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经济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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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2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经济体制改革
分类号: F127.42
页数: 5
页码: 180-184
摘要: 介绍了酒泉的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工商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关键词: 甘肃省 酒泉市 地方经济

内容

第二章 经济体制改革
  第一节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家庭联产承包制1982年9月,在下河清公社进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试点工作,取得经验后,在全县推广。1983年春,除14个生产队继续实行以队统一经营,联产到劳责任制外,1288个生产队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1984年,全县农村全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耕地按人或人劳结合承包到户,承包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坚持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的集体所有制性质;农户在生产过程中有经营自主权,坚持集体的制约、支配和管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实行“保证国家的,完成集体的,剩余全归自己”的分配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
  完善双层经营体制
  1985年后,把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建立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全有关制度,发展新的集体经济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重点来抓,为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到1988年全市建立口粮田22万亩,占耕地63万亩的35%,建立责任田41万亩,占耕地的65%。制定发展乡镇企业、扶持专业大户、鼓励科技人员下乡承包,开发农村资源,增强农业发展后劲等政策,农村改革的外部环境有了新的改善。各乡镇建立了经营管理站,部分乡镇组建了运销服务组织、科技服务和信息交流组织,扩建了农贸市场,建立运销专业户775户,组织农民2000多人进入流通领域,年外销农副产品5万多吨,卖难问题有所缓解。兴办集体经营项目1160多个,总收入达5929万元,组织新经济联合体192个,总收入达220万元。建立合作基金会19个,清理家庭联产承包时的垫底资金1602万元,处理“死帐” 120万元,回收欠款142万元,融通资金237万元。农户各项负担有所减轻,1988年提留公积金、公益金、管理费、教育附加等统筹费671万元,占纯收入总额18755万元的3. 58%。建立了土地晋等达标奖励、两田互补、有偿转包等制度,实行工程建设与农户投入配套,“双千”目标、“小康”目标与农户指标配套,村级服务与农户任务配套,合同考核与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评议、评选配套,使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体制逐步完善,经营水平不断提高。大部分农户生产资料得到补充,扩大再生产能力增强,家庭经营由“小而全”向“小而专”、“专而联”发展,经营水平由低到高向集约经营发展,生产水平由小到大向规模经营发展,到1988年涌现出种植、林业、养殖、工业、建筑、运输、商业、饮食等专业户13025户,占总农户49760户的26. 18%,投入劳力29750人,占总劳力102841人的28. 93%。全市农民家庭经济总收入达到25037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31186万元的80. 28% ,全市集体企业和经济联合体总收入达到6149万元,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19. 72%。
  1991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016元,比1984年增加575元。1992年全市粮食亩产达到1001斤,比1984年提高224斤。全市提前1年实现“双千”目标,之后又提出实施“小康”工程奋斗目标,小康量化标准16项(即收入分配2项、物质生活4项、精神生活2项、人口素质2项、生活环境4项、社会保障与社会安全2项),综合评分85分以上,80%的乡镇达到小康标准,即为小康市。小康乡、村量化指标为9项,小康户量化标准为5项,现正在实施中。
  调整产业结构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群众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随着城乡改革逐步推进,又为农村剩余劳力转移创造条件。市委、市政府及时做出了加快劳动力转移,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稳定粮食面积,努力提高亩产,增加粮食总产;扩大经济作物,开展多种经营,增加经济收入的决策。从1984年开始,通过5年的调整,初见成效。1988年向非农产业转移剩余劳力2万多个,占总劳力的20%;粮食面积由1984年的48.79万亩,1988年调整为48.73万亩,减少0.06万亩,粮食亩产由777斤增为844斤,提高67斤,粮食总产由19.75万吨,增为20.57万吨,增加0.82万吨;经济作物面积由21.02万亩调整为22.98万亩,增加1.96万亩,经济作物总产量由9.34万吨增为41.49万吨,增加32. 15万吨;农村经济总收入由12744万元增为31186万元,增加18442万元,增长1.45倍。1990年至1994年的5年,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加大,成效显著。一是继续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通过调整,1994年粮、经种植比例为63:37,与1990年相比,粮减经增2个百分点;粮食种植面积由1990年49.3万亩,1994年调整为44. 61万亩,减少4. 69万亩;粮食亩产由929斤增为996斤,提高67斤;粮食总产由22.91万吨减为22.22万吨,减少0.69万吨;甜菜、蔬菜、瓜类、油料四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由25.98万亩调整为26.34万亩,增加0.36万亩;总产量由34.65万吨增为48.59万吨,增加13.94万吨。二是林业发展步伐加快。当年造林面积由1990年的1.36万亩,到1994年增为2.39万亩,增加1.03万亩;果园面积由7.91万亩增为10.68万亩,增加2.77万亩;果品产量由5604吨增为12447吨,增加6843吨。三是畜牧业持续增长。发展一批养殖专业大户,经济效益提高,肉产量由9144吨,增为9322吨,增加178吨;牛奶产量由1799吨增为2774吨,增加975吨。四是乡镇企业快速增长。1994年总产值达到62525万元,比1990年14069万元增加48456万元,增长3.44倍。五是经济总收入大幅度增长。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1994年达到109642万元,比1990年42924万元,增加66718万元,增长1.55倍。
