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安全生产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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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61
颗粒名称: 第二十一章 安全生产
分类号: TB496
页数: 7
页码: 400-406
摘要: 本章分四节,分述了张掖市安全监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安全生产

内容

1996—2002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分别由张掖地区劳动处、张掖地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张掖地区乡镇企业管理处、张掖地区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张掖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各自职能职责依法进行监管。2002年12月,将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职能统一整合,设立张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4年11月,加挂张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05年10月,成立张掖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第一节 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工作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特种设备、文化旅游、消防、教育、卫生、农机、电力(包括新能源)、水利、林业等行业领域。重点监管的企业有:
  煤矿33户。按区域分:肃南县18户、山丹县15户(省属国有煤矿2户、地方煤矿13户);按类别分:生产煤矿9户(肃南县6户、山丹县3户),资源整合煤矿20户(肃南12户、山丹县8户),新建煤矿2户(张掖市宏能煤业有限公司花草滩煤矿、张掖市东水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石湾子煤矿),技改煤矿2户(甘肃开拓矿业有限公司煤矿,山丹县新唐矿业有限公司三、五号井)。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164户。其中:新建企业22户,生产企业117户,地勘单位3户,采掘施工企业2户,尾矿库12户(在用6户、在建6户),无主尾矿库8户(肃南县4户、山丹县1户、临泽县1户、高台县1户、甘州区1户)。按区域划分:甘州区28户、临泽县12户、高台县29户、山丹县24户、民乐县2户、肃南县69户。全市117户生产企业按开采方式划分:井工25户,露天92户;按开采矿种分:非金属矿山企业101户(其中采石、采砂场56户,砖瓦粘土企业40户,盐硝矿5户),金属矿山企业16户(其中铁矿9户、铜矿4户、铅锌矿1户、钨钼矿1户、金矿1户)。
  危险化学品企业532户。其中:生产单位16户,储存单位1户,使用单位26户,运输企业2户,经营单位487户(其中加油、加气站105户,酒厂、农药、油漆、乙炔、氧气站等其他经营单位382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从业单位6户,其中生产单位2户、经营单位4户。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365户,其中批发企业3户、零售单位362户。
  建筑施工企业234户。其中:房屋市政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121户(二级总承包企业52户、三级总承包企业69户),专业承包企业57户,劳务分包企业56户。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2户,其他一般工贸企业2.7万多户,宾馆、饭店、商场、市 场等重点防火单位977户,各类学校(幼儿园)989所。境内国道、省道、县乡公路总里程10583千米,有各类机动车15.4万辆、拖拉机10.2万台。
  2003年后,以压减事故总量、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健全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安全生产形势趋稳向好。2003—2015年,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5342起,死亡1522人,受伤3293人,直接经济损失8786.64万元。
  (一)明确安全生产责任 2002年,市、县(区)调整充实安委会人员,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安委会主任,一名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市安委会成立12个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职责,解决行业领域具体问题。2014年出台《张掖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全覆盖。严格责任追究,对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严厉问责,事故结案率达100%。
  (二)完善安全监管机制 2013年以后,相继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张掖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张掖市安全生产检查暂行办法》等25个规范性文件,对安全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安全隐患突出的县(区)、部门及企业,及时下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议书》,适时进行约谈,督促整改防范。建立市、县两级专家库,向社会聘任煤矿等7个行业共266名安全生产专家,市政府每年拨付15万元专项经费,建立专家查隐患机制,安全检查针对性和有效性明显提高。
  (三)隐患排查治理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相继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安全生产事故遏制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职业危害治理等一系列检查整治活动,集中整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2003—2015年,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3584户(次)和境内240千米油气管道,排查治理隐患47196项,责令停产停业整顿537户,打击非法违法和治理纠正违章违规行为16186起,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件196个,依法取缔关闭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434户。
  (四)治本攻坚工作 2004—2015年,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推进煤矿资源整合、兼并重组、整顿关闭工作,健全完善淘汰退出机制,依法关闭3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整顿矿山秩序,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非煤矿山企业53户;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全面完成8户无主尾矿库隐患综合治理工作。落实重大危险源挂牌督办、跟踪治理、整改销号制度,消除张掖市农友化工集团公司125.1吨液氨重大隐患,整治省、市、县挂牌督办的事故多发点段12处,整改销案重大火灾隐患25个。
  第二节 生产安全事故
  2003—2015年,全市共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39起,死亡177人。其中较大事故36起,死亡138人;重大事故3起,死亡39人。
  一、煤矿行业
