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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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657
颗粒名称: 第四章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2
页码: 648-649
摘要: 介绍了酒泉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情况。
关键词: 甘肃省 酒泉市 工商行政管理

内容

第四章 个体私营经济管理
  1956年,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保留从事干果、蔬菜、小吃、茶水和修鞋等经营活动的小贩小摊69户、84人,到1958年仅剩18户、18人。
  1960年后,开放城乡集市贸易,个体工商业逐步恢复,由1960年的85户、108人,到1963年增为531户、730人,资金26.06万元,年营业额220万元。
  1964年后,割“私有制尾巴”,把个体经营视为资本主义加以限制与打击,到1966年,只允许经营理发、修鞋、纽扣发卡小商品的个体工商业102户、152人。1968年,将仅有的个体商业、饮食业15户、17人组织为入股经营,共负盈亏的瓜果蔬菜小组和零食小组。
  1969至1978年,不允许个体工商业合法存在,停止发证10年。
  1980年,改革开放以来,个体经济发展较快,1980年有证个体工商业82户、99人,资金2.61万元。1989年,登记个体工商业3533户,比1980年增加3451户;从业人员4537人,增加4438人;资金1055万元,增加1052万元。1992年,个体工商业5002户,比1989年增加1469户;从业人员7468人,增加2931人;资金1729万元,增加674万元。
  私营经济管理
  1989年,登记私营企业14户,投资者35人,注册资金34万元。
  1992年,登记私营企业16户,投资者40人,雇工430人,资金196万元。
  个体私营经济的兴起,对全市经济的振兴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达7900多人,占全市总人口的2.63%,占社会总劳力的5.4%,个体私营工商业安置城镇待业青年和闲散人员2000多人,转移农村富裕劳力5000多人。
  1987至1992年,个体户和私营工商业争做好事1800多件。其中拾金不昧万元以上4起,为社会义务服务5万多人次;为改善办学条件、支援家乡建设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捐款66.07万元,受到了政府和社会各界的赞扬。
  1987至1992年工商部门和个体协会为个体户举办各种类型技术培训班98期,参加2803人次,约有70%的人学会并提高了裁剪、缝纫、理发、钟表、家电修理、油漆绘画等技术,组织互助互借资金65万元,争取银行贷款396万元,联购分销商品138万元,帮购原料、燃料390吨,还为部分个体户解决场地、供电等方面的困难,使个体经济得到健康发展。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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