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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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图书
唯一号: 292120020220001350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
分类号: F123.82
页数: 1
页码: 378
摘要: 本节分述了张掖市维权体系建设、维权中心建设、建立两级维权组织情况的概况。
关键词: 张掖市 经济管理 工商行政

内容

一、维权体系建设
  开展12315进市场、进超市、进商场、进企业、进景区“五进”工作,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及基本的辨假识假常识。在各行业广泛建立行业协会,建立政工员制度,行业协会建设成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自律组织。强化12315网络的作用。在红盾政务信息网的基础上,建立消费者维权网(外网)和个体私营协会光彩之星网(外网),实现三网互通、三网并行,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二、维权中心建设
  在县(区)消费者协会成立消费者维权中心,在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成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2004年开通红盾政务信息网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2005年1月,在国际互联网上建成省内唯一一家消保维权网。各县局、分局在消保维权网上开设“网上投诉、网上评案、网上发布消费警示、网上指导消费”栏目,为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互动互通、互相交流的平台。
  三、建立两级维权组织
  2006年,组建各种行业协会24个,建成消费者维权外网网站6个、个体私营协会光彩之星外网网站6个,成立消费者维权中心66个,成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66个,建立消保维权联络站1095个,在各类市场成立维权联络站48个,建立其他维权站点75个。按照社区、行政村数量,100%的建立两站,县(区)、乡镇一级设立生产经营者维权中心和消费者维权中心达100%,在各类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建立消保维权联络站达100%。2015年,建立“一会两站”805个,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99个,发展消费志愿者1338人,聘请消费维权联络员1076名,创建“一会两站”示范点40个。2011—2015年,各级消协组织和系统各级消保部门共受理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建议876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57.5万元。

知识出处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张掖市志(1996-2015) 上册》

出版者:甘肃文化出版社

《张掖地区志》续志,上限为1996年,下限为2015年。本志遵循事以类聚原则,分篇、章、节、目(子目)层级,横排门类,纵述史实。全志由序言、凡例、大事记、概述、专志等组成分七个篇章,以述、记、志、传、图、表、录为主要体裁,以志为主。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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