁 以上 大专 (人) 中专及高中 初中 小学1989年 953 1228 1017 1049 287 816 2421 1297 第二节 管理1949年10月至1957年,干部由县委统一管理。1958年后,分级管理,县委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级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管理一般干部。1981年,县委管理直属机关和乡镇正、副职科级干部,县直属企业的党政正科级干部;政府各局、委、办正职由县委向政府推荐,县长提名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任免;各局、委、办副职由县委推荐,县政府任免。企事业单位的副职,由县委考核,各主管局任免。一般干部由县组织、人事部门定期考核。1984年,企业干部实行选聘制,正职由政府任免,副职由各主管局任免。
  干部调配分为工作需要、照顾家庭困难、解决夫妻分居等数种。据1981至1987年的统计,共调动干部1226人,1981年调动293人,1982年调动92人,1983年调动132人,1984年调动259人,1985年调动132人,1986年调动73人,1987年调动245人。因工作需要调动424人,其中调入189人,调出235人;照顾家庭困难调动216人,其中调入96人,调出120人;因解决夫妻分居调动291人,其中调入137人,调出154人;其他调动295人,其中调入48人,调出247人。
  1952年10月,三级干部会议按照执行政策好、联系群众好、思想作风好的条件,评选出好干部82人,给予表彰奖励,1954年,有7人受到奖励。1957年,有80人受到表扬、49人给予物质奖励、2人记功。1982年,受奖85人,其中记功1人,获奖84人。1984年奖励168人。1985年奖励62人。1986年奖励29人(包括企业干部20人)。1987年奖励31人(包括企业干部21人),其中记功1人,获奖178人,晋级111人。
  1951年惩戒干部20人,占当年干部总数的2.28%。免予处分6人。给予处分14人(其中警告5人、记过6人、降级1人、刑事处分2人)。1953至1958年,惩戒干部223人,占干部总数的1.84%,(不包括反右派中处分的干部)。1953年惩戒违纪干部59人。1954年惩戒16人。1955年惩戒30人。1957年惩戒50人。1958年惩戒68人。免予处分68人,给予处分155人(其中警告18人、记过37人、记大过16人、降职8人、开除76人)。1957年反右派中惩戒237人,其中免予处分20人,给予处分217人(其中开除107人、逮捕法办28人、劳动教养30人、监督生产52人),后经摘帽与复查改正,做了妥善处理。1959年反右斗争中,开除公职22人,后全部做了甄别平反。1982至1987年,惩戒干部55人,占干部总数的0.24%,(其中警告8人、记过6人、记大过6人、降级5人、降职1人、撤职5人、开除留用察看12人、开除12人)。
  1981年,经调查有各类专业技术干部1137人(包括中小学教师),其中工程技术人员64人、农业技术人员75人、卫生技术人员237人、、教学人员603人、财会人员139人、统计人员19人。1982至1983年,开展了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评出各类专业技术职称干部41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76人、农业技术人员37人、卫生技术人员161人、经济人员65人、会计人员69人、统计人员9人;工程师、农艺师、主治医师、会计师、统计师等(中级)35人、助理工程师等(初级)180人、技术员级202人。1987年4月,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至1987年全市评聘专业技术干部2333人,占干部总数的56.34%,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13人、农业技术人员137人、科学研究人员6人、卫生技术人员238人、教学人员1585人、会计人员149人、统计人员39人、编辑、记者、播音5人、经济人员14人、文艺人员47人;工程师、农艺师等(中级)55人,助理工程师等(初级)1101人,技术员级1177人。从1985年5月起,对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助理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干部向外地区调出,需经地区批准;对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调往省外的,需经省人事部门批准。
  第三节 落实知识分子和干部政策1982年,平反知识分子中的错案449起。1982至1984年,选拔189名知识分子担任各级领导工作;给375名自然科学技术人员晋升了技术职称;为1457名大中专毕业生和农林第一线科技人员增加了浮动工资;对企事业工作的勖理工程师和标准工资在100元以下的科技人员112名发给了书报补助费;调整了41名专业不对口科技人员的工作;给273名家居农村的科技人员家属解决了城镇户口;为40名科技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了健康档案。
