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灾害救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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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82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灾害救济
分类号: D674.2
页数: 2
页码: 832-833
摘要: 介绍酒泉县发生自然灾害所采取救济情况。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灾害救济

内容

第一节 灾害救济
  酒泉自然灾害主要有水灾、旱灾、风灾、雹灾、霜灾、虫灾、地震等。据不完全统计,从光绪年间(1890年)至1989年,酒泉市共发生较大的自然灾害72次。建国后,对历次自然灾害都采取了补救措施,并根据不同时期制定了不同的救灾方针。
  1950年发生旱灾、水灾、虫灾等,受灾面积达3.45万亩,粮食欠收20.43万公斤,灾民达1.39万人,政府共发放救济粮76万公斤,救灾款2926元,借贷救灾粮8.04万公斤,借土改果食粮20.84万公斤、合作粮154万公斤、社仓粮39.58万公斤,发放农贷粮1574公斤;机关、部队捐献衣物3156件。
  1951年发生旱灾和水灾,受灾面积达3.4万亩,粮食欠收27.75万公斤,灾民1.22万人。政府拨给救济粮2万多公斤、籽种37.72万公斤,发放贷款4358元,组织群众互相借贷调剂粮食266.78万公斤;非灾区群众捐助粮食608.9万公斤、人民币200多元。
  1955年,部分区乡遭旱、虫、水灾,受灾面积达4.4万亩,粮食减产9.6万公斤。政府拨救灾款1.9万元、救灾粮67.5万公斤、农具84件、医疗费320元、借贷粮4200公斤,贷款33.7万元;群众筹集生产自救款35.28万元,基本解决了灾民的生活和生产困难。
  1959年11个公社遭受旱、雹、洪水、虫灾等灾害,受灾面积10.4万亩,其中绝收面积1.54万亩,减产1564.5万公斤,灾民达16万人。政府发放救济款10.5万元,救济衣被1189件、各类农具1318件、医疗费2650元,代食品103.5万公斤;动员群众备冬菜460万公斤,挖野菜16万公斤,采集代食品39万公斤。
  1960年遭受严重旱、冻等灾害,有20.13万亩庄稼减产五成以上,约3019万公斤,有127个生产队、4.76万人受灾,灾民外流6942人。群众普遍以干菜、树皮、树叶、野菜充饥,患浮肿病死亡者较多。政府全年发放救济款41.77万元、救济粮527.5万公斤、棉布11.76万米、棉花1.87万公斤,衣被8749件,城乡各单位捐献各种公用物资3.46万件。次年发放救济款91.57万元、粮578万公斤,拨回销粮527.6万公斤、回销粮款58.3万元。1962年发放救济款45.42万元、医疗费5.09万元、粮食59万公斤、棉布4.44万米、棉花6899公斤、棉毯220条、农具4.17万件、食品48.07万公斤。
  1971年7月,因暴雨灾害,红岭水库决堤,使35名民工遇难。政府拨给安葬费5108元、抚恤费1.42万元;发放民工衣物损失折价2906元、布票3250尺、棉花117公斤,并支付受伤民工住院费用,住院期间仍按出工计算。
  1979年7月发生水灾,部分城乡居民住房、商店、工厂遭受损失,政府组织干部、职工、居民、部队战士等3000多人抢险救灾,并拨发救济款56万元,房屋修建费15.9万元、粮食30.5万公斤、棉布0.07万米、棉毯和衣物等1.2万条(件)、农(家)具0.23万件、食品0.05万公斤、医疗费7.5万元、生产自济费1.9万元。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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