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篇 林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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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364
颗粒名称: 第八篇 林业
分类号: F326.242
页数: 14
页码: 288-301
摘要: 本篇介绍了酒泉林业情况,包括: 林木营造、林业投资、林木管护等。
关键词: 甘肃省 酒泉市 林业

内容

第八篇 林业 酒泉历史上曾林木密布,据重修《肃州新志》记载,讨赖河沿岸“园林树木,遍地森逻”。戈壁沙漠中有胡杨、沙枣等天然林分布。以后随着自然条件变化和人口的增加,垦荒面积逐渐扩大,加上乱砍滥伐等,林木减少。到1949年,仅有成片林39亩,零星树木11.98万株。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重视林业建设,每年坚持植树造林,大力发展果树,加强林木管护,使林木面积逐步扩大,果品产量、林业产值收入成倍增长。至1989年末,林木保存面积11.22万亩,比1965年的2.6万亩增加3.32倍;果园保存面积7.52万亩,比1965年的0.64万亩增加10.75倍;果品产量达到366万公斤,比1972年的93万公斤增加2.94倍;林业产值达到148万元,比1972年的30万元增加3.93倍;林业收入达到165万元,比1972年的11万元增加14倍。林木覆盖率由1949年的0.01%,1989年增为3.55%。
  第一章 林木营造
  第一节 建圃育苗 1949年10月建立国营西峰苗圃,1951年育苗2亩,1952年苗圃扩为207亩。1953年,新建国营三合苗圃,育苗100亩,加上社队育苗,全县育苗面积增为1604亩。1956年,新建国营新城苗圃,育苗50亩。1959年,国营苗圃育苗和社队育苗达到1500亩。1964年,国营林场育苗215亩,生产队育苗712亩,(其中果树苗木50亩),全县育苗927亩。1970年后,乡、村、组3级建苗圃,培育苹果、梨等苗木。1975年育苗面积增为1216亩。1978年,育苗给予补助,国营林场苗地每亩补助50元,乡村组育苗每亩补助30元。1983年,经济林苗木实行合同有偿补助办法,当年签合同30亩,每亩补助500元,期限3年。1985年,签合同120亩,每亩补助200元,期限3年。1989年,育苗面积966亩,比1949年11亩增加87倍。
  第二节 植树造林 1951至1952年,动员机关、团体、城镇居民义务营造北大河环城林带,长8.69公里,面积1079亩。1953至1957年,发动群众1.2万余人建北大河、茅庵河成片林4149亩,植树155.6万株。1958年,动员全民植成片林9000亩,植零星树木22万株。1959至1960年,大办农村食堂砍伐树木47.9万株。1963至1965年,贯彻中央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鼓励群众植树,1966年造林1万亩,比1963年增加6倍。“文化大革命”期间,造林面积减少,乱砍滥伐林木增多。仅北大河林带被毁230亩,伐树2032株。1978年后,贯彻“谁种谁有”的林业政策,把兴办集体林场与农户植树、建果园相结合,林业生产迅速发展。至1989年,5个国营林场成片林达2.6万亩,92个集体林场林地面积0.68万亩,全市林木面积达到11.22万亩,果园面积达到7.52万亩,林木总面积18.74万亩,林木总株数2407万株,林木总蓄积37.77万立方米。
