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粮食储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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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44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粮食储备
分类号: F724.7
页数: 1
页码: 608
摘要: 本节介绍了张掖市采取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多种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行政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关键词: 商品流通 粮食储备 张掖市

内容

2004年,国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粮食储备制度,采取储备粮吞吐、委托收购、粮食进出口等多种经济手段和价格干预等行政手段,加强对粮食市场的调控。2006年市政府决定,用3年时间建立起24000吨市、县(区)两级粮食储备。2007年市政府决定将原定粮食储备提前到2008年全部收储到位。2009年建立市、县(区)级成品粮储备。2010年市政府下发《关于下达市县粮食储备规模指导性计划的通知》,新增市、县(区)级粮食储备14000吨和市、县(区)成品粮油储备,规定市、县(区)级储备粮贷款由地方财政据实补贴,管理费用和轮换补贴参照省级储备粮标准执行(即管理费用每千斤0.08元、轮换补贴每千斤0.02元),储备粮贷款利息、管理费用、轮换补贴均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并按时拨补到位。
  2010年,市政府出台《张掖市粮食应急预案》,确立粮食应急采购、加工、供应和储备系统;同时制定粮食经营者最低和最高库存标准,粮食经营者按要求保持一定量的合理库存,增加社会存粮,提高粮食安全系数。至2015年,全市共建立市级储备小麦14000吨、成品面粉400吨、成品大米100吨、食油150吨,县(区)级储备小麦24000吨、成品面粉1607吨、成品大米415吨、食油370吨。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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