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税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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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622
颗粒名称: 第一节 税制
分类号: F812.742
页数: 1
页码: 613
摘要: 介绍了酒泉的工商税制情况。
关键词: 甘肃省 酒泉市 财政

内容

第一节 税制
  民国时期,开征货物税、营业税、薪给报酬所得税、营利事业所得税、存款利息所得税、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特种过份利得税、遗产税、印花税、屠宰税、营业牌照税、使用牌照税、筵席税、娱乐税等,还征教育附捐、货物附加税、广告捐、旅店捐、商捐、钱业捐、特别税课等。
  解放后,沿用旧工商税目,废除杂税。1950年,开征货物税、工商营业税、所得税、印花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交易税、车船使用牌照税。1951年、1953年两次修订调整税制后,开征商品流通税、货物税、工商业税、印花税、文化娱乐税、牲畜交易税、屠宰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等9种。1959年,商品流通税、货物税、营业税、印花税合并为工商统一税,对工农业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实行两次课征制。1958年停征利息所得税。1963年开征集市交易税,至1965年9月停征。1966年10月停征文化娱乐税。1973年1月,工商统一税及其附加、盐税合并为工商税。1983年1月,第一步利改税,国营企业向国家交纳所得税,税后利润除企业按规定留利外,其余以调节税形式上缴。同年开征增值税和建筑税。1984年10月起执行第二步利改税,新增产品税、营业税、国营企业奖金税等税种。1985年,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1986年,开征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1989年,开征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工资调节税。1992年,开展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至1993年,征收的税种有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屠宰税、牲畜交易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国营企业奖金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15个。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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