  2003—2015年,发生较大事故6起,死亡26人;重大事故2起,死亡27人。其中:2004年发生1起重大事故,死亡17人;2005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2007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8人;2008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2011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5人;2012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和1起重大事故,死亡13人;2012年9月6日,张掖市宏能煤业公司花草滩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2013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行业
  2010年1月23日,甘州区平山湖乡境内的张掖市聚鑫达矿业有限公司锰铁矿3号探矿立井发生井壁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0万元。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2013年7月21日22时,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硫化碱车间发生一氧化碳中毒事故,造成4人死亡、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67万元。
  四、交通运输行业
  2003—2015年,共发生较大事故23起,死亡86人。其中2003年发生1起较大事 故,死亡3人;2004年发生3起较大事故,死亡11人;2006年发生2起较大事故,死亡6人;2007年发生3起较大事故,死亡14人;2008年发生2起较大事故,死亡7人;2009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2010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2011年发生5起较大事故,死亡19人;2012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2010年9月6日,张掖市宏能煤业公司花草滩煤矿发生一起重大运输事故;2013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2014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4人;2015年发生2起较大事故,死亡8人。
  五、消防领域
  2003年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六、工贸行业
  2003—2015年,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6人。其中2009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2011年发生1起较大事故,死亡3人。
  七、建筑施工领域
  2011年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2人;2015年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2011年4月20日,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甘青段小平羌隧道在进行初级支护施工时,发生拱部局部坍塌事故,12名作业人员全部被埋入坍塌体中,造成1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08万元。
  八、其他领域
  2008年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7人(2008年4月13日,甘州区林业局兔儿坝滩天然植被保护站组织农民工在甘州区湿地保护与绿化工程施工工地进行植树绿化过程中,由于船体底仓进水过多导致船体下沉,造成船上7人随船沉入深约1.95米的湖水中)。
  第三节 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应急管理机构
  2004年,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26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设立24个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市、县(区)两级政府均成立独立运行的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和承担应急管理工作。2011年10月,成立张掖市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支队。2008年,成立张掖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张掖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投资200多万元建起1000平方米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用房,2014年确定为甘肃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之一。
  二、应急信息平台建设
  2004年,在张掖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基础上,建设包括安全生产基础信息库、安全生产动态预警、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智能化远程监测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等为一体的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编制《张掖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及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方案》。
  三、应急预案体系
  按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分级负责、归口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和“三级预案、四级响应”的工作要求,2014年,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重新修订完善72个政府层面的安全生产总体预案和117个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专项应急预案,分别编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编制指南。重点行业企业修订备案安全生产综合预案611个、专项预案422个、现场处置方案723个。坚持每年举办一次市级层面的大型演练活动,涉及煤矿瓦斯爆炸、矿山透水事故、危险化学品泄漏、长距离输油输气管道爆裂、公共聚集场所火灾等,并在多次处置煤矿事故和途经本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石油天然气、甲醇、粗苯、硫酸泄漏等事故中得到有效实战检验。2003年以来,市、县(区)两级政府共进行预案演练82场次,重点企业演练800多场次,参加观摩人数10多万人次。
  四、专业救援队伍建设
  2004年10月,依托肃南县祁连山矿业公司成立张掖市矿山救护大队,建有体能训练场1个、模拟巷道1座,配备各类应急救援设备260台件,取得国家煤矿二级救援资质、非煤矿山三级救援资质,参与事故救援40多起,共抢救遇险人员19名,遇难人员59人,挽回经济损失6000多万元。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家库,涉及5大类26个专业领域,共有120名成员组成。
  第四节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
  一、煤矿安全生产监管
