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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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6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分类号: TB496
页数: 3
页码: 404-406
摘要: 本节分述了张掖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管、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业健康安全监管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安全生产 生产监管

内容

一、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2003年以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工作,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92处,煤矿数量从2003年的114户减少为33户。2007年,全面整合煤矿资源,参与煤矿资源整合的矿井有50户,保留22户,关闭28户。2014年,制定下发《张掖市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2003年以后,开展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有6户生产矿井完成建设任务,有1户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6户煤矿达到三级标准。有16户(其中山丹9户、肃南县7户)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14年承担完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的“煤矿绿色开采、建设美丽城市”课题调研工作,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评审验收。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
  2003年以后,相继部署开展一系列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累计检查矿山企业1195户(次),查处隐患6065条,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建设115户。2013年下发《张掖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53户,其中甘州区13户、高台县4户、山丹县25户、民乐县3户、肃南县8户。2015年整顿关闭6户非煤矿山企业,其中肃南县4户、高台县1户、临泽县1户。
  2003—2015年,省、市、县(区)共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70户,延期161户,变更13户。对107户新(改、扩)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坚持标准规范,制定《2009—2011年张掖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审和定级。有5户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二级标准,64户达到三级标准。2013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506万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847万元,对8户无主尾矿库进行隐患综合治理,有6户通过市、县两级验收。
  2014年,下发《张掖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重点打击取缔4类非法违法露天采石场,整治关闭14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4类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露天采石场,2015年底前完成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2003—2005年,对617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取缔关闭非法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81户,停业整顿39户。2006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及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2010年以来,以15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规定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以及服役期较长(15年以上)的设备设施、危化品生产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对省列公告的2个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依法对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户使用单位、487户经营单位审查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同时依法注销54户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对6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许可备案证明制度,备案率100%。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化学品网上申报登记注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对62个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欠账。201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核定登记重大危险源4个,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档案,安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检测检验报警和监控系统,落实重大危险源挂牌监督和24小时监控措施。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004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科技下乡、安全文化下乡、法律法规下乡”活动。200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张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条件、办事程序和规划布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3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201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整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居民楼下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门点,烟花爆竹经营数量由491户下降至365户。
  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2011年1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企业职业病前期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划转安监部门。至2015年底,全市有679户企业进行网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涉及劳动者35558人,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11074人,其中粉尘接触人员6554人、化学性接触人员1680人、物理性接触人员5010人、其他接触人数845人。在工作岗位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噪音、其他粉尘、矽尘、高温、煤尘、水泥尘接触人数为主。2012年,对石萤砂加工企业7户、有色冶金企业12户、金矿开采企业1户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查出隐患110项,下达执法文书20份。2013年3月,根据省局《在冶金、水泥、建材、金矿开采、木制家具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15户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查出隐患96项,下达执法文书15份。7月,根据省局《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1户水泥制造及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查出隐患106项,下达执法文书8份。2012—2015年,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145户(次),查出隐患900多项,整改840多项,整改率93.3%以上。对复查、检查中仍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实施经济处罚11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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