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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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738
颗粒名称: 监察工作
分类号: D624.42
页数: 2
页码: 751-752
摘要: 1988至1989年,监察机关收到各类举报信件262件,受理70件,转有关部门查处192件。由监察机关立案14起,结案13起,涉及1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5人、记大过处分4人、降级处分1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免予处分2人。
关键词: 酒泉 地方志 监察工作

内容

监察工作 1952年7月成立人民监察委员会,1956年8月改为监察室,1958年8月又改称监察局,1959年1月撤销,行政监察工作中断。1988年4月恢复成立酒泉市监察局,到1989年,配备干部12人(其中科级1人,副科级1人),工人1人。市监察局向各单位发出通知,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中央1988年6月1日)、中央书记处讨论党和国家机关在新形势下保持廉洁问题会议纪要(中央1989年1月15日),开展廉政教育,完善有关规章制度。转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单位关于认真搞好为政清廉、秉公执法和实行“两公开(即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公开),一监督(即群众监督行政)”制度的通知,先后有税务、公安、人事、劳动、交通等27个部门及下属单位制定为政清廉、秉公执法,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为搞好国务院1988年9月13日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和监察部《关于有贪污、贿赂行为的国家行政机关人员必须在限期内主动交待问题的通告》宣传教育活动,油印暂行规定120份,铅印通告1500份,抽调18人,出动宣传车1辆,到93个基层单位进行宣传、张贴,有7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向监察机关交待问题,交出赃款5500元。会同有关部门对参加高考的学籍、户籍进行检查,杜绝了搞假学籍和假户口问题的发生;对执行统计法情况通过检查,增强了贯彻力度。1988至1989年,监察机关收到各类举报信件262件,受理70件,转有关部门查处192件。由监察机关立案14起,结案13起,涉及14人(其中科级干部9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记过处分5人、记大过处分4人、降级处分1人、开除留用察看1人,免予处分2人。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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