  1962年3月至1964年1月,对1959年反右倾运动中定为“右倾机会主义错误”等的脱产干部524人,进行复查甄别,466人改变了原处理决定。1978年5月至1979年5月,对1957年反右派斗争中受到开除公职的127件错案,进行复查、改正,有94人收回另行安置工作,13人改按退休处理,9人改按退职处理,已经死亡的11人,按规定发给了抚恤费。受牵连而被送到农村的38户、132人,恢复了城镇户口,发给生活困难补助费14250元。1978年5月至1979年12月,对“文革”期间的错案和“文革”前的1581件错案,进行复查改正,“文革”中揪斗审查473名干部,原未作文字结论的220人,全部平反纠正;有文字结论的253人,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28人,经复查全部纠正的27人,维持原结论的1人;原按人民内矛盾处理的225人,全部平反213人,部分纠正3人,维持原结论9人。被迫致死11人,全部复查处理,对家属子女作了安置。复查“文革”前的申诉案件1108件,对原被定为敌我矛盾的201件,全部纠正39件、部分纠正79件、维持原结论83件;对被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的422件,全部纠正278件、部分纠正144件;纠正错案485件,其中开除公职的错案288件,收回重新工作173人,按退职退休处理77人,子女顶替38人,补发工资、退职费、生活补助、抚恤费、丧葬费等14万元,恢复城镇户口96户、376人。1981年1月至1985年3月,复查来信来访案件1535件,维持原结论825件,纠正错案710件,恢复党籍6人,收回工作22人,改按退职退休离休处理145人,给1957年精简的农村干部补发退职费193人,生活上给予补助的135人,改正结论、摘掉帽子、撤销原处分的90人,平反判刑、劳教的33人,纠正历史问题的86人。补发退职退休离休费、生活补助等409697元。并对历次政治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的干部档案1846份,做了清理,将不实之词和本人违心检查交待材料进行销毁或退还本人。
  第四节 培训文化补习 1950至1962年对文化较低的干部采取举办业余文化补习学校、扫肓班、速成识字班、送省干校、地干校脱产补习等方式,经过半年以上的培训,识字人数达到1500至2000个、取得高小或初中文化程度的达1729人,占干部总数的5.82%。1982至1987年,对“文革”期间高中、初中毕业的干部480人,分批进行为期3年的文化补习,经考试取得毕业证书450人,其中高中171人,初中279人,毕业率为94%。1983至1987年,参加电大、函大等大专、中专自学考试的干部718人,学成682人,其中大专497人,中专185人,毕业率为95%。1988至1989年,参加大专自学考试的干部598人,参加中专自学考试的干部1008人。
  业务培训 1980至1989年举办以学习经济建设管理知识、科学技术知识、科学领导方法与工作方法等为内容的业务培训班89期,参加干部4274人,占干部总数的11.29%。1984至1986年选送年轻干部到北京、西安、四川等地大中专院校培训深造144人,从工人中选拔76人,从农村中选送178人,从城镇待业青年中选送165人,共563人,占干部总数的4.72%,学文教专业174人、农牧专业82人、卫生专业75人、企业管理专业62人、建筑专业39人、机电、水利、财会、统计等专业131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39人、大专学历232人、中专学历292人。公费培训509人,自费培训54人。共支培训经费88.88万元,人均1579元。其中财政拨款28.97万元,企事业支付34.83万元,乡镇支付15.06万元,自费10.02万元。
  政治培训 1950至1956年选送兰州革命大学、省委党校、省干校等处脱产学习理论常识、政治常识的干部166人,参加县办政治理论培训班学习的干部1340人,二项共1506人,占干部总数的16.14%。1958年,举办理论培训班5期,参加281人,占干部总数的10.09%。1960至1967年,由党校举办政治理论学习班15期,参加2510人,占干部总数的13.72%。1979至1989年,参加省、地委党校和中央党校学习的科级以上干部200人。参加市(县)委党校学习经济理论、政治经济学、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原理、简明中国革命史等培训的干部6760人,二项共6960人,占干部总数的17.03%。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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