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质量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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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5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质量监管
分类号: F203
页数: 3
页码: 396-398
摘要: 本节分述了张掖市,实施质量振兴计划、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产品质量监督、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监督管理 质量

内容

一、实施质量振兴计划
  1998年初,制定《张掖地区质量振兴实施计划(1998—2010年)》,提出质量振兴主要目标。2010年印发《关于推进质量振兴的实施意见》,把质量振兴工作列入县(区)政府和市直部门年终考核指标。2012年6月,颁布《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实施细则》等4项评审标准。2013年市政府印发《张掖市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年)》,启动《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张掖市山丹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首届张掖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1996—2013年,全市14户企业的25个产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省级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为98.1%,省级农产品抽查合格率99.46%;竣工建筑工程合格率为100%,优良率29.5%;交通、商业、医疗卫生、铁路运输等重点服务业实施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基本达到《质量振兴纲要》提出的阶段性目标。有50%规模以上企业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质量考核制度,帮助企业制定质量发展计划,加大质量投入,落实工作措施。各地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等活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活动,提高产品质量意识。
  二、质量诚信体系建设
  根据《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管理办法》和《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分类标准》,引导企业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至2013年,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定有效证书A级19张,AA级13张,AAA级1张。取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认证72张、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8张、ISO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6张、无公害农产品认证40张、绿色食品认证75张、有机产品认证14张、HACCP认证17张、强制性产品3C认证2张。2015年,有13家企业的15个产品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分别有1户、9户和4户企业获得质量信用等级AAA级、AA级和A级评价。
  1997年,开展创建甘肃名牌活动。至2013年,有23户企业的26个产品获得甘肃名牌产品称号。“临泽小枣”“民乐紫皮大蒜”被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全市有中国驰名商标2件,甘肃著名商标54件;有52项工程获得建筑类“飞天奖”,273项工程获得“金张掖奖”;4A级景区9家。
  三、产品质量监督
  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主要以市、县质监局为主实施定期监督检查。2009年,省质监局在张掖开展对生产企业进行全过程监管试点工作,之后在全省推广。2011年逐步形成覆盖全市主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产品质量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一系列质量监督工作制度,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加强对企业质量问题定期巡查和整改后处理,推动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每季度进行1次,事先不通知企业,监督抽查计划由省局统一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以及人民群众反映有较多质量问题的产品为重点。从
  2008年开始,质监部门把不合格产品企业的后处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每季度进行重点工作督查,年底列入综合考核范围。
  (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2005年,市县质监部门进一步强化生产许可证管理职能。至2013年,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涉及复混肥料、磷肥、农药、硫酸、糠醛、人造板、通用水泥、输水管、危险化学品有机Ⅰ类、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硅铁、水工金属结构、冷扎带肋钢筋、建筑防水卷材、食品相关产品等14类,有90张生产许可证。至2015年,获得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企业96户,108张证书。
  四、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质监部门履行食品生产加工领域监管职能始于2004年。2001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印发《关于对小麦粉等5类产品进行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和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基本条件专项调查的通知》,质监部门对全区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食醋等5类产品的142家食品生产企业进行检查。其中:小麦粉生产企业111家,产品合格率95%;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19家,产品合格率96%;酱油生产企业2家,产品合格率94%;食醋生产企业8家,产品合格率91.5%;大米生产企业2家,产品合格率100%。2002年5月,开始实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和市场准入标志(QS)管理。2004年,有41家企业获得41张食品生产许可证。
  2008年,“三鹿”奶粉事件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展开。对4家乳制品生产企业派驻工作组进行24小时驻厂监管,从原料奶收购、添加剂管理、产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着手,落实批批检验制度以确保出厂的乳制品批批合格,督促乳制品企业添置“三聚氰胺”检测设备。9月,质检西部分中心“三聚氰胺”检验设备到位,同时取得检验资质。2009年,在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生产全过程质量监管,健全食品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全过程质量监管制度体系。
  2010—2012年,开展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瘦肉精、乳制品、豆制品、葡萄酒、粉条、粉丝、面粉及其制品、月饼、校园周边食品等专项整治。针对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问题,制定《张掖市豆制品小作坊现场审查规范》和《张掖市糕点产品小作坊现场审查规范》,指导县(区)局小作坊发放许可发证工作。对131家食品生产企业、128户加工小作坊抽检覆盖率100%,产品抽查合格率86%以上,企业和小作坊生产许可取证率为100%和85.9%,不符合食品生产加工条件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2013年10月,生产加工环节监督管理职能划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至2013年底,共有食品生产企业136户,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179张。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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