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运输市场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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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450
颗粒名称: 第五节 运输市场管理
分类号: F294.3
页数: 4
页码: 623-626
摘要: 本节介绍了张掖市运输市场管理情况。包括客运管理、货运管理、驾培市场管理、维修检测市场管理、出租汽车管理等。
关键词: 交通运输 设施建设 张掖市

内容

一、客运管理
  1998年,根据《甘肃省汽车客运站收费实施细则》,规范各县(市)8家客运站售票候车站点,杜绝站外500米揽客难题和“三品”上车。2000—2005年,对客运企业资质、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客运班线服务质量、驾驶员从业资格、乘务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严格清理审核,共清理整顿客运班线64条,注销空头班线41条。
  2010年,拥有班线客车982辆(高级客车152辆、中级客车240辆),客运班线342条(省际客运班线26条、市际46条、县际96条、县内176条),日发班次1284个。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2347.06万人次,旅客周转量98606.57万人千米;货运量1092万吨,货运周转量137495.81万吨/千米。
  2015年,道路客运基本建成分工明确、衔接顺畅、保障有力、安全高效的城市、城乡、镇村、包车客运四级客运网络,城乡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达100%。全市拥有班线客车750辆,其中高级客车320辆、中级客车351辆;开通客运班线383条,其中省际客运班线16条、市际33条、县际94条、县内240条,道路运输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2015年,全年完成公路客运量1700万人次,旅客周转量76500万人/千米;货运量2666万吨,货运周转量235525万吨/千米。
  二、货运管理
  2010年,全市登记在册营业性货运运输车辆15691辆,其中重型载货汽车1388辆、专用载货汽车250辆。2015年,全市登记在册营业性货运运输车辆28682辆,其中重型载货汽车4043辆、专用载货汽车549辆。
  2015年,全市机动车维修企业发展到813户,其中一类维修企业4户、二类79户、三类维修户(含摩托车维修户)730户。对辖区内维修行业结构进行调整、资源整合,对长期处于“基本合格”业户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开展机动车维修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二级维护抽样检查,杜绝买单卖单、只收费不维护、压减维护作业项目等违规行为。加大车辆二级维护检查力度,定期对维修的车辆质量进行抽查,促使客车二级维护率达100%,货车维护率达96%,质量投诉率低于2‰。
  三、驾培市场管理
  2004年实行培考分离,驾驶员培训业务移交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实行日常监管。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教练场要求》,各驾校设立龙门骨架吊杆、连续障碍、单边桥、直角转弯、侧方停车、上坡定点停车与坡道起步、限宽门、百米加减档、起伏路、曲线行驶等训练科目。2010年,全市有二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6家,分别是河西学院汽驾中心、张运司驾校、安通驾校、文礼驾校、盛达驾校和平安驾校。2015年,全市有驾校24家(二级8家、三级16家),教练员955人(理论教练71人,实操教练884人),教练车836辆(B2教练车48辆,C1、C2教练车788辆)。
  四、维修检测市场管理
  加强维修检测市场监管,开展机动车维修测检行业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维修检测市场健康发展。至2015年,全市机动车维修业户达813户,其中一、二类维修企业分别达4户、79户,形成以一类企业为骨干,二类企业为基础,三类企业为补充,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分布广泛、内容齐全的汽车维修网络。与此同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业同步发展。20世纪末,全市仅有1家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年检测能力仅1万辆次,至2015年,全市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达4家,年检测能力达3万辆次以上。
  五、出租汽车管理
  张掖市出租汽车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发展起来的,前身是人力三轮车(俗称黄包车)、两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后来,城区陆续出现私家车从事出租客运经营的情况。1995年昌河、松花江、夏利等面的类小客车开始从事个体出租客运,全区出租车143辆,人力三轮车逐步退出市场,车费自行议价。1996年成立出租车行,实行规范文明经营,当年新增出租车123辆。1997年三轮摩托车、出租车迅猛增长,当年新增出租车73辆。12月建设部、公安部发布《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对城市出租车的规划、经营、管理、服务进行规范,明确规定出租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具体管理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张掖地区交通行业管理部门按照客运车辆审批程序对出租汽车进行行政许可,成立出租车管理所,隶属张掖市交通局管理,为980辆三轮摩托车、320辆出租车办理了营运证。
  1998年开始,政府对迅速发展的出租汽车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全区共有出租汽车500辆,2000年发展到855辆,人力三轮车完全退出市场。2003年全市各县(区)相继成立出租车公司,开始出租汽车行业以公司集约化经营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全市1463辆出租车全部纳入公司化经营。至2015年,全市有出租汽车公司14家,其中甘州区6家,山丹县3家,民乐县2家,临泽县、高台县、肃南县各1家。出租汽车1973辆,其中甘州区1225辆、民乐县265辆、高台县147辆、山丹县183辆、临泽县70辆、肃南县83辆。全市以租赁方式经营的出租车577辆,以挂靠经营的出租车1379辆。出租汽车从业2155人,大部分是企业下岗职工、郊区失地农民及周边乡镇村民。