  1949至1989年林业生产年度 育苗面积 (亩) 造林面积 (亩) 零星植树 (万株)1949年 11 39 11.981950年 2 2 31.841951年 207 2384 46.301952年 868 1599 82.881953年 1604 1472 31.37续表年度 育苗面积 (亩) 造林面积 (亩) 零星植树 (万株)1954年 210 4146 32.071955年 1245 4625 22.821956年 300 1200 22.221957年 1200 7000 2.001958年 1200 9000 22.001959年 1500 6000 23.001960年 1489 5000 11.601961年 89 267 2.001962年 162 536 80.001963年1359 72.001964年 927 3904 119.001965年 1281 4677 1966年 1600 10000 1967年 950 7500 1968年 437 3277 1969年 800 5000 1970年 1050 9991 106.411971年 840 7759 122.271972年 909 6050 115.401973年 1384 2200 176.801974年 1134 700 139.451975年 1216 2155 148.001976年 930 9512 185.901977年 792 878 153.16续表年度 育苗面积 (亩) 造林面积 (亩) 零星植树 (万株)1978年 939 867 183.411979年 1129 1028 212.421980年 812 6463 251.331981年 1223 5831 319.171982年 2811 11600 409.911983年 2268 16181 281.101984年 3660 25406 300.221985年 1913 17123 294.001986年 1080 17716 320.901987年 2500 11126 197.681988年 904 15971 197.331989年 966 10076 107.15
  第三节 果树种植
  1949年有果树3.49万株,其中桃树1.14万株,杏树1.05万株,梨树0.62万株,果品产量27万公斤。建国后,农户在房前屋后栽植果树。1960年后,部分生产队培育3至5亩果园,农户在庭院种植3至5株果树。1965年,建成果园719个,面积达到0.64万亩,并首次栽植东北果树苗5900株,果品产量28万公斤。1970年后,生产队果园发展较快,1976年,建成果园1009个,果树保存面积1.99万亩,果品产量119万公斤。1980年后,农户在承包地定植果园的较多,引进优良品种,培育高产果树,1989年果树保存面积达到7.52万亩,其中苹果树3.97万亩,梨树面积2.52万亩;果品产量366万公斤,其中苹果190万公斤,梨49万公斤。1949至1989年果品产量年度 产量(万公斤) 年度 产量(万公斤) 合计 其中苹果 梨合计 其中苹果 梨1949 27 1 4 1970 75 4 131950 29 1 4 1971 110 5 371951 30 1 5 1972 93 5 231952 29 1 5 1973 117 16 351953 31 1 5 1974 105 13 221954 31 1 5 1975 129 26 281955 32 1 5 1976 119 15 301956 31 1 4 1977 79 21 71957 33 1 4 1978 127 33 281958 27 1 2 1979 85 26 181959 29 1 4 1980 140 53 381960 26 1 8 1981 40 32 11961 236 1982 127 49 241962 19 1 5 1983 156 66 311963 135 1984 233 168 431964 246 1985 262 121 441965 287 1986 1456 661 2271966 33 1 8 1987 342 178 481967 39 1 9 1988 353 171 531968 54 2 12 1989 366 190 491969 63 3 14第四节林带建设一、 北大河林带建于1951至1960年,西起文殊沙河,东至20里马坊,全长25公里,造林面积近万亩。1962年保存面积5263亩,其中杨树1483亩,沙枣树3680亩,其它树木100亩。
  西段林带1951年、1958年委托给沿线群众代管,1960年建立北大河林场后由林场管护。1975年交社队管护。1983至1988年补栽66。亩。至1989年,保存林地840亩。
