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生育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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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酒泉市志》 图书
唯一号: 29222002022000019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4.242
页数: 2
页码: 169-170
摘要: 介绍了酒泉的计划生育情况。
关键词: 甘肃省 酒泉市 人口

内容

第二节 计划生育
  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1955年3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人口问题的指示》等文件,开始向群众进行提倡晚婚和节制生育的宣传教育,医药部门销售避孕药具,医疗单位实施少量的节育手术。1964年成立了计划生育组织机构,采取专人常抓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法,宣传与落实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使晚婚、晚育的人数迅速增加。从1966年冬“文化大革命”开始到1971年计划生育工作停顿。1972年计划生育机构恢复后,逐步加强了领导,充实了人员。依靠各级党政与宣传、文化、卫生、广播、电视等部门和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广泛进行“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避孕节育的好人好事和典型经验等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责任制,把计划生育指标分解到乡镇与基层,列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同经济工作一起进行考核和奖罚,城乡医疗卫生单位紧密配合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连续多年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计划生育任务,并取得明显成效,晚婚率由1986年54.68%,到1992年达到66.26%,提高11.58个百分点。节育率由1973年的60.78% , 1993年达到88.74% ,提高27.95个百分点。计划生育率由1984年的84.8%, 1993年达到99.95%,提高15.15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由1980年的11.8%, 1993年达到12.43%,提高0.63个百分点。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1983年10月,县人民政府被评为全省计划生育先进集体;1986年3月,市人民政府被评为全国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受到省政府和国家计生委的奖励。
  晚婚状况
  年 度 1986 1987 1988 1989 1990 1991 1992
  晚婚率% 54. 68 26. 58 93. 69 68. 78 47. 24 58. 38 66. 26
  落实节育措施
  年 度 已婚育龄 妇女总数 (人) 落实节育 措施人数 (人) 其 中 节育率(%)
   结扎(人) 放环(人)
  1973 28853 17536 8605 6996 60. 78
  1980 37119 30713 22908 6909 82. 74
  1989 60927 54839 33796 19251 90. 01
  1993 65431 58063 34137 22917 88. 74
  生育情况
  年 度 出生人数 (人) 计划内出生(人) 计划外出生(人) 计划生育率 (%)
   一胎 二胎 三胎 小计 二胎 三胎 小计
  1984 3251 2719 37 1 2757 477 17 494 84.8
  1989 4290 3043 1068 1 4112 169 9 178 95. 85
  1992 3724 2796 914 14 3724 100
  1993 4235 2850 1370 13 4233 2 2 99. 95
  独生子女领证
  年 度 1980 1982 1984 1986 1988 1989 1993
  独生子女领证率% 11.8 53. 11 83. 6 12. 09 9. 2 8. 44 12. 43

知识出处

酒泉市志

《酒泉市志》

出版者:兰州大学

全书采用了篇、章、节的体例,分为序、凡例、概述、大事记和正文四十五篇,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事业等方面,比较系统地记录了酒泉上下五千年的历史变迁和时代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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