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市场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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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443
颗粒名称: 第五节 市场监管
分类号: F724.7
页数: 2
页码: 611-612
摘要: 本节介绍了张掖市粮食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包括监管机构、监管制度。
关键词: 商品流通 粮食购销 张掖市

内容

一、监管机构
  2004年5月,国务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2007年按照《条例》规定,市级粮食行政机关成立监督检查科,建立张掖市粮食稽查支队。县(区)粮食局落实监督检查工作职能、机构、人员。各县(区)粮食局设立了粮食监督检查股、室,依法监管粮食流通市场。
  二、制度监管
  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甘肃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张掖市先后制定《张掖市粮食市场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张掖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张掖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张掖市粮食局重大或复杂自由裁量案件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张掖市粮食局行政执法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粮食流通监管制度不断完善,监管程序不断规范。2012年全市粮食系统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专项行动,制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公开制度》《行政处罚说明理由制度》《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审核制度》制度,使粮食执法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2012年下发《张掖市粮食局粮油市场价格监测和报告管理办法(试行)》,规范粮油价格监测行为。实行日监测周报告制度,指定专人定点采集市场粮油供求价格信息,及时准确地实地监测小麦、玉米、面粉、大米、菜籽油等主要粮油品种的市场供应和价格情况,按时上报粮油价格数据。对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提出保供稳价的意见和措施,适时调控粮油市场。加强日常监管,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粮食流通各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强对粮食收购资格的审验发放,在节假日期间对粮油批发市场、超市粮油库存量、储藏条件和台账进行检查。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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