  东段林带原由防沙林场管护,1960年后将3000多亩林地划入城郊农场,剩余1。00多亩于1972年交城建部门管理,后因水蚀盐碱杂草危害和过度放牧造成多数死亡。1981年至1983年组织城市职工义务补栽数百亩,但因盐碱过重,成活甚少。仅保存沙枣树5158株,杨树2772株,红柳6.9亩。
  二、 茅庵河林带建于1956至1959年,由城关镇组织机关、企事业职工和市民义务造林510亩。1958年造林5000亩,1960至1961年,大部分被砍伐。1980年后进行更新补栽,至1984年新植林木6万多株。1985至1988年又补植10多万株。至1989年保存林木3万多株。
  三、 总寨、上坝公路林带全长21公里,原有杨树4万多株,1979年公路改线扩建时伐放,1980年后陆续补植二白杨、钻天杨20多万株,至1989年保存13万株,树高20米,胸径18厘米。
  四、 下河清公路林带1970年后伐放更新,1980年后补栽,建成二白杨林带5.5公里,树高10米左右,胸径10至20厘米。五、丁家坝公路林带1965至1966年由城镇职工、市民义务建成林带12公里,植树72万株,后经多次补栽,公路两旁各植5行杨树和沙枣树,保存完整。因系砾石戈壁,部分已枯死,部分为小老树。
  六、酒火公路林带1973年由城市职工、市民义务建成,长10公里,植树90万株,因缺水少土,生长缓慢,形成小老树。
  七、盐池铁路防沙林带1950年后建成固沙林带100亩。“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当地群众砍伐。1982年由铁路部门补植防沙林带400亩。1987年,在林带北侧用麦杆压沙障51万平方米。
  第五节品种改良解放前,沿山一带分布少量常青树和二白杨、小叶杨;经济林树种多为酸果子、茉梨子、密长把梨,产量较低。1953年从内蒙、新疆、河南、东北等地引进苹果品种有国光、红元帅、黄香焦、倭锦、印度、早生旭、长十郎和慈梨、核桃等。
  1960年后,引进云彬、油松、华山松、侧柏、紫穗槐、青桐、五角枫、白腊、水曲柳、新疆杨、加拿大杨等树种19个。引进经济林树种109个。
  1970年后引进用材树种和风景树种28个,经多年繁育,在路旁、渠旁、宅旁种植生长良好。
  1980年开始引进锦丰梨、早酥梨、五九香、巨峰葡萄、红富士苹果、新红星苹果等经济林树种10多个,在总寨、清水等地种植,生长快,产量高,品质好,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第六节病虫防治解放初期,树种单一,多为当地所产,鸟类较多,病虫害较少。1970年后,从外地引进大量树种,带入林木病虫有大青叶蝉、蚧壳虫、梨星毛虫、叶螨、尺蠖和林木腐烂病等。经1980年普查,病害24种,虫害57种。每年冬春开展药物防治2至4次。
  1987年林木防治面积6.5万亩,其中化学药物防治5.26万亩,烟剂防治0.44万亩,用药46.6吨。
  1989年,林木防治面积达到7.95万亩,用药53吨。第二章林业投资1950至1978年,国家投入林业资金500万元,用于国营林场造林、育苗和城乡造林、育苗补助;乡村自筹资金660万元,用于购置树苗和育苗补助。两项共1160万元,年均40万元。
  1978至1989年,国家投入林业资金404万元,地方财政和国营林场自筹资金100万元,两项共504万元,年均42万元。用于造林补助245万元,占48.71%;“三北”林建设、林木良种、林业技术推广、幼林抚育支出40万元,占7.93%;水利建设和水利费用支出49万元,占9.78%;病虫害防治、林木保护、沙生植被保护支出38万元,占7.58%;技术培训等支出43万元,占8.51%;营林机构经费89万元,占17.49%。第三章林木管护第一节管理机构1949年10月至1957年12月,设林业科,配备专业人员15人。1958至1966年1月,由农林科、农林局管理林业,配备林业专职人员10人。1966年2月至1982年3月,由农业局、农业管理站、农林牧局管理林业,林业专职干部5人。1982年4月,林业局成立,至1989年职工增为20人,其中技术人员9人,设股室5个,辖林场5个、林业工作站1个。
  第二节业务机构林业工作站建于1964年1月,配备工作人员5人,其中林业技术人员3人,设林业技术试验基地72亩。
  1966年,建立西峰、银达、临水、上坝分站4个,配备人员11人。划拨试验地76亩。