  六、公共交通行业管理
  1997年,张掖地区组建第一家张掖市城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高台县安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成立;2008年山丹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和民乐县甘肃西运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客运分公司成立;2010年临泽县昌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和临泽绿岛公交公司成立;2011年张掖市张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甘州区城乡公共交通分公司成立,还有张掖市张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甘州区城乡公共交通分公司、张掖滨河新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高台县安信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甘肃西运运输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客运分公司(民乐县城市公交客运)、山丹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临泽县昌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公交分公司、临泽绿岛公交公司等。
  2015年,全市城乡公交线路62条,公交车282辆,公交总里程1038千米,公交班线覆盖全市19个乡镇,覆盖率31.7%。按区域运力分布:甘州区公交线路30条,公交车187辆;山丹县公交线路2条,公交车14辆;民乐县公交线路24条,公交车31辆;临泽县公交线路2条,公交车14辆;高台县公交线路4条,公交车36辆。
  张掖市城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1997年之前,张掖市只有“市区—火车站”班线上的20辆中巴车。线路从最初的市区至近郊、景点然后延伸到乡镇,初期有3路、4路、5路35辆公交车,年客运量33万人次。1998年新开通6条线路,115辆公交车,年客运量达331万人次。1999年新增公交车12辆,客运量增至424万人次。2005年,市城运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以企业集贷方式投入1800万元,达到185辆公交车和20条公交线路的经营规模。2006年新开通康宁、老寺庙、红沙窝公交专线。2007—2008年,相继新增1路、2路、上头闸、上寨、普家庄、园艺场公交线路,公交线路达到27条,公交车178辆。2009—2010年,投资45万元,对所有公交车安装GPS定位和语音报站系统,设立GPS监控平台,对公交车运行实行动态监管。至2010年,张掖公交经营资产规模2300多万元,公交线网总里程391.3千米,线路28条、公交车187辆,日发班次1321个,运送旅客4.5万人次。全年运营1150万千米,客运量1500万人次。张掖公交覆盖以城市为中心、辐射35千米以内的乡镇,服务人群涵盖全区城乡人口的四分之三以上,城市公交万人拥有量达9辆,公交分担率占城乡总出行的18%。2011年,开通市区至滨河新区至湿地公交观光线路,投入2辆公交车运营。2013年,新开通市区至工业园区1路附线公交路线,投入2辆公交车实行无人售票,并首开行车记录和全程监控服务功能,所有公交车陆续改装为无人售票公交车,张掖公交进入无人售票和刷卡乘车时代。2015年7月,实行城区65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车。2011—2015年,推进公交优先战略,投资3500多万元,开通公交线路28条,公交车187辆,运营里程350千米,停靠点(往返)538个,日发班次1316个,线网覆盖面积1400平方千米,辐射12个乡镇、91个行政村,日送旅客3.5万人次,受益群众46万人。
  七、规费征收
  1996—2008年,交通部门征收的规费有拖拉机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3种。征收指标由省交通厅下达,征收的规费按时全额上缴交通厅,由交通厅按一定比例控制下拨,严格监督使用。2004年后客运附加费移交交通征稽部门征收。自2009年1月起国家实施成品油税费改革,取消原在成品油价外征收的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运附加费和货运附加费。
  拖拉机养路费 由各县县乡公路管理站征收,征收范围为农用和营运性三轮运输车、农用和营运性拖拉机,主要用途是人员经费和公路养护经费。1996年前,地方交通部门只征收拖拉机养路费,1997年省交通厅将原来由张掖交通征稽处征收的三轮车养路费转交地方交通部门征收。1996年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运输户的农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征费标准为每月每吨150元,农民自用的三轮车和运输车每月每吨75元,拖拉机每月每吨60元。1997年4月起,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运输户的农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征费标准为每月每吨160元,农民自用的三轮车和运输车每月每吨80元,拖拉机每月每吨65元。1999年9月起,厂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体运输户的农用三轮车、农用运输车征费标准为每月每吨190元,农民自用的三轮车和运输车每月每吨95元。为鼓励车主包交规费,按《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甘肃省农路养路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农用简易运输车、农用三轮车全年包缴不低于8个月,从事季节性运输的大中型拖拉机按5个月计征,小拖拉机按照3个月计征。
  公路运输管理费 由县级运管机构征收。货运车辆按每月每吨12元计征,大型客运车辆按每月每座1.2元计征,中型客运车辆按每月每座1.3元计征,小型客运车辆按每月每座1.4元计征,农用汽车按营业收入的0.7%计征。
  公路客运附加费 1996年,根据甘交《关于调整公路客运附加费的通知》征收。具体收费按旅客乘车里程每人每公里征收,采取客票附加的办法,9千米以下征收5分,10千米以上按实际里程计算。客运附加费根据甘肃省物价局、财政厅规定,营运客车每人每公路征收0.01元,非营运客车每月每吨征收30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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