  第二节 工商企业经济体制改革
  工业体制改革
  工业改革,以增强企业活力为中心,通过简政扩权,推行厂长负责制、经营承包责任制等阶段,由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979年国务院《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决定》发布后,1980年选择部分国营企业进行扩权试点,明确企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后,拥有按市场需要制定补充计划等项权利。1981年,16户全民工业企业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5户企业盈利116万元,1户企业亏损10万元,盈亏相抵后净利润106万元,留给企业33万元。使企业的经济利益同经营成果初步挂钩。1983年二轻系统17户企业恢复集体所有制性质,实行定额入股、集资分红、工资浮动、选举厂长等办法,企业活力增强。产品销售收入比上年增23.71%,产品销售税金增13.21%,盈亏相抵后的利润增加45.31%。1984年又从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奖励制度等方面扩大企业自主权。1986年推行“一厂多制”、“全面承包”、“工资同效益挂钩”等办法,把企业对国家、职工对企业承担的经济责任层层分解到班、组和个人。1989年对二轮承包合同内容进行了必要的修正,对11户企业实行滚动承包、2户企业重新招标承包。制定了全员风险抵押试行意见,在6户企业中进行全员风险抵押试点。在8户企业中进行了利税分流试点,对原有计件工资、定额工资、提成工资等分配形式进行改进,缩小分配差距,改善干群关系。
  1990年后,通过深化改革,建立企业内部责、权、利结合的经济责任制体系。企业内部采取计件工资、定额工资、岗位工资、分成工资、含量工资、评分计奖工资和浮动工资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分配形式。个人所得与劳动成果挂钩,奖优罚劣,多劳多得。干部实行任期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确立厂长在企业的中心地位,对企业全面负责。还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建立协作关系,引进资金、人才等办法,加强横向联合,促进企业经济效益逐步提高。1993年,市属独立核算国有工业、集体工业35户,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9792万元,比1980年产品销售收入1949万元增长9. 15倍,平均每年递增19. 5% ;利润额达到771万元,比1980年319万元增长1.42倍,每年递增7%。
  改革,使工业总产值增长速度加快,全民所有制工业比重上升,集体所有制工业比重下降。1993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可比价)达到57035万元,比1980年3822万元增长13.92倍,每年递增23.1%。其中:全民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由1980年1853万元,1993年达到37843万元,增长19.42倍,每年递增26. 1%;集体所有制工业总产值由1969万元增为15520万元,增长6. 88倍,每年递增16%;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总产值由空白增为3672万元。全民所有制工业比重由1980年48.48%, 1993年上升为66.35%;集体所有制工业比重由51.52%降为27.21%;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比重由空白上升为6.44%。
  商业体制改革商业改革围绕政企职责分开、开放批发市场、小型企业转为集体或租赁,经营承包等内容进行,打破了过去独家经营、渠道单一的一统天下,出现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种流通渠道的开放式流通格局,以逐步适应城乡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
  改革,使社会商品零售额逐年增长,国营比重下降,集体和个体商业、集市贸易比重上升。1993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49101万元,比1980年6763万元增长6.26倍,平均每年递增16.5%。其中:国营商业零售额由1980年5958万元,1993年增为22129万元,增长2.71倍,每年递增10.6% ;集体所有制商业零售额由545万元增为13087万元,增长23倍,每年递增27.7%;个体商业及集市贸易零售额由260万元增为13885万元,增长52倍,每年递增35.8%;国营商业零售额比重由1980年88.1%, 1993年降为45.07% ;集体所有制商业零售额比重由8.1%增为26.65% ;个体商业及集市贸易零售额比重由3.8%增为28.28%。
  供销社改革,1982年起步,对农村19个供销社、15个分销店通过清股、扩股、分红,推行经营承包,扩大购销业务,建立农副产品扶持体系,提高服务功能等途径,逐步恢复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财政体制改革和价格改革1983年以来,财政推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到“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的管理体制,使财政收入逐步回升,1993年市级财政收入达到6406万元,比1980年1189万元,增长4.39倍,每年递增13.8%。
  1978年以来,对长期形成的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和高度集中的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1985年农副产品国家收购价格总水平提高72. 8%,适当下放物价管理权限,对严重影响生产的不合理价格进行了适度调整,市场调节价格范围逐步扩大。并采取增加工资、扩大就业等多种措施,提高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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