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丹县人民政府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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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唯一号: 292131020220000202
机构名称: 山丹县人民政府
文件路径: 2921/01/object/PDF/292110020220000004/001
起始页: 0373.pdf
起始时间: 1949年9月24日

机构描述

1949年9月24日,“山丹县人民政府”成立,接管原国民党山丹县政府,废除保甲制度。全县设置5区、32乡、108个行政村,下辖287个自然村。县政府内设秘书室、民政、财政、教育、建设科和公安、税务、邮政局、人民法院,1955年4月,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人民委员会,行使人民政府职权。1958年,全县撤销乡制,建立3个人民公社。12月,民乐县撤销并入山丹县后,全县辖5个人民公社。1961年12月恢复民乐县之前,县辖32个人民公社。1962年,民乐县析出后,县辖16个人民公社。1966年5月辖10个人民公社和城关镇;内部机构有22个。1966年“文革”开始后,县人委机关瘫痪。1967年3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山丹7240部队介入地方工作,派出工作组执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军管、军训)任务。4月,群众组织召开夺权大会,成立非法的权力机构——“山丹县革命委员会”,“领导”全县的“文革”运动和其他各项工作。1968年3月,经甘肃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山丹县革命委员会”,废原非法机构。县革命委员会实行党政一元化领导,下设办公室、政治部、保卫部和生产指挥部。1980年12月,山丹县革命委员会撤销,成立“山丹县人民政府”,第九届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正、副县长。县政府辖10个人民公社和城关镇;内设机构34个。1983年,人民公社改为乡,全县有10乡、111村(原生产大队)、700社(原生产队)、1镇、7个居民委员会、19个居民小组。县政府设机构33个。至1995年底,县政府管辖10乡、1镇,114个村民委员会,711个村民小组,1个街道办事处,8个居民委员会。县政府机构43个。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中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经济、商业、供销合作、对外经济贸易、粮油管理、物资经营、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政治、政党、民主党派、政协、群众团体、政权、政法、军事、政事纪略、文化、教育、科学技术、文物古迹、艺文、卫生医药、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档案,地方史志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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