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鹤龄

知识类型: 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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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唯一号: 292130020220000351
人物姓名: 高鹤龄
文件路径: 2921/01/object/PDF/292110020220000005/001
起始页: 0435.pdf
性别:
出生年: 1916年
卒年: 1984年
籍贯: 陕西省子长县
民族: 汉族

传略

高鹤龄(1916~1984年)男,汉族,陕西省子长县人。7岁入私塾学习,后到榆林县上高小。1934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是年加入中国共产党。革命战争年代,曾先后担任过县苏维埃政府秘书,游击支队文书,陕北红军连、营文书,警备团干事、警备三旅八团连指导员、营教导员,政治协理员,西北野战军四军十一师三十三团一营教导员,1948年任十一师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等职。1949年9月14日,野战军党委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的决定,在天祝县金强镇团营干部会议上宣布高鹤龄为临泽解放后的中共县委书记;9月25日抵临就任。他领导建立中共党的地方组织和人民政权,完成减租反霸、镇压反革命、土地改革等任务,大力恢复经济生产,安排人民生活。1953年1月后,历任中共酒泉地委秘书长、组织部长、酒泉专署专员、张掖专署专员。期间,他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联系群众,扎实工作,提出许多旨在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主张和措施,得到各级党政组织的支持,受到普遍赞誉。1958年“大跃进”中,由于他对当时地委个别领导人虚报浮夸、脱离实际、不顾人民困苦的极“左”错误提出批评而遭到打击和排斥,被派往省昌马水库工程担任总指挥。1960年底,被派往问题比较严重的高台县担任县委书记。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和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日夜辛劳,走遍各生产队,全力抢救人命,恢复生产。他大部分时间在农村工作,经常徒步走村串户,走到哪里吃住在哪里。1961年底,担任中共张掖地委代理第一书记,在参加1962年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之后,即在全区推行以“包产到户”为主的经济政策,提出“粮食多打一点,国家财政多收一点,群众生活搞好一点”的“三点子”主张,受到广大农民群众和基层干部的欢迎,农村经济得以较快恢复。“文革”中,被诬为“张掖地区头号走资派”,虽遭到残酷迫害和打击,但始终坚定对党和人民的信念,充满对张掖人民的热爱。他在张掖20年的工作期间,突出的工作业绩和成就,实事求是、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和艰苦朴素、吃苦耐劳、廉政为民的思想品格,给广大干部和群众留下深刻的印象,得到很高的评价。 从1970年1月起,高鹤龄先后担任武威地区革委会副主任,中共武威地委副书记、书记,武威军分区第一政委;中共甘肃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农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职。曾当选为中共甘肃省委委员,省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共“十一大”代表。

知识出处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张掖地区志 远古——1995 下卷》

出版者:甘肃人民出版社

本志共分三编,内容包括社会民族、人口、宗教、社会保障、人民生活、婚姻家庭、道德风尚、社会风俗、社会陋习、方言、东部裕固语、人物传、人物录、古籍选录、历史文献、红西路军史料、当代文选等,记述了张掖地区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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