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供销体制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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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42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供销体制改革
分类号: F717.2
页数: 4
页码: 590-593
摘要: 本节介绍了张掖市供销合作商业体制改革情况。
关键词: 供销合作 体制改革 张掖市

内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决定》精神,1995年10月开始,在高台县供销社进行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试点。1996年8月,张掖地区行署在高台县供销社召开全区供销系统改革试点现场会,总结了改革经验。高台会议之后,全区供销体制改革全面铺开。各级供销社从清理股金、兑付红利入手,发动农民入社入股,全区社员股金总额累计2394万元,比1995年增加1029万元,全区入社农户15.7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7.5%。在扩股的基础上,5县(市)分别召开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理事会、监事会。63个基层社有57个召开社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高台县的9个基层社还选举产生社员监督小组。
  1997—1998年,基本完成县(市)社属公司的改组改制。全区县(市)社属公司共30户,除承担政策性经营业务的生资、棉花公司外,其余23户企业经县(市)政府批准全部改制。其中改为股份有限公司的1户,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12户,改为股份合作制的5户,被系统内兼并的2户,托管、重组分立和破产的各1户。2000年全系统有13户基层供销社进行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的改制,1户宣告破产,1户社属企业整体出售,3户公司实行部分出售。2001—2003年,各级供销社确定企业改革重点,从建立新的劳动用工制度入手,从机关减员做起,加大职工身份置换力度,建立能上能下、去留自由的用人机制。全系统85户企业参与改制,其中产权整体出售给个人的21户,依法实施破产的14户,进入破产程序的8户,以资抵债整体划归银行的3户,自行解体的3户,改为有限责任公司的2户,以专业合作社改造基层社的17户,县联社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2户,并入强社租赁经营的7户,向建立中心社发展过渡的4户,托管的1户,剥离分立的1户,实行承包经营的2户。在改革中共置换职工身份1644人,占1999年末在岗职工人数的81%。至2003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总资产2.86亿元,总负债2.65亿元,较1999年的3.87亿元减少1.45亿元。
  2004年,对全市县(区)级供销社的职能和体制问题开展全面系统调研。2005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供销工作的意见》,要求把解决改制中遗留的拖欠职工“三金”等问题作为稳定系统内大局的重点工作。全系统清退社员股金1172.9万元,为离退休职工交纳医疗保险178.5万元。全市供销社系统筹资368万元购回原抵顶值7197万元的资产,使原供销社的大部分网点、土地、设施重新归供销社,巩固经营服务阵地,县级社人员供养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清理核定政策性财务亏损挂账2361.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挂账369.7万元,省财政挂账1290.3万元,县(区)挂账701.6万元。
  2005年市上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工作的意见》,6县(区)社工作人员工资全部纳入财政预算。2009年,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张掖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下发《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全市供销社系统从理顺体制、社企分开和开放办社入手,职能由单纯管理向管理经营服务转变,由单一指导向互动服务转变,构建起新型的服务载体。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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