  1967年6月,林业工作站人员增为15人。1968年4月,林业站撤销,业务移交农业管理站,留用技术人员3人,其余人员下放“五七”干校参加劳动。1971年2月,林业工作站恢复,配备人员10人。1974年,林业站人员增为18人,其中技术人员5人。1989.年,林业站职工27人,其中技术人员13人,经营果园36亩。
  第三节林木管护酒泉县人民政府多次制发护林规定。1950年4月,政府发布通告,重申不得借口砍伐树木。1950年11月,政府发布《迅速建立护林组织机构,严格保护森林并禁止滥伐》的紧急指示,明确提出祁连山森林与全县16万人民生死相关,须严加保护,建立护林组织,严格护林制度。1951年4月,政府发出转发祁明区护林公约的通知,要求区乡成立护林委员会,制定护林公约,切实保护林木资源。1951年5月,政府发布严禁滥伐森林、偷卖木料的通告,要求木料持有者领取登记证,始可上市出售,违者木料没收,木主受严厉处分。1954年8月,政府发布荒滩封育通令,从9月起黑山湖、黄泥堡、红柳园子共8000余亩荒滩荒坡植被进行封育。1983年2月,政府发出《国营、集体树木采伐更新规定》的通知,林木采伐实行分配指标,限额采伐,边采伐边更新办法,林业管理部门首次向各乡下达林木生长量为1.78万立方米,年采伐量为0.36万立方米。1984年8月,政府发布建立沙生植被封护区的决定,在茅庵河、白培瘩滩建立6万亩沙生植被封护区,设封护站2处实施封护。1985至1986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法实施细则》,农村普遍订立乡规民约。
  建立护林组织。建国后,各乡建立护林委员会,村组建立护林小组,设兼职护林员。1970年后,建立乡、村、组三级护林组织,林木重点地段配备护林员。1980年后,贯彻政府关于管护林木保护天然植被的16条规定,开展“护林光荣,毁林可耻”的教育,集体承包给农户的树木,由承包者管护。公路、渠道林带由主管部门划段,交临近村组管护,实行护林责任制,护林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管护人员失职,林木遭受损失的受经济处罚。
  查处毁林案件。1954年6月,1区张X X在防沙林带内砍伐树苗360株、杨树5棵,放牧牲畜啃坏树木27棵,判处徒刑1年。1957年6至9月,屯升乡沙山王XX、陈XX砍伐明花乡红柳400余株;丰乐乡中截、大庄部分农户砍伐祁连山松树4000余株,毁林者受到经济处罚。1964年,水磨沟刘XX砍伐国有林木7500余株,受到法律制裁。1973至1978年,查处毁林事件18起,涉及25人,令其补栽林木或经济处罚。1981至1986年,查处砍伐防护林木,采伐沙生植被等毁林事件19起,涉及177人,受到刑事处理1人,176人受到补栽林木和罚款处理。第四章林场选介第一节国营林场三合林场位于清水镇东北5公里处。1953年始建为三合苗圃。1958年扩建为三合林场。1960年初至1970年后,以营造防风固沙林为主,至1982年,抚育林木面积1600亩。林木蓄积量2900立方米,年更新采伐木材100立方米。1983年,推行作业承包责任制,以林为主,开展多种经营,经济效益逐年提高。1989年,总收入17万元(其中林业收入占44.1%),比1982年的8.15万元增加1.09倍。林场人口25户、105人,在册职工33人(其中技术员2人)。土地利用面积5450亩(占规划面积的67%),其中防护、用材林3137亩,计98.9万株;经济林620亩,计2.4万株,已结果150亩,计0.18万株;育苗80亩,共出圃苗木24.2万株。有拖拉机3台,汽车1辆,机动喷雾器2架,机井一眼,果窖一座,房屋105间、2348平方米(其中住宅70间、1560平方米)。
  黄粮墩林场位于上坝乡南缘,1967年7月始建为黄粮墩良种场,职工35人,开垦土地600余亩,播种400亩。1980年8月,改为新城林场黄粮墩分场。1983年,划给机关农场土地827亩。1989年,人口51户、201人,固定职工35人(其中技术人员4人);土地利用面积7670亩,占规划面积的17.53%;林木面积6890亩,73.66万株,其中经济林面积587亩、10.47万株。苗圃393亩,年出圃苗木51万株;木材蓄积量3200立方米,年更新间伐木材150立方米,总收入34.2万元,比1981年的11.8万元增加1.89倍,其中林业收入占22.5%;拥有大中型拖拉机6台,手扶拖拉机10台,汽车1辆,机动喷雾器2架,机井7眼,房屋210间、6612平方米,其中住宅147间、5352平方米。