  2003年以后,开展煤矿瓦斯治理整顿工作,共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92处,煤矿数量从2003年的114户减少为33户。2007年,全面整合煤矿资源,参与煤矿资源整合的矿井有50户,保留22户,关闭28户。2014年,制定下发《张掖市淘汰落后产能,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实施方案》。2003年以后,开展煤矿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有6户生产矿井完成建设任务,有1户煤矿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6户煤矿达到三级标准。有16户(其中山丹9户、肃南县7户)煤矿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2014年承担完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委托的“煤矿绿色开采、建设美丽城市”课题调研工作,通过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评审验收。加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煤矿企业“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监管
  2003年以后,相继部署开展一系列安全检查整治活动,累计检查矿山企业1195户(次),查处隐患6065条,责令停产停业和停止建设115户。2013年下发《张掖市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方案》,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53户,其中甘州区13户、高台县4户、山丹县25户、民乐县3户、肃南县8户。2015年整顿关闭6户非煤矿山企业,其中肃南县4户、高台县1户、临泽县1户。
  2003—2015年,省、市、县(区)共核发安全生产许可证170户,延期161户,变更13户。对107户新(改、扩)建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坚持标准规范,制定《2009—2011年张掖市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安全标准化评审和定级。有5户非煤矿山企业达到二级标准,64户达到三级标准。2013年,争取中央补助资金2506万元,落实地方配套资金5847万元,对8户无主尾矿库进行隐患综合治理,有6户通过市、县两级验收。
  2014年,下发《张掖市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高一批”的原则,重点打击取缔4类非法违法露天采石场,整治关闭14类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4类工艺、技术、装备落后、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露天采石场,2015年底前完成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和整顿关闭工作。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
  2003—2005年,对617户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集中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取缔关闭非法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从业单位81户,停业整顿39户。2006年,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槽罐车充装单位及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2010年以来,以15类《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规定的危险工艺生产装置以及服役期较长(15年以上)的设备设施、危化品生产企业、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时查处事故隐患,对省列公告的2个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依法对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1户使用单位、487户经营单位审查发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经营、使用许可证,同时依法注销54户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对6户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实行许可备案证明制度,备案率100%。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16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化学品网上申报登记注册。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对62个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从源头上杜绝安全欠账。2014年,危险化学品领域核定登记重大危险源4个,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档案,安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检测检验报警和监控系统,落实重大危险源挂牌监督和24小时监控措施。
  四、烟花爆竹安全监管
  2004年,组织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科技下乡、安全文化下乡、法律法规下乡”活动。2007年,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张掖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许可条件、办事程序和规划布点,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秩序。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有3户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标准。2014年,市政府下发《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整治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坚决取缔居民楼下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门点,烟花爆竹经营数量由491户下降至365户。
  五、职业健康安全监管
  2011年12月,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职业病防治法》修改实施,企业职业病前期预防监督管理工作划转安监部门。至2015年底,全市有679户企业进行网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涉及劳动者35558人,职业病危害接触人数11074人,其中粉尘接触人员6554人、化学性接触人员1680人、物理性接触人员5010人、其他接触人数845人。在工作岗位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噪音、其他粉尘、矽尘、高温、煤尘、水泥尘接触人数为主。2012年,对石萤砂加工企业7户、有色冶金企业12户、金矿开采企业1户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查出隐患110项,下达执法文书20份。2013年3月,根据省局《在冶金、水泥、建材、金矿开采、木制家具等行业开展职业卫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15户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检查,查出隐患96项,下达执法文书15份。7月,根据省局《关于加强水泥制造和石材加工企业粉尘危害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11户水泥制造及石材加工企业进行专项治理,查出隐患106项,下达执法文书8份。2012—2015年,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145户(次),查出隐患900多项,整改840多项,整改率93.3%以上。对复查、检查中仍未整改隐患的企业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共实施经济处罚11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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