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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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80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分类号: D927.42
页数: 1
页码: 820
摘要: 司法机关开展了以《宪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上法制课,刊出法制宣传专栏,办橱窗和黑板报,编印法制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讲座,出动宣传车,放映幻灯、电影、录像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法制宣传教育

内容

第一节 法制宣传教育
  从1981年以来,司法机关开展了以《宪法》、《经济合同法》、《民法通则》、《婚姻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采取上法制课,刊出法制宣传专栏,办橱窗和黑板报,编印法制宣传材料,召开座谈会、讲座,出动宣传车,放映幻灯、电影、录像等形式深入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到1989年底,受教育者达到103.88万人(次),全市共办宣传栏(橱窗)452个、1507期,黑板报1977块,5051期,编印学习材料20.89万份。在法律教育中做到青少年法制教育与干部、职工成人法制教育相结合,专题法制课与座谈会相结合,共召开各类法制教育专题会议5125场,座谈会149场,办图片展览4场,撰写广播稿件654件,出动宣传车124辆(次),放映电影、幻灯554场,电视录像312场。
  普法办公室还分四期用40天时间培训了城乡干部619人,并利用寒假期对700多名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为中小学生的普法教育打下了基础。1990至1992年,全市共办宣传栏(橱窗)1021个、4173期,黑板报1246期(235块);编印学习材料2.15万份,编写广播稿件554件,召开专题会议983场,座谈会318场,放映电视录像318场,出动宣传车410辆(次),全市法制宣传受教育者达22.04万人(次)。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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