  西峰林场位于西峰乡西缘,距城7公里。1949年9月始建为西峰苗圃。1951年1月,扩建为防沙林场。1955年7月,复称西峰苗圃。1961年11月,改称北大河林场。1963年6月,更名为酒泉地区西峰林业试验分场。1967年1月,改为县林业试验场。1976年5月,更名为县西峰林场。1986年1月,改称市西峰林场。1989年,林场人口24户、100人,固定职工40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土地利用面积1767亩,占规划面积的72.36%。保存防风固沙林954亩,经济林440亩,苗圃373亩,年出圃苗木56万株,年抚育面积900亩。木材蓄积量1190.2立方米,年更新采伐木材50立方米。经济总收入29.4万元,比1981年增长1.6倍。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25%。拥有大型拖拉机1台,手扶拖拉机4台,汽车1辆,机动喷雾器2架,机井4眼,房屋124间,1994平方米,其中住宅106间1690平方米。
  新城林场位于嘉峪关市新城乡野麻湾村。1956年始建为新城苗圃,新开土地68亩,固定职工4人。1958年8月,改为红山湾林场新城分场。1962年4月,改建为新城林场。1967年7月,更名为新城苗圃。1976年5月,复称新城林场。1989年,有固定职工19人,其中技术员2人;土地利用面积2994亩,占规划面积16850亩的17.77%,其中防护用材林1140亩,22.8万株,经济林214亩,0.64万株;苗圃103亩,年出圃苗木30万株;木材蓄积量1000立方米,年更新采伐木材50立方米;经济总收入15.5万元,比1986年增长87.9%,林业收入占总收入的20.45%;天然植被封护740亩;拥有大中型拖拉机2台,手扶拖拉机3台,汽车1辆,机动喷务器3架,房屋15间、434平方米。
  长城林场位于三墩乡北缘,距城30公里。1954年始建为夹边沟新建农场。1958年,改为夹边沟劳教农场。1961年,劳教农场撤销,成立红星农场。1973年,改建为酒泉地区长城机械化林场。1982年,更名为长城林场。1989年,人口34户、110人,固定职工33人,其中技术人员6人;林木保存面积1.94万亩,占规划面积10.8万亩的17.96%,其中沙枣林、红柳林1.3万亩,用材林6075亩,经济林88亩,苗圃210亩,出售苗木28.4万株,木材蓄积量1259立方米,年更新采伐木材5立方米,经济总收入25万元。拥有大型拖拉机3台,手扶拖拉机1台,汽车1辆,机井6眼,房屋总面积3293平方米。
  丁家坝园艺场位于城西北,距城10公里,1959年始建为丁家坝园艺场,以生产蔬菜为主。1963年,开始种植果树。1967年,改为新建园艺场。1971年,称丁家坝园艺场。1980年,果园面积1370亩,产果品39万公斤。至1986年,营造防护林1300亩,存活树木22万株。1989年,人口179户、837人,固定职工176人(其中技术人员3人);耕地2000亩,其中果园1400亩,果品产量85万公斤;经济总收入220万元,利润17万元,拥有汽车4辆,拖拉机3台,房屋1.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50万元。
  第二节镇办林场总寨镇林场位于总寨镇南6公里处的戈壁滩上。建于1973年,至1982年9月,开荒1100亩,造林600亩,植树4.3万株,累计育苗430亩,出售树苗330万株。
  1983年,林场实行大包干,坚持以育苗为主,每户育苗两亩,有的户育苗18亩。1986年春,出圃树苗95万株,收入4万元,户均1480元。
  1989年,林场有31户,123人。经济总收入14.23万元,纯收入9.7万元。人均总收入1157元,人均纯收